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六、第四場焦點團體討論紀錄
五、 您認為臺灣圖書資訊學系所之教育目標應包括哪些項目?
4G:2.2.1 後面與學門範圍重複,是否不用再涵蓋一次。
主持人:學門定義形成教育目標、課程這三環節會出現。
4B:2.1 政治、社會、經濟、科技的分法與依據為何。
主持人:主要說明圖書資訊學會受政治、社會、經濟、科技等背景影響,在這樣 的環境中說明專業價值。
4F:如果把政治改為行政。
主持人:這裡指的是STEP,包括社會、科技、政治等。
4B:只是想釐清四個脈絡是否有依據。2.1 的配合可以改成依據。2.2.2 的爭議在 利用的人才,到底是一個去進行利用服務的人,或利用的人。我們還會去教 導、推廣服務。
4A:資訊服務人才。
主持人:這裡有問題是利用、教育或者是運用。
4A:2.2.5-12 都是反映,上面說的是培養什麼人才,後面是反映。
4B:可以用彰顯。
主持人:主要說明教育任務目標、精神要反映這些元素。之前有人建議把反映拿 掉,後來覺得不順,又加回來。
4B:2.2.1-2.2.4 把教育目標直接寫出來,2.2.5 以後是教導別人如何寫教育目標,
要如何一致呈現?兩個性質不太一樣。
4C:2.2.2.建議加上具服務熱情。
主持人:後面會談到專業倫理。
4E:請問 2.1.6 專業合理性為何?
主持人:圖書館事業中會出現圖書館權利宣言、圖書館價值、圖書館員核心能力 宣言等,如果我國也有這些宣言、價值,在專業當中重要政策、宣言都 應納入教育當中。
4D:剛講到態度、具熱誠部份,如果目標沒寫,課程放就沒依據,如果在前面 加上具熱誠態度等會比較好。
4C:剛提這個主要反映具服務熱誠是最重要的。
4A:附件三第二頁提到文件是原則寫法,不是細節寫法,以更廣泛文字含蓋。
4B:呼應 4A 的講法,我的想法是 2.2.2 創造、產製的詞彙不同,上面有提到保 存,下面沒寫,是不是就不要發展保存人才?可以簡單說圖書資訊學在培養 具備專業知識與專業倫理人才,不需要一點一點列出來,回到原來的範疇是
否清楚。
主持人:當初2.2.2 主要說明圖書資訊學培養出來的是什麼樣的人才。
4B:我不覺得不一定要有,一個專業要有專業知識與專業倫理,是較實務性的。
2.2.5 應該是哲學、理論、原則,倫理是實務性的,如果倫理把這裡拿掉,
2.2.2 還是要有倫理。
主持人:2.2.5 可以加原則,但倫理拿掉無法反映剛講到的服務熱誠、倫理。
4B:倫理是不同的層面,可以放到 2.2.2。
4E:學程範圍講到四個,教育目標提到大學部與研究所教育目標,如果涵蓋繼 續教育與專業學程,是否要加進來。
主持人:專業學程不一定要交代,較分散,繼續教育補充館員新的技能領域,這 邊就培養人才,大學部、研究所的程度有所區隔。
4A:在臺灣的環境中無法以基礎、中高階來區分,這樣是不是考上研究所就是 中高階,沒考上就是基礎。
主持人:這裡主要說的是教育的目標,不是實際的狀況。
4A:如果基礎人才具有中高階能力,在評鑑時則有加分的效果。
六、 您認為臺灣圖書資訊學系所之課程指南應包括哪些項目?
4E:請問 3.3.9 資訊與通訊科技運用在圖書館是?
