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盛唐對王羲之書法推重的繼承與轉向
第二節 張懷瓘與〈述書賦〉對王羲之書法的詮釋
若草行雜體,如清風出袖,明月入懐,瑜瑾爛而五色,黼繡摛其七采,故 使離朱喪明,子期失聽,可謂草之聖也;其飛白猶霧縠卷舒,烟雲炤灼,
長劍耿介而倚天,勁矢超忽而無地,可謂飛白之仙也。又如松岩點黛,蓊 鬱而起朝雲;飛泉潄玉,灑散而成暮雨。既離方以遁圓,亦非絲而異帛,
趣長筆短,差難縷陳。
除「書之聖」外,李嗣真還評右軍草書為「草之聖」、飛白書為「飛白之仙」,
所用的形容語句以達極致,無以復加,因而稱之「趣長筆短,差難縷陳」,而所 用的形象,不失自然與人文的和諧比喻,自然界的況喻尤多,與文字出自自然遙 相呼應,成為傳統。可見,李嗣真對於王羲之書法的詮釋是一種超越法度,遙契 天然的最高關懷,李嗣真感受到言詮王羲之「飄若浮雲,矯若驚龍」之筆勢的困 難:
評曰:元常每點多異,羲之萬字不同,後之學者,恐徒傷筋膂耳。然右軍 肇變古質,理不應減鍾,故云:「或謂過之」。45
若以規矩或實用的角度來看王羲之變化如雲的書法,確實產生極大的衝突,故發
「後之學者,恐徒傷筋膂耳」之感嘆,李嗣真清楚的意識到這一個面向,這是將 王羲之書法轉化為唐代書寫規範最大的挑戰之處;另一方面,李嗣真肯定時代變 化的需要,不厚古薄今,認同王羲之超越鍾繇的觀點,這又再次傳達出尊崇王羲 之書法的書寫意識。
通讀整篇〈書品後〉,在「中上品」以前可見明顯的王羲之標準,而「中中 品」以下,或離王羲之典範太遠,已難以較量,這一方面看出李嗣真以王羲之為 標準的寫作態度,另一方面也顯現出對王羲之以外的書法欣賞,可視為初唐到盛 唐的過渡。
第二節 張懷瓘與〈述書賦〉對王羲之書法的詮釋
初唐由唐太宗獨尊王羲之所立的規範可說是極為深刻廣遠,但隨著太宗逝
44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3,頁 81。
45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3,頁 81。
世,書法對於規矩的追求逐漸產生動搖與變化。首先,王羲之的書法以變化著稱,
這與實用的文字記錄功能不能說毫無衝突;其次,王羲之的書法充分表現出自己 的情感,尤其經過孫過庭等人的詮釋之後,更堅定了書法藝術表現的基礎。
從初唐的書法表現上來看,規矩的追尋已經到達一個高峰,後繼者自是不乏 其人,終究,書法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實用性方面隨著國家安定而有穩定的發 展,而藝術性方面,繩之以規矩,日久生厭乃人之常情,不容否認,高度的用筆 技巧與嚴密的間架結構是一種藝術表現,但書法之表現並不僅僅如此而已,它在 初盛唐間,隨著唐太宗的逝世,有了新的變化,李嗣真〈書品後〉多元的欣賞已 見其端,《法書要錄》中還載有崔備、李約兩人的〈壁書飛白「蕭」字記〉以及 張弘靖46〈蕭齋記〉,所頌讚的是蕭子雲壁書「蕭」字,並非王羲之書法,這顯示 王羲之書法之典範性受到挑戰。
就論述方面來看,張懷瓘(?-?)無疑是唐代著作最富、甚且最完整的論 述專家,他所活躍的時代已經是盛唐時期,47經過初盛唐穩定的發展,論述的核心 概念已經不是孫過庭般的以王羲之書法為中心,張懷瓘的書論著作豐富,今所傳
〈書估〉、〈二王等書錄〉、〈書議〉、〈文字論〉、〈書斷〉具載於《法書要 錄》,分篇述論如下:
一、張懷瓘〈書估〉對王羲之書法的量化詮釋
