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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臺灣華語時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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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將回顧前人探究臺灣語言與時貌相關之研究,以下小節將分述如下:2.1 節回顧臺灣華語時貌之相關文獻,2.2節探討與臺灣閩南語時貌有關之文獻,2.3 節討論與臺灣客語及其他客語方言有關時貌之文獻,2.4節摘述有關漢語體系結 果補語、動相標記和時貌標記判定方法之文獻,2.5為小結,為根據前人文獻回 顧所綜合歸納之結論。

2.1 臺灣華語時貌研究

Chao (1968: 245-247) 將華語「了」、「著」、「過」歸類為動詞體詞詞尾 (aspect suffixes of verbs),幾乎所有動詞都可以和體詞詞尾連用。「了」標誌完成貌 (perfective aspect),是動詞「了」(leau)(表示完成)的弱化形式;體詞詞尾「了」

不同於語助詞「了」,後者的語意是指新的狀況,可能是動詞「來」的弱化形式。

「著」是進行貌詞尾 (progressive suffix),可以在第一個動詞之後,附屬於第二 個詞語,請見下例 (20):

(20) 騎著馬找馬。 (Chao 1968: 249-250)

在例 (20),「著」是進行貌詞尾,出現在句子的第一個動詞「騎」的後面,其 功能在修飾後面的動詞片語「找馬」,故「騎著馬」附屬於「找馬」。再者,「過」

之功能為標誌不定過去貌 (indefinite past aspect),當「過」念輕聲時,表示過去 曾經發生至少一次,後面不能再加完成貌詞尾;但當「過」後面可以加完成貌詞 尾「了」時,如例 (21):

(21) 吃過了飯了。 (Chao 1968: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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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 (1968: 251-252, 450) 認為例 (21) 的「過」是動相補語 (phase complement),

而非過去貌詞尾,故「過」的後面可以加完成貌詞尾「了」。再以下例 (22) 說 明過去貌詞尾「過」和動相補語「過」的區別:

(22) a. 他從來沒錯過好機會過。

b. 哪啊?他錯過過! (Chao 1968: 450)

Chao 指出,過去貌詞尾「過」和動相補語「過」可以出現在同一個句子裡,例 如 (22a) 和 (22b) 的句子均出現兩個「過」,第一個「過」為動相補語,第二 個「過」為過去貌詞尾。然而,現代臺灣華語使用「過」的可能情形如下例 (23):

(23) a. 他從來不曾錯過好機會。

b. 不!他曾錯過!

c. 不!他錯過了!

第一,現代臺灣華語「過」無讀音的區別;第二,現代臺灣華語一般少用 (22a),

而較常使用 (23a);第三,現代臺灣華語少用 (22b),而多使用 (23b) 或 (23c)。

若依照 Chao 之定義,則例 (23c) 的「過」為動相補語,「了」為完成貌詞尾;

但我們卻無法排除 (23c) 的「過」為過去貌詞尾、「了」為語助詞之可能性。

Li & Thompson (1981: 184-185) 指出時貌和時態 (tense) 不同,前者是指事 態本身如何從其內部結構來看,而後者是指事態發生時間和其被提及的時間之間 的時間關係。語言中若有特殊動詞形式將事件視為單一而不可分割的整體,且不 指涉事件內部時間結構時,此形式所表達的就是完成貌 (perfective aspect),華語 的完成貌標記是「了」;另一方面,當動詞形式指涉事件的進行持續,明確指出 事件的內部結構時,此形式所表達的則為非完成貌 (imperfective),又稱為持續 貌 (durative),華語的非完成持續標記是「在」和「著」。華語「過」標誌經驗 貌 (experiential aspect),指涉事態曾經經歷過。最後一種華語動詞時態為暫時貌 (delimitative aspect),是以動詞的重疊形式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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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 Thompson (1981: 185-217) 列出「了」用以標誌有界事件的四種情形,

請見 (24):

(24) a. 本身是受數量限定的事件;

b. 本身是定指或特殊事件;

c. 動詞本身事件為有界;

d. 本身是連續事件的第一個事件。 (Li & Thompson 1981: 185-186)

