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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核能替代方案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情境一、緩停核電,2020 年僅核二和核三廠發電

4.1.2 成本最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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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最低的方案看似可行,但需要全民對積極建造燃煤電廠有比以 前更高度的共識,縮短環評時程。才能減少暴露在低備載容量率、高停 限電風險的時間。

4.1.2 成本最高的選擇

什麼是成本最高的選擇

本研究到此為止,對太陽能和風力的單位發電成本一直以台電的再 生能源單一價格,每度 1.58 元來計算。這個價格是和慣常水力平均之後 的單價,高估了慣常水力成本而低估了風力和太陽能82。當再生能源發電 量變動不大、且遠低於慣常水力發電量的時候,是否區隔它們的不同相 對影響不大。但如果要採行的核四替代方案是擴大推廣再生能源,讓再 生能源的發電量拉高的話,這個差距就必須精細計算。

從表八「2020 年台電及民營電廠每度電單位發電成本」為基礎計算 緩停核四的情境。直接看風力和太陽能的成本(台電 1.58、獨立電廠 2.26), 都低於燃氣成本(台電 5.03,獨立電廠 5.61),會認為完全以燃氣替代就 是最高成本的選擇。以下討論試圖釐清這個假設。

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1590 號公告:「訂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 度再生能源電能躉售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公告太陽光電的購電價格從每度 6.76 元到 9.46 元不等,風力發電陸域每 度 2.60 元(風場極限為 1,200MW,預估 2020 年開發完成),離岸每度 5.56 元。為方便計算起見,太陽能統一用 7.0,風力前 1,200MW 用 2.6,之後 用 5.56 作為台電對獨立電廠的購電成本。台電 2020 年的風力太陽能成本 統一使用 2.60。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我 國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 2011 年為 70MW,2020 年目標為 1,020MW,2025 年目標為 2,500MW83。風力發電裝置容量 2010 年為 519MW,2020 年目標為

82 參閱第三章第一節內文段落:台電的容量因數和發電成本分析。

83 童遷祥執行長,『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簡報』,2012 年 3 月 28 日。

http://content.sp.npu.edu.tw/teacher/pcwu/DocLib13/%E5%8D%83%E6%9E%B6%E9%A2%A8%E6%A9%9F

%E7%99%BE%E8%90%AC%E9%99%BD%E5%85%89%E5%B1%8B%E9%A0%82%E8%BE%A6%E5%85

1,800MW,2025 年目標為 3,000MW84,其中 2020 年將到達陸域風場的極限 1,200MW。以此計畫,2011 年風力太能合計容量應為 589MW,2020 年為 2,820MW,2025 年為 5,500MW。然而檢視能源局對 2020 年的電源開發規 劃,2011 年台電和獨立電廠太陽能和風力合計裝置容量 567MW,2020 年 預估合計只有 1,057MW,兩計畫相差甚遠,參閱表十。 2025 年:陸域風力/離岸風力/太陽能 = 643/1800/2000 則再生能源的平均單位成本為:

84 千架海陸風力機網站,http://wind.itri.org.tw/about_2.aspx

85 依據本節第一段分析,完全替代核四需要 42,300MW 的風力或 12,690MW 的太陽能。此開發計

合計 567 589 22 1057 2820 1763 5500 4443

2011 實際值 2020預估 2025

慣常水力 1800.6 3170 20.1 1.58 289 880 34.8 2.26

抽蓄水力 2602 2890 12.7 2.98

燃煤 13200 81300 70.3 2.34 3097 21680 79.9 2.84 8035.4 45300 64.4 2.26

燃油 2219.5 5400 27.8 9.94 983 2270 26.4 2.26

燃氣 18605.2 94174 57.8 5.11 4610 17880 44.3 5.61 28 151 61.6 2.26

核能 3872 31000 91.4 0.77

風力太陽能 464.3 1290 31.7 1.58 592.8 1645 31.7 2.26 2982.4 7300 27.9 2.26

合計 42763.6 219224 3.49 8588.8 42085 3.98 12028.8 55021 2.26

台電 獨立電廠 汽電共生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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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運轉,以上只是我們必須支付的、算得出數字的代價。還有許多無法 以數字呈現的代價,如:新增加的碳排放、需要等待的時間、以及既然 選擇不用核四就必須妥協的其它堅持,則分別說明如下。

其它代價和可行性

計算中,全年 20,000GWH(200 億度)的電從核能移到燃氣機組轉 發。以每度電排放 0.46 公斤的二氧化碳計算,會因此多排放 92 億公斤的 二氧化碳,約等於人均 400 公斤。佔 2011 年每人每年碳排放 11,310 公斤

87的 3.5%。這雖比燃煤增加的排放少,仍將是個大問題。

除了廠址的選擇、輸電線路的增擴建、以及各自的環境影響評估之 外,燃氣還必須多考慮天然氣儲存和運輸的能量和安全問題。2020 年原 定台電加民營獨立電廠燃氣發電量為 92,054GWH,燃氣替代後增加為 112,054GWH,天然氣需求量增長二成二,裝卸儲存能量必須重新檢討。

因此替代方案必須要考慮建廠、線路、和燃料儲存運輸系統各自的時程 是否能配合,以最長的時程做為開發前置作業的時間表,才能確定在停 轉核四之前需要多長時間準備。

此外,在國際上一片反核風潮中,燃氣是最快的替代發電能源,因 此價格波動劇烈。開發燃氣電廠最重要的是要取得氣源的長期合約,這 個時候談長期合約,價格必然高於能源局對 2020 年預估的漲幅,成為另 一個頭疼的問題。

第二節 情境二、急停核電, 2020 年零核 電

同樣以經濟部能源局對 2020 年的預估資料為基礎出發:尖峰負載需 求為 48,954MW,平均負載為 35,747MW,全年用電需求含線路損失為 316,330GWH(3163.3 億度)。規劃的電力系統裝置容量為 63,486MW,系 統規劃淨尖峰能力 56,275MW,同時維持 2020 年備用容量率 15.4%不變。

87 Chinese Taipei: Indicators for 2011,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http://www.iea.org/statistics/statisticssearch/report/?country=TAIPEI&product=indicators&year=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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