首先,張懷瓘在〈書估〉中對書法作品量化的詮釋頗為特殊,從傳承的角度 看,此與李嗣真等品書系列作品有相近之處,因為他將書作分作五等,具有等差 的價值概念;但若從量化的角度來看,卻使品書活動從高尚的欣賞變為經濟的交 換,這象徵唐人對於書法作品的珍視與收藏。
張懷瓘將書作量化的標準是繼承初唐書法規範化的王羲之書法為參照標準,
〈書估〉云:
因取世人易解,遂以王羲之為標準。如大王草書字直,一百五字乃敵一行 行書,三行行書敵一行真正,偏帖則爾。至如〈樂毅〉、〈黃庭〉、〈太師箴〉、
〈畫贊〉、〈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為國寶,不可計以數字,或
46 《法書要錄》作「高平公」(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3,頁 111),即張彥遠之祖 父,據後晉・劉昫:《舊堂書․張延賞傳》即是「張弘靖」(卷 129,頁 3610-3613)。
47 據(日)中田勇次郎撰、盧永璘譯:《中國書法理論史》(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 年 12 月):
「張懷瓘……活躍於唐玄宗開元年間到唐肅宗乾元年間」。(頁 37。)
唐宋時期對王羲之書法的理解與詮釋
所謂的「三估」是文質變化的區分,當然上估自是優於中估、下估,但並非世俗
唐宋時期對王羲之書法的理解與詮釋
三、張懷瓘《書斷》論述王羲之書法在書法史的定位
唐宋時期對王羲之書法的理解與詮釋
斷》神品所列,並非僅此數體,茲將所載神品人數及名單製如表 3-2:63
表 3- 2:《書斷》所載十種書體神品人數及名單一覽表
書體 神品人數 神品名單
古文 0 (缺)
大篆 1 史籀 籀文 1 史籀 小篆 1 李斯 八分 1 蔡邕
隸書 3 鍾繇、王羲之、王獻之
行書 4 王羲之、鍾繇、王獻之、張芝
章草 8 張芝、杜度、崔瑗、索晉、衛瓘、王羲之、王獻之、皇象 飛白 3 蔡邕、王羲之、王獻之
草書 3 張芝、王羲之、王獻之
從這份表單中可知,張懷瓘《書斷》對於「史」的觀念以及傳統的重視,王羲之 身處的時代是一個即為動盪的時代,史稱魏晉風流,蓋彼之時,東漢名教瓦解,
儒家價值受到懷疑,加之以外患侵擾,國家難保,於是乎轉而追求自身風度;而 時序入盛唐,唐代已經度過一段承平時期,思索國家根源與文化血脈,表現在文 字書寫上則探索漢字的演變及其意義之所在,乃知前人也有不可抹滅的貢獻,然 而限於資料,多數書跡已經灰飛湮滅,聊成三品區分如此,史籀、李斯均為整理 文字有功之人,卻非藝術表現傑出人物,可見〈書斷〉的論述兼顧了文字的實用 與藝術表現兩者。
另張懷瓘〈書斷〉可討論的還有兩個方面:
(一)立體縱向書法歷史的定位
張懷瓘〈書斷〉「八分」中云:
二王八分即挂壁之類。唯蔡伯喈乃造其極焉。64
〈書斷〉評論十體,依序為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草書、行書、
飛白、草書,在這十體中,王羲之從八分開始留名,但被評為「挂壁之類」並不 高明。張懷瓘對於各體書具有相當的認識,肯定王羲之對於今體的貢獻,但也指
63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8,頁 203-204。
64 原始文獻見於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7,頁 192。
唐宋時期對王羲之書法的理解與詮釋
出王羲之不能精擅篆籀的事實,張懷瓘云:
