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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自動讀表示範系統建置

第五節 示範系統評估

本計畫所建置示範系統考量國內環境與用戶建物型態,區分為1、

辦公大樓類(建物集中,表頭少且分散),2、工廠、機關與學校類(建 物分散,表頭少且分散)與3、一般住宅類(建物集中,表頭多且集中)。

其中工廠、機關與學校類包含兩個水表,三個瓦斯表與一個電表。辦公 大樓類包含一個水表與一個電表。一般住宅類包含 28 個水表,5 個瓦 斯表與 28 個電表。上述三個示範系統已經在第五章詳細介紹,本小節 主要介紹示範系統建置過程中一些心得與系統評估如下:

一、此次示範系統辦公大樓類型建築物標地物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試 驗群,包含一個水表與一個電表。此類建物由於表頭少且分散,

所以在規劃上通常採用由讀表中心直接讀取。由於系統單純,所 以工程建置上除了溝通協調時需要時間外較不會有問題。

二、工廠、機關與學校類型用戶示範系統標地物的位於台北市基隆路 四段 43 號台灣科技大學,本系統包含兩個水表、一個電表與三 個瓦斯表。此系統各種表分散於校園各處,為了整合各表,所以 工程建置上區域網路的連結需要花心思,同時連上學校區域網路 牽涉資安問題。但整體而言,本次示範系統建置順利完成。

三、一般住宅類型用戶示範系統標地物於台北市承德路承德首長宿 舍,每棟建築均為七樓雙拼公寓,本案選擇兩棟做示範。本系統 由於是公家宿舍,聯繫上均須文來文往,所以就系統建置過程上 以溝通花費大部分時間。

四、一般住宅類型用戶採用以一個資料集中器收集水、電與瓦斯資料

然後傳回監控中心。其中表頭資料收集採用絞線(水表)、Zigbee

(瓦斯表)與電力線通訊(電表)。建置過程中發現Zigbee 傳輸 較不穩定且傳輸網路測試必須花費較多時間。

五、由於整個自動讀表系統最容易表現成果的子系統為監控中心,同 時也較能夠發揮系統附加價值,然監控中心卻有賴系統中其他部 分能夠穩定運作,否則整個自動讀表系統將無法運作。

第六節 自動讀表推動策略

目前國內自來水與電力能源公司是公營機關,對於自動讀表系統的 建置都僅針對大用戶,對於民生用戶則仍在實驗測試階段,主要是因為 建置成本與投資報酬的考量,另外的天然瓦斯公司則因為是民營事業單 位,可以有彈性的發展與建置,但對於民生用戶也仍處於在實測階段,

其原因也是一樣。

為了國家整體資源(水、電與瓦斯)的充分有效運用與管控,進而 達成完整智慧生活空間,水、電與瓦斯自動讀表的建置為未來趨勢。為 能順利推動,以下為幾個思考推動方向。

一、訂定標準:想要推動水、電與瓦斯自動讀表系統,首先必先訂定 國家標準,其中包含表頭與傳輸介面,如此能源公司才有依據可 循。

二、水表小表部分(13 至 40mm):配合國際潮流,分階段採用國 外優良產品辦理試用,俟國內有相關產品可供用戶計量使用

時,初期可考慮針對空屋鎖門、表位不良等用戶進行汰換,透 過自動讀表方式辦理抄表,以改善長年抄表困難的問題。另自 來水事業單位可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水量計檢定檢查技術 規範」中對水表使用年限(八年)之規定,於辦理逾齡表汰換 時,逐年配合更換為具自動讀表功能之水表,以達漸漸取代人 工抄表目的。

三、大表部分(50 至 300mm):未來可朝向多目標功能發展,除自 動抄表外,自動讀表系統可應用於原水取水計量、淨水廠出水 計量、輸配水監測、支援省水計量及用戶用水狀況監測等,為 達成此附加價值功能,初期由大用水戶及大口徑水表列為優先 實施對象,以了解用戶端用水狀況,作為評估採用水表型式及 用水設備裝置是否適當之依據。

四、電力事業未來根據建築物的型態應將電表裝設位置予以集中及 標準化,避免在建置自動讀表系統時增加許多阻礙及建置成 本。

五、電力事業除了自動抄表功能之外,應提供更多加值功能(如負 載管理等),以增加客戶的接受度,如此自動讀表系統才可順 利的推動。

六、對於逾齡須汱換的電表,建議應以整批更換為原則,例如以電 表集中在一區為例,應以整個系統建置為優先考慮重點,不應 單獨只更換幾個表,如此才不會增加系統複雜度及施工困難,

以及建置的成本。

七、瓦斯表初期可配合新建築申請,採用國內外優良產品,透過自 動讀表方式辦理抄表,以改善長年抄表困難的問題。另瓦斯事 業單位可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瓦斯量計檢定檢查技術規 範」中對瓦斯表使用年限(十年)之規定,於辦理逾齡表汰換 時,逐年配合更換為具自動讀表功能之瓦斯表,以達漸漸取代 人工抄表目的。

八、有安全考量如瓦斯表,未來透過立法強制更換微電腦瓦斯以保 障用戶使用瓦斯的安全,降低每年因一氧化碳中毒所導致死亡 悲劇。

九、水、電、瓦斯之自動讀表系統應朝向共用一個平台之目標進行,

以避免網路架構重複性。另外可考慮由較有迫切性或利機之能 源自動讀表系統先行試辦,然後推行至所有水、電與瓦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