Li & Thompson (1981: 238-300) 認為有兩個「了」,這點和 Chao 的看法相同。

除了完成貌標記「了」,另一個「了」是句末助詞 (sentence-final particle),句末 助詞「了」的基本溝通功能在於標示與當前相關的狀態 (Currently Relevant State, 簡稱CRS)。在持續貌「著」的使用情況方面,可以和「著」共現的動詞語意類 型為姿態類動詞 (verbs of posture),這類動詞和「著」共現時所表達的是姿態或 身體所持續的位置;「著」也可以和標誌狀態的動作類動詞 (activity verbs signaling states) 共現,所表達的是因動作類動詞而產生的狀態。持續貌「著」可 以用在兩個子句的第一個子句,用以標示某一個事件為另一個事件提供了持續的 背景,請見下例 (25):

(25) 小狗搖著尾巴跑了。 (Li & Thompson 1981: 223, (152))

在例 (25),第一個子句「搖著尾巴」是第二個字句「跑了」此動作的持續背景;

此看法類似前面所提 Chao (1968: 248-249) 之看法。至於經驗貌標記「過」,其 所表達的是相較於某一個時間點,事件已經經歷過了;當時間參照點未明確指出 時,通常所指的是過去的時間。Li & Thompson (1981: 230-232) 明確指出「過」

的使用有幾項限制;其限制與說明、例句請見 (26):

(26) *a. 他老過。 (Li & Thompson 1981: 230, (182))

*b. 喝過茶! (Li & Thompson 1981: 230, (184))

*c. 昨天張三來說他喜歡狗,所以我今天送過他一條狗。

(Li & Thompson 1981: 231,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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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貌標記「過」的第一個使用限制為,「過」和不能標誌事件重複的動詞合用 時,則「過」無意義;例如 (26a) 「老」是不可重複的事件,一個人一生只能 老一次,無法老第二次,所以例 (26a) 不合法。第二個使用限制是,因為人不 能被命令去經歷某件事,所以含「過」的命令句都無意義;例如 (26b),人不能 被命令去擁有喝茶此事件的經歷,故 (26b) 不合法。第三個使用限制則是,如 果焦點集中在某一事件或連續發生事件的簡單事實時,「過」不應出現,而應改 用完成貌標記「了」或其他表完成化的語詞;例如 (26c),例句中的前後子句為 連續發生的簡單事實,故此句不應有「過」,因此 (26c) 不合法。此外,Li &

Thompson (1981: 204) 認為經驗貌詞尾「過」無法和完成貌「了」連用,這點和 Chao (1968: 251-252, 450) 看法相同。最後,暫時貌用以表示某個動作只做一點 或只做一短暫時間 (Li & Thompson 1981: 232-236),和暫時貌共現的動詞類型有 幾項限制,請見 (27):

(27) a. 動詞必須是動作類動詞;

b. 動詞必須是意志類動詞 (volitional verb);

c. 結果複合動詞無法重疊,以表示暫時貌;

d. 暫時貌最有可能出現在請求句。 (Li & Thompson 1981: 234-236)

關於 Li & Thompson 對於上例 (26a) 之陳述,不少學者 (Iljic 1990; Pan & Lee 2004; Ljungqvist 2007; Lin 2007; Wu 2008; Chen 2009) 提出下例 (28)「年輕」也 是不可重複的事件,但卻可以和「過」共現,故 Li & Thompson 對上例 (26a) 的 論證顯然有缺失。

(28) 他年輕過。

Smith (1991: 343) 探討漢語的時貌系統,他提到漢語具有豐富觀點成分,有 兩個完成貌標記、兩個非完成貌標記,以及一個中立觀點 (neutral viewpoint)。

觀點詞素在句法呈現上是可選擇要出現或不出現,也因此中立觀點總是可在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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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中尋獲;當使用者需要特別強調某觀點,但在句法結構上無法獲得此觀點,

就會選擇使用顯性的觀點詞素來呈現。然而,漢語的詞彙範疇和句法範疇的區分 並不是那麼清楚,有一類動詞補語同時影響時貌體系的雙重成分,視其個別形式 及句法語境而定,這些補語用以表達觀點時貌 (viewpoint aspect)、事態時貌 (situation aspect)。漢語主要的事態類型是隱性範疇 (covert category),由動詞和 其論元表達。漢語沒有時態,因此時間點的指涉並不是必要的,語用在語言中扮 演很重要的角色。漢語有兩個完成貌觀點,即「了」和「過」,前者測量事態的 起點和終點,表示事態已經告一段落,後者包含終點所延伸的狀態改變,傳達的 是終點的更多訊息。此外,完成貌也可藉由結果補語 (resultative verb complement,