主持人:主要指其運用在圖書館的服務,如果回歸到資訊科技亦可以。
4B:比較傾向回到資訊科技與運用,通訊有其明確的定義。
4A:3.1.7 發展方向是模糊的,是課程開設傾向或者預測提示。
主持人:主要是回應未來發展方向,學生在畢業時,有些能力已落後,圖書資訊 學教育應該能預測未來三到五年的發展方向,課程發展原則能加入這樣 的概念。
4F:3.1.1 圖書館與後面的專業人員不對稱。
主持人:應該圖書館與資訊機構專業人員,發展專業能力。
4B:主體為圖書資訊學系,因此這裡不用那麼冗長,直接說課程能提供專業發 展所需能力,在圖書資訊機構中扮演角色。
主持人:這裡有問題,當初圖書資訊學是簡稱,圖書館與資訊科學,圖書資訊學 服務會讓人誤以為只做圖書產業東西,因此是否用圖書館與資訊服務機
構,來涵蓋圖書館、資訊公司、網路公司人才。
4G:核心課程中,圖書館是重要實體,課程中沒談到是否包含圖書館發展史部 份;3.3.1 是實體的資訊環境或抽象的?
主持人:資訊環境指的是資訊社會、資訊生命週期。
4A:資訊社會呢?
主持人:資訊社會環境?資訊社會?詞彙需要再修正。
4A:3.2.7 探求知識研究?
主持人:上一場改成研究方法。主要在培養館員有研究的企圖心與能力,探求知 識法或研究能力。
4B:整個課程裡面從課程原則、課程結構、核心課程,核心課程是否應該回到 課程原則?課程結構要的面向是否要反映在核心課程中。
主持人:核心課程為core,有哪些是學生須具備的,是否要由八大核心結構中產
生一門核心課程,是值得討論的。
4A:3.2.4 科技知能是否太廣,是否改為資訊科技知能。
主持人:科技包含自然、資訊科技,這個科技是較廣義的。
4A:3.2.8、3.3.8 詞彙不對稱,3.2.8 圖書館與資訊相關機構管理,這樣才能對應 3.3.8。3.3.7 資訊研究、分析與解釋是?
主持人:主要是要將資訊整合、改寫、解釋才能重創,只有研究、分析,沒有重 創;因此其有整合、解釋的意思在,不妥的話應如何修改。
4B:要重新審視核心課程、結構,課程原則與結構是較全面向的,定義核心課 程要小心,各系所的目標焦點不同。核心課程是要讓系所去選,或者是全都 要包含,也許我們不一定要訂核心課程,或者只訂一個方向提供參考。
主持人:核心課程無論國內、國外都沒放棄,例如很多人大學不是唸圖書資訊學,
如果沒有核心課程,無法使其進入專業領域。不是規定一定要包括,而 是參考,從裡面選擇二至三門發展核心課程,再細分或分組。核心課程 是共通的作法,是現況,也是必然的,但其訂定是不容易的事情,應當 被討論的。
4B:大學部、碩士、博士班是否都適用於這些核心課程中,是否應區分各層級。
4A:如果把遺漏的納進來也許比較不會有缺失。
主持人:請碩士班的學生發表對核心課程的看法。
4G:3.3.2、3.3.3、3.3.4 三大核心概念。
4E:和 4G 一樣。
主持人:有人覺得3.3.5 服務是重要的嗎?
4D:通常將圖書資訊學區分為讀服、技服、科技應用三大塊,若以此概念 3.3.3、
3.3.5、3.3.9、3.3.1 是重要的。
4C:加入 3.3.2。
4B:3.3.1-10 的草擬是如何切割的,有許多重疊之處,例如取用、檢索和利用不 一樣嗎?
主持人:取用是access。
4C:3.3.2 似乎可以包含 3.3.3、3.3.4。
4F:3.3.1、3.3.3、3.3.4、3.3.5。
4B:贊同 4D 說的,不是實際課程名稱,是核心領域,在讀者服務面向、技術服 務面向、資訊科技應用面向,這些部份都可以,目前沒有更具象的。要釐清 不是講課程。
主持人:核心領域會進一歩變成核心課程,不是等同,但會發展成核心課程。
4A:3.3.2、3.3.4 乍看下是一樣的,但具象化以後是不同的;如果去解釋,3.3.4 是較傳統的,3.3.2 是現代環境有的一塊,兩個內涵是不同的東西。
主持人:這地方會盡量去除重複,整理成核心課程。
4E:3.1.2 提供學生建構連貫學習計畫,後面應該對調,讓學校專業學程與個人 需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