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中,首先引介戲劇的形式與語言之特點,其次對劇本要素進 行分析,最後則探討劇本寫作歷程,以建立劇本寫作之基本概念與重
點,並將之融入寫作過程觀中,建立本計畫之寫作模式。
2.4.1 戲劇的形式與語言
根據趙如琳(1977)與李約翰(1977),戲劇可說是以廣大群眾為 對象,安排一段故事,由演員在舞台上進行演出的過程。由此處的“安 排”可知,戲劇家的工作重點在於“結構”,許多現代的戲劇家,都慢 一步著手編寫對白,而先詳細計畫幕表。
就形式來說,戲劇是由動作與對白共同組成,潛在的舞台效果是 戲劇特徵的一部分。即戲劇並不是寫來讀的故事,舞台演出能夠豐富讀 者的閱讀經驗,而讀者亦往往以其閱讀印象,來衡量舞台上的演出效果。
就語言來說,Short(1996)指出,戲劇對白(Drama Dialogue)的 目的在推動情節,由大量的角色互動組成,和小說等文學作品所表現的 故事性描述不同,是最接近一般會話(ordinary conversation)的文類39。
39 根據 Short(1996),戲劇對白的二元言談架構(doubled discourse structure)在本 質上即異於一般會話:即對話雙方處在較低的層次,被包蘊在較高層次的作家和觀 眾組成的關係之下,觀眾隱身於舞台下,對話是在無意中被聽到的,藉此作家創作 的內涵得以傳達出去。戲劇對白是經由設計的,乃是為口語表達而寫就,具有完整 的結構,且總是指向一特定的目的。同時對話雙方永不在同時發言,相對未發言的 角色往往是靜止的,以確保觀眾注意力的集中,也不同於一般會話。然而,兩者都 具有溝通上的一致性,因而可根據會話行為(conversational behavior),推斷雙方所 暗示或未說出的言外之意,此即具雙重身分的聽者 觀眾,能夠理解戲劇的原因。
2.4.2 劇本要素分析
Thomas(1999)從與劇本的五項基本要素切入,包括情節(plot), 人物(character),思想(idea),對白(dialogue),語言的音樂性即節 奏(tempo)、韻律(rhythm)、氛圍(mood)三者,為演員、導演與舞 台設計者提示了劇本分析的重要方法。
z 情節(plot)
就情節組成的單位而言,從最小到對大分別為 Beats, Units, Scenes, Acts。Beats 是指一串獨立、有主題的動作,大約包含六行左右的對話,
或兼及一些具特殊意義的舞台動作。二個以上的 Beats 連結在一起成為 一個 Units,指一個將故事向前推進的步驟。二個以上的 Units 可再擴 展為一個 Scene,即一個較具規模的場景,包含開場、推進與結局,其 本身足以組成完整的單一事件,其情感較為強烈,也較具戲劇效果。
Acts 指一幕戲,最明顯的特徵是其結局,在每一幕戲結束前,都必然 製造一個高潮或懸宕,帶進戲劇性的能量,直到最後一幕,則將所有埋 伏的戲劇張力瞬間釋放,創造出具決定性的結局。
情節單位與單位或與全劇之間的關係,即為結構(structure)。基 本上包含三個部份,即 Rising action, Climax, Falling action,形成一個均 衡的金字塔。從 Rising action 中,可以探討的是人物的複雜性,在戲劇 中,特別指兩個角色之間的衝突,或是角色本身所面臨理想和現實之間
的抵觸,從而引發種種戲劇行為的動機,並製造情感的轉折。Climax 往往用掉一整幕的戲份,是戲劇中最重要的部份。在達到劇情高潮之 前,我們可以在情節堆砌中尋求線索,而高潮結束後,所有接下來出現 的事件都包含在內,稱為 falling actions,是對整齣戲的總結。
z 人物(character)
戲劇人物總是隨情節推進而不停變動,內涵十分複雜,藉由觀察 人物行動之目的(objectives),有助於理解其感覺與想法。人物為了達 到未來目的,當下所採取的行為,即戲劇行動(dramatic action)──
塑造其外在形象,並反映其內在目的。人物間的衝突,形塑人物間的相 互關係,戲劇性的建立正來自於此。
z 思想(idea)
戲劇主要思想之表現,可從語言、人物、情節等處著手。
z 對白(dialogue)
對白不只是戲劇尋求溝通的主要手段,也是作者創造表達方式的 媒介,即“措詞”(diction)的技巧與藝術。對白必須能推進戲劇行動,
指向人物目的,表達劇中思想。
z 語言的音樂性
對白語言的音樂性,訴諸人的感官,能夠強化戲劇所引發的情感
效應。包括以下三者:“節奏”(tempo)指在對話中,情節、人物與 思想等資訊出現的頻率速度,牽涉作者提示重要線索之時機與內容。
“韻律”(rhythm)指在個別情節推進的單位中,改變緊弛的規律迴環 模式,每每在戲劇效果堆砌之初出現,而情節向前推進後即獲得緩釋,
能刺激感覺與聯想,以擴展內涵。“氛圍”(mood)指一種持續性的 特殊情感狀態,塑造整齣戲的氣氛。
2.4.3 劇本寫作歷程
Smiley(1971)將劇本寫作歷程分成三大階段,分述如下:
z 撰稿前階段(Pre-drafting):
在作者內在原始靈感湧現之後,即進行寫作素材的收集,涵蓋一段 工作時間的想像或研究,並將內容寫下。整理素材時,將累積下來的隨 手筆記,在原始靈感的基礎上連結、擴展。再將零散的筆記素材加以組 織,最後建立完整的大綱,應詳細說明以下五項:劇名、環境、人物、
故事、工作大綱。
z 擬草與修改(Drafting and Revisions):
撰寫初稿,之後根據大綱作為修改的基礎。進行第一次閱讀時,重 在改正明顯的錯誤,並對內容略加變化。第二次則選定一個人物,從頭 到尾閱讀其台詞,修改個別人物的連貫、發展、變化。第三次才是真正
的修改,確認每個部分是否完整、焦點集中。可透過專業劇團之排演進 行觀察修改,並藉由演員的即興演出,獲致新的靈感。最後定稿。
z 劇本改動與舞台製作(Rewriting and Production) :
進入排演時期,作者重在觀察這些被賦予生命的紙上人物而非演 員,聆聽台詞的失敗之處,或是在演出時所產生的新義。從讀劇起,經 歷演員排演,服裝、舞台等逐漸成形,劇本的改動也大致底定。排演後 期,加入完整的幕後製作,作者則持續訂正錯誤或記錄即興產生的對白。
正式演出時,作者觀察觀眾的反應,並記下需要修改之處,反覆 修改,完成一份演出後的版本。
2.4.4 小結
綜上所述,首先,戲劇寫作應先考量整體結構,製作計畫,再據 以執行角色構設、情節發展與對白表現。
其次,不像其他文學作品如小說,常使用大量敘述語言,以解釋 情節與角色,相對地,戲劇必須考量舞台表演因素,包含動作與對話描 寫,重點在於將事件、人物和感情表現集中在有限的字句中。
第三、。劇本寫作歷程,大致與第二語言寫作過程模式一樣,包 含計畫、擬草、修改等階段,但最大的特點,在於透過舞台排演,不間
斷地進行回顧與修改。在實際教學與寫作時,應融合第二語言過程觀的 寫作模式,特別是在回顧與修改階段,考量舞台排演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