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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論架構

3.4 強制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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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構式搭配分析法應用至語法化 (grammaticalization)理論研究方面,過去語 法化研究觀察到,當詞素共現頻率高時,就會形成一具固定成分的構式;當構式 語意變廣、共現詞彙變多,此構式便開始走向語法化 (Bybee 2005; Traugott 2005)。

以英文 be going to 為例說明,be going to 原用於表示移動,go 具動詞語意,隨 著 be going to 後接詞彙從名詞擴大到動詞、表意圖的動詞詞組,be going to 遂 成為一具固定成分的構式且具句法功能,可用以表示未來,此時 be going to 便 已進入語法化歷程。以 Traugott 研究語法化議題為例,他也應用構式語法理念、

搭配詞 (collocation)、構式搭配分析法精神,探討英文程度修飾語 (degree modifier/quantifier) ,例如 a sort/lot/shred of 的語法化歷程,其結構演變是從 [NP1 [of NP2]] 演變到 [[NP1 of] NP2]。此外,Loetzsch, van Trip, & Steels (2008) 提到,近期的語料庫語言學運用構式搭配分析法研究語法化現象,請見例 (45) 泰語例句:

(45) thɑ̂n cɑ̀ bin mɑɑ krunɡthêep he will fly come Bangkok

‘He will fly to Bangkok.’ (Loetzsch, van Trip, & Steels 2008: 130, (9))

在泰語,mɑɑ 原為動詞「來」之意,但在例 (45) 的連動結構裡,mɑɑ 變成是 事件目的的標誌,此時 mɑɑ 不具衍生變化,mɑɑ 被重新被解讀為介詞,具備格 標記的句法功能。

從以上舉例及說明可知,探究詞彙語法化現象可架構在構式的結構搭配組合 上;觀察構式與詞彙搭配共現的情形,除可瞭解詞彙和構式的互動與競爭之外,

還可觀察詞彙語意和句法功能的演變。

3.4 強制轉換

何謂「強制轉換」(coercion)?請見以下例句 (46) 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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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I began a book. (Lauwers & Willems 2011: 1219, (1))

英文 book 原為名詞,原意是指實體物(或內容),但 Lauwers & Willems (2011:

1219) 認為,在例 (46) 的 book 已非原意,而是指涉事件(讀書或寫書的事件); 一旦 book 不出現在 (46) 這種特殊動詞結構中,book 就不具有指涉事件的語 意。例 (46) book 之所以具有事件義是因為結構中動詞 to begin 原本其典型後 接的是動詞補語(此為事件),因此受到 to begin 施行強制轉換之緣故,book 變 成具事件義。

再以下例 (47) 說明副詞對句子動詞的強制轉換情形:

(47) a. Kim loved Robin twice last summer. (Borer 2005: 129, (9a)) b. Kim touched the fence (twice today). (Borer 2005: 129, (9c))

Borer (2005: 129) 發現,副詞 twice 對例 (47a) 的狀態類動詞 love 及例 (47b) 的狀態類動詞 touch 具影響力,原本指涉狀態的狀態類動詞受twice 的影響,使 得 (47) 的狀態類動詞變成指涉事件,因此狀態類動詞才得以和表示頻率的副詞 合用;例 (47) twice 所施行的影響力,即被稱為強制轉換。

「強制轉換」這個議題,在過去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與探討,但學者們稱呼 強制轉換此現象所使用的詞彙不盡相同,例如:type shift (Partee & Rooth 1983)、

override/shift (Talmy 1988)、derived/shift (Smith 1991)、type coercion (Pustejovsky

& Bouillon 1995; Francis & Michaelis 2003)、accommodation (Goldberg 1995, 2006)、

enriched composition (Jackendoff 1997)、coercion (Michaelis 2003a, 2003b, 2004, 2005; Borer 2005)、aspectual coercion (Fuhs 2010)。

不同於過去時貌的研究,Michaelis (2003a, 2003b, 2004, 2005) 採構式觀點探 討動詞語意和時貌特徵。請見下例 (48) 和 (49),茲以說明 Michaelis 探討強制 轉換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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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I’m feeding him a line and he’s believing every word.

(Michaelis 2005: 46, (4b)) (49) Down at the harbor there is teal-green clubhouse for socializing and

parties. Beside it sparkles the community pool.