古文可為上古,大篆為中古,小篆為下古,三古為實,草隸為華,妙極於 華者羲獻,精窮於實者籀斯。65
以花實為喻,古文篆籀為實,羲之、獻之為花。因此,張懷瓘的鑑賞不單是個別 的平面的欣賞,而是縱向的為書家在書法歷史的座標系統上定位,二王成了這個 座標的重要基準。
(二)二王之比較
既然張懷瓘整理了之前的書法史,伯仲之間的較論自是難免,二王地位之升 降因時有異,張懷瓘亦有討論,云:
其間備精諸體,唯獨右軍,次至大令。然子敬可謂〈武〉盡美矣,未盡善 也;逸少可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66
王羲之以備精諸體,且風格文雅,被譽為盡善盡美;王獻之則突出藝術表現的美,
未能盡善,表面看來,王羲之的評價似乎更勝王獻之,而事實上,張懷瓘是更欣 賞王獻之的,尤其是在行草書方面,草書在前述王獻之屢勸王羲之改體的故事中 已然見之,張懷瓘在《書斷》卷上,「行書」中云:
若逸氣縱横,則羲謝於獻;若簪裾禮樂,則獻不繼羲。雖諸家之法悉殊,
而子敬最為遒拔。67
肯定王羲之端雅的風格,但對於王獻之逸氣縱橫的揮灑顯然更為傾心,甚至以為 王獻之的行書表現是最好的,這裡的「法」指的是表現的手法,而非初唐講究的 法度,回顧張懷瓘在〈書議〉的排名榜,王羲之在王獻之之前,可見張懷瓘對於 此兩人評價的掙扎:一方面,「世人易解」的是王羲之的標準,故評價王羲之為 第一,但這已將漸漸成為過去式,王獻之的表現令張懷瓘激賞,盛唐書風的轉變 隱然可見。
其次,還有一段有趣的較論,是王羲之與吳․皇象(字休明)的較論:
懷瓘以為右軍隸書以一形而衆相,萬字皆别;休明章草雖相衆而形一,萬
65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8,頁 208。
66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9,頁 240。
67 唐.張彥遠:《法書要錄》(洪本),卷 7,頁 195。
字皆同。各造其極。68
王羲之書法以講究變化為唐人盛稱,而張懷瓘從反向思維讚譽皇象形式整齊規律 的章草,今傳章草作品中,皇象〈急就章〉仍是經典,因為字數眾多,可謂具有 字典級的地位,張懷瓘是草書大家,深知書法創作實踐中個別文字書寫表現的難 度不同,初唐追尋規範,已經揚棄了章草,而取王羲之《十七帖》之今草,張懷 瓘之標舉皇象字典級的書寫功力,也是盛唐對初唐典範轉向的現象之一,盛唐追 索更多元的書法表現,是以對皇象有高度評價。
四、竇臮(竇蒙注) 〈述書賦〉之二王並列
不同於張懷瓘考證文獻與書跡的書寫方式,竇臮〈述書賦〉完全著眼於書跡,
其稱:
今記前後所親見者,并今朝自武徳以來迄于乾元之始,翰墨之妙,可入品流 者,咸亦書之。69
是知記載內容乃皆親眼所見,時代起迄上自周、秦,下至肅宗乾元年間,可謂實 錄。所論王羲之乃繫之於晉六十三人70之下,云:
博哉四庾,茂矣六郗,三謝之盛,八王之奇。……然則窮極奧旨,逸少之 始。虎變而百獸跧,風加而衆草靡,肯綮遊刃,神明合理。雖興酣蘭亭,
墨仰池水,〈武〉未盡善,〈韶〉乃盡美,猶以為登泰山之崇高,知群阜之 迤邐。逮乎作程昭彰,褒貶無方。穠不短,纎不長。信古今之獨立,豈末 學而能揚。71
「四庾」、「六郗」、「三謝」、「八王」頗能彰顯晉世士族的時代特色,王羲之被放
「四庾」、「六郗」、「三謝」、「八王」頗能彰顯晉世士族的時代特色,王羲之被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