簡稱RVC) 來表達事態的完成、終止、結果狀態或言外之意。Smith (1991: 344) 認 為完成貌標記和結果補語可以共現或分別出現,兩者在句法結構上可出現亦可不 出現。非完成貌觀點則是從內部呈現事態,不包含事態的起點和終點;漢語的非 完成貌觀點有兩個,即「在」和「著」,前者是典型的進行貌標記,聚焦在非靜 態事態的動態內部階段,後者具靜態語意,但其分布情況不限於靜態。關於中立 觀點,因為漢語觀點詞素並非在句法上一定得出現,因此沒有觀點詞素的句子的 時貌性就很模糊,通常由語境和世界知識來推斷該句的時貌詮釋,這種句子就被 假定是中立觀點。中立觀點雖然允許句子有一個以上的解釋,但並不是無限制;

其時間結構包含了事態的起點和至少一內部階段。

鄭良偉(1992:182)研究臺灣華語的時態 (aspect,即時貌) 系統,並比較 臺灣閩南語及臺灣普通話(即臺灣華語)的特點,他對時貌的定義和一般的定義 不同,他認為時貌是參照時間 (reference time) 和語境時間 (event time 或 situation) 的關係,時貌是很有系統地藉由漢語的句法或詞法表達,可藉由副詞、

助動詞、動詞詞尾、句尾詞表達,基於語意關係,「已經啊」、「有」、「會」

都被他歸類為時態語 (aspect marker,即本文所說的時貌標記)。此外,鄭良偉提 出臺灣華語有三個「了」,即:表完了的時段語「了」、全貌現況的觀察 (perfective)

Chao 1968; Li & Thompson 1981;曹逢甫與鄭縈 2001),值得再進一步討論。

林若望(2002)討論影響漢語時間解釋的因素相當多,包括:時間副詞、上 下文、情態類型、體 (aspect)(含:視點體 (viewpoint aspect)、句法體 (grammatical aspect))、個別單字的語意或句法關係、語用或人類對世界知識的認知都會對時 態意義產生影響。15林若望對「體」的定義是一種說話者對事態的觀察方式,是 用來說明事態處於何種階段或狀況的概念;「體」基本上分成兩類:完整體 (perfective aspect) 和非完整體 (imperfective aspect);「體」可透過句法標記表示,

也因此漢語的「了」、「著」、「過」叫做句法體 (grammatical aspect)。根據林 若望(2002:10)的觀察與歸納,漢語「體」和時間解釋的關連性如 (29) 所列:

時貌標記),則動詞本身所承載的動相、句子的句法視點 (grammatical viewpoint) 將影響句子的時間解釋;影響時間解釋的因素很多,因此,句子其他成分、上下 文等因素都應列入考量。林若望(2002)、Lin (2003, 2006) 採用形式語言學理 論觀點切入,文中所用例句仍以其自創的簡單句為主,忽略客觀觀察語言及採用 語料庫之重要性。

Liu (2015) 認為華語不以動詞等句法手段來表達時態,而是以詞彙或語境訊

15 林若望(2002:23; Lin 2003: 259)同意漢語是沒有構詞時態的語言 (tenseless language),但 漢語時態的意義不像一般所想像地那麼簡單,許多因素會影響漢語的時態意義。Wu (2009a:

145-146) 認為,若依照 Comrie (1985: 9) 對時態的原定義,即:以句法形式所表達的時間座標 概念,漢語是沒有構詞時態的語言。Wu (2009a) 將時態的定義擴大解釋為普遍性的時間座標,

則時態被認為是漢語的言談特徵,而非如英語的時態是句子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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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表達時態概念;相對地,華語的時貌概念則是在形式上具有顯著標記。同樣地,

華語完成貌標記有兩個:簡單完成貌標記「了」、經驗完成貌標記「過」;非完 成貌標記也有兩個:標誌進行貌的動前「在」、標誌持續貌的動後「著」。Liu (2015:

278-280) 認同 Li & Thompson (1981) 之看法,認為華語有兩個「了」,一個是 動後「了」,為完成貌標記,一個是句末「了」,具言談功能,標誌事態和現在 情境的關係。狀態類動詞後面的「了」一定是助詞「了」,此「了」具強制轉換

278-280) 認同 Li & Thompson (1981) 之看法,認為華語有兩個「了」,一個是 動後「了」,為完成貌標記,一個是句末「了」,具言談功能,標誌事態和現在 情境的關係。狀態類動詞後面的「了」一定是助詞「了」,此「了」具強制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