(Michaelis 2005: 46, (3a))

在例 (48),狀態類動詞 believe 出現在進行式;在例 (49),原本是只帶單一論 元的動詞 sparkle 卻出現在處所倒裝構式裡,並帶兩個論元(即:處所、受詞),

也因此 (48) 和 (49) 的詞彙語意和詞彙所出現的句法結構之語意是互相衝突的。

Michaelis 發現,當詞彙和構式的語意衝突時,人們會以強制轉換來調節衝突;

換言之,當構式成分的詞彙語意與構式的句法形式不相容時,可用列於 (50) 之

「壓倒原則」(override principle) 來解釋此種衝突:

(50) 倘若詞彙和結構語意衝突,詞彙語意將順從與詞彙共現的構式語意之 要求。 (Michaelis 2003a: 171, (9))

依循 (50) 的壓倒原則,一旦詞彙語意和構式語意互相衝突時,那麼詞彙語意將 遵照構式語意的要求而調整,藉由強制轉換以說明跨模組的映照 (cross-modal mapping;見 Francis & Michaelis (2003: 2));這種跨模組的不協調顯示在上例 (48) 和 (49),即是形式與功能間的錯配 (mismatch)。

Michaelis 運用 Talmy (1988) 討論名詞的轉變 (shift) 所涉及的隱性

(implicit) 及顯性 (explicit) 概念,將壓倒分成隱性轉換 (implicit conversion)、顯 性轉換 (explicit conversion) 兩種類型,並應用此概念解釋詞彙語意和構式的錯 配;Michaelis 指出,時貌構式可分為兩種:「協調構式」(concord construction) 和

「轉換構式」(shift construction),前者涉及隱性轉換,後者涉及顯性轉換。

隱性轉換的例句請見下例 (51):

(51) a. She recognized him in a minute. (Michaelis 2003a: 187, (38a)) b. We fixed it in an hour. (Michaelis 2003a: 187, (3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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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構式以 (51)) 之副詞構式為例,副詞構式具有由 in 所引導的持續類副詞及 頻率副詞;在例 (51a),持續類副詞 in 和瞬成類動詞 recognize 合用時,構式 語意在於表達事件的完成是在時間後終點發生;在例 (51b),in 和完成類動詞 fix 合用時,構式語意在於表達動作持續整個時間且最後在時間的終點時完成;以上 例 (51)) 的副詞構式壓倒動詞語意而迫使動詞語意轉換,為隱性轉換的例子。

隱性轉換的例句請見下例 (52):

(52) a. When we came in, they were playing cards.(Michaelis 2003a: 93, (47)) b. When we arrived, they had packed up everything.

(Michaelis 2003a: 93, (48))

轉換構式以 (52) 之進行式及完成式為例,在形式上,進行式及完成式這兩種時 態分別表示事件的進行及已完成,但 Michaelis 認為這兩種構式實際上所表達的 是狀態情境。在例 (52a),進行式表示一個事件發生期間的某個狀態的形成,而 在例 (52b),完成式表達一個或多個事件完成之後的結果狀態;換言之,進行式 及完成式表達的語意都是相對於某個背景事件的狀態,這是因為 (52a) 和 (52b) 主要子句的事件發生時間點均早於 when 附屬子句所指涉的時間,主要子句均 通過 when 子句對狀態的測試。以上例 (52) 的時態構式壓倒原指涉動態類事件 的動詞,使得主要子句的語意指涉靜態類狀態,因此 (52) 的兩種時態構式均屬 於顯性轉換。

Michaelis 所提出的強制轉換及協調構式、轉換構式等論點正足以證明時貌 性的研究和構式、詞彙與結構的搭配構式、句子其他成分以及語境有關;因此,

詞彙語意、構式語法的研究可以為時貌研究提供語言背後的認知機制以及語言層 面的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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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小結

從本章介紹的本論文理論架構可知,詞彙語意在構式中扮演重要角色,詞彙 所帶的訊息量並不像詞彙規則理論或衍生句法觀點般壓到最低,但倘若僅從動詞 或詞彙語意本身來檢視時貌性是不足夠的,還需要從構式及語境著手。由 Croft (2003) 及 Boas (2003, 2008a, 2008b) 論述可知,構式語意和詞彙語意相關,其互 動除了需要參照詞彙所帶的世界知識和文化知識之外,同時還需要參照經由構式 而形成的語意和句法映射的句法訊息;也因為考量動詞細緻的語意成分,如此才 能解釋為何不同詞彙搭配同一構式的句法表現及語意蘊含卻不相同,甚至是句子 的合法性也不同。搭配構式分析法的精神同樣也強調需從詞彙和其所出現的構式 觀察詞彙和構式的緊密程度,而此緊密程度也會影響詞彙和句法結構,造成語法 化。當形式和功能出現錯配,當詞彙和構式有所競爭,人們即會運用強制轉換以 協調這些問題。

基於時貌性的研究需要較大語境才能處理,句子成分間的互動也將影響時貌 詮釋,因此本論文第四章將本著詞彙與構式的互動觀點與精神,探討臺灣客語四 個和持續貌、完成貌相關之時貌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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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臺灣客語時貌構式:持續貌、完成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