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語言教學中的戲劇技巧
2.5.1 從角色扮演到戲劇表演
z 角色扮演之基本內涵
根據 Ladousse(1987),當學習者擔任一個角色(role)時,表示 他們將自己放入某特定情況中進行扮演活動。扮演(play)意謂著角色
學習者處於安全的環境中,並儘可能地遊戲與表現創造力。因而是愉 悅而不具威脅性的,能提升學習自信,並建立師生雙方的分享關係。同
時,角色扮演的重點並不在利用裝扮將現實生活演出來,而在於能與學 習者的經驗產生緊密連繫,讓這種參與對學習者來說是有意義的。
在語言教學中使用角色扮演之主要目的,在幫助學習者處理語言溝 通在現實生活中的不可預測性。教師在簡要地進行教學演示後,學習者 便進入活動中,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讓學習者運用目前已掌握的語言知 識,達成任務;一種則是就教師所展示的語言形式。在設定的情況下練 習其結構與功能。流利地使用語言達成任務,遠較精確用字來得重要。
z 角色扮演與戲劇之異同
就前述角色扮演的基本內涵而言,似乎與戲劇有很多重疊之處,然 而兩者在語言教學上,卻是不能等同而應加以釐清的概念。
一、角色扮演重在過程的參與
根據 Ladousse(1987),角色扮演並非表演,學習者純粹為自己而 參與其中,沒有觀眾的存在。著重於過程的參與,而非最終的成品。甚 至連教師也須與學習者保持適度距離,但隨時準備在錯誤發生時介入。
二、戲劇(drama)主要表現在意義的傳遞
若是經由練習,將台詞背誦下來,並且在其他學習者面前進行成果 演出,那就成了戲劇。Via(1987)進一步說明,戲劇訴諸人與人之間 的溝通,相對於台詞背誦,更重要的是意義的傳遞,當這個條件存在時,
即是在運用戲劇進行教學。
三、具劇場(theatre)性質的教學
承上,Via(1987)同時指出,若不只是單純的台詞背誦,尚包含 了戲劇製作的過程,即是具劇場性質的教學,其目的乃是在表演者與觀 眾之間,達成最終意義之傳遞,明顯與角色扮演不同。
四、課室戲劇活動(classroom drama)與戲劇技巧(drama techniques)
在同樣重視參與歷程之基礎上,真正較難與角色扮演產生具體區辨 的,似乎是融入課室教學的戲劇活動。課室戲劇活動重在以戲劇技巧啟 發學習的歷程,而學習者從個人的行動中獲致體驗,已如前述。
根據 Via(1987),為達成戲劇或劇場之目的所運用的策略,即是 戲劇技巧,涵蓋了廣泛而實用的課室教學活動之範疇。角色扮演固然無 關乎意義之傳遞,然而其中“扮演”的要素,涉及特定情況的創造、角 色的投入,往往被納入戲劇技巧的範圍中,可用來推動課室戲劇活動或 具劇場性質的教學40。
40 李帷嘉(2002)將課堂交際角色扮演練習視為可用在外語教學過程中的四種話劇 手段之一,即先設定交際之可能結果,再據以將學生分組進行角色扮演。事後並撰 寫角色與劇情的分析。同時注重準備與後續檢討工作,並盡力營造表演氣氛。李帷 嘉的教學方式可說是已脫離角色扮演原始的內涵,而將之當作課堂戲劇活動來經 營。至於他所提的其它三種手段則分別為,以話劇演員的基本功練習語調與發音、
以話劇演員的基本功提高對形體動作的認識與控制能力、排演學生外語話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