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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探討

在文檔中 資料來源:張日昇(1993) (頁 52-60)

美國正式的駕駛和交通安全教育是在 1930 年開始,而交通安全教育在美國 是教育工作者教導從學校進入社會中安全生活教育不可缺少的責任( James &

第五節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探討

本節將探討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之相關問題,共分為道路通安全教 育目的與重要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當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三部 份,茲分析說明如下。

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與重要性

「安全」是人類基本的需求之一,美國心理學者馬斯洛(Maslow)研究 的理論:他認為人類有五種基本的需求,依需要層次分為:1.生理需求。2.

安全的需求。3.社會的需求。4.自尊的需求。5.自我實現的需求(徐建川,

民 94)。由此可知人類之安全需求是與生俱來的,所以人類有求生存的慾 望、生活安定與生命安全的需求。我國當前經濟與政治的進步,維有道路 交通秩序的紊亂,是眾所皆知的。道路交通秩序與道路交通安全的維護,

儼然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僅有礙市容觀瞻,亦有損國家形象與國人行 的安全。我國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因中,人為疏失佔百分之九十以上,而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正是直接用來影響用路人的認知、態度行為或技巧(吳宗 修,民 84)。James & Marland(1966)亦提出交通安全教育在於教導交通事故 的預防、態度、知識與技能,並確定正確行為的發生。因此,藉由道路交 通安全教育的目的以求「交通安全,責任在我」的心理,大家遵守道路交 通規則,實踐屢行,以期達到車暢其流,人安其行的交通環境。我國對於 交通安全工作的推行,主要是以人、車、路、法為主要實施方向,其目標 在使行人安全、行車安穩、行路平整、行法嚴正(林昭賢,民 84)。教育政 策對於人、車、路及法施以學校教育為基礎,進而影響家庭擴及社會。目 前交通安全教育,從所謂的三 E 政策,到我國目前從三 E 政策發展為五 E 原則,即為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執法(enforcement)、裝備 (equipment)、評鑑(evaluation)(林昭賢,民 84)。其中以教育為最基礎上游 工作、工程屬於中游工作,而執法屬於下游工作,因此教育是全面性的,

人人均應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之機會與義務,從做中學習良好的道路 交通行為,並能判別錯誤行為,透過道德良知的約束,以減少大部份道路 交通違法行為表現(葉名山,民 84)。

我國教育長期以來父母、師長和社會型態的變遷,在「升學主義」與

「領導式教學」的情況之下,教育失去了原有的意涵,教育是為了準備個 人參予社會生活的能力培養,有效成為社會的一份子而存在,為培育具有

「生活能力」的國民而接受教育,我國現今的學校的教育目的,只在獲得 升學上的知識,而忽略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更是不被 社會大眾所重視,眾所皆知,台灣經濟的蓬勃發展,固然帶給台灣人民

「富裕」,但也帶給台灣在道路交通上與安全上的困擾,原因固然很多不 外乎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滿足社會需求,車輛大量增加、停車位嚴重的不 足、車道不當佔用、駕駛人與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等。但是民眾守法精神 差,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酒醉駕車、違規左轉、隨意變換車道和超 速等。硬體設施的改善需投入龐大的人力與財力,且昂貴費時且是短程的 改善策略,自然而然需仰賴軟體面,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才是改善道路交 通之捷徑(陳鈨雄,民 84)。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也可以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 的一種有用的系統化工具。(吳宗修,民 84)。

道路交通的立法可以調節公用道路的使用與人、車輛的流通。而提高 交通安全有賴於教育的宣導。有相關的研究資料顯示,改善道路及及交通 工程,可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率百分之十;改善道路交通管理與執法,可 以提高交通安全率百分之二十(林慶忠,民 93)。而又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 教育與宣導,可使駕駛人及行人徹底了解道路交通法規,進而自動自發去 實踐與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減少不安全之道路交通行為表現,提高行車與 行人安全,因此,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率高達百分之七十(吳家滿,民 84)。許多研究也指出道路交通安全介入教育確實可以影響學習者的態度和

1995 ; Swaddiwudhipong, Boonmak, Nguntra, & Mahasakpan, 1998 )。美國衛 生福利部出版的 Healthy People 2010 亦提到,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可 預期與防範的,預防發生的方法之一就是藉由教育介入(林慶忠,民 93)。

根據專家學者指出,認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措施,教育乃是最重要 的工作,因為教育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思想與觀念(林昭賢,民 84)。由此,

不難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與其必要性。

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一、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包括所有的用路人,即車輛駕駛人、乘客和行人,

以及所有有關運輸作業,修護保養等人員之道路交通法規教育及駕駛法規 教育。陳子儀(民 88)指出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內涵,應包含管理自己 的能力、守法的精神、安全的態度和應變能力、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術等六 大項度。而為了達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學校教育、家庭教育與學 校教育在不同時間與不同地點各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且彼此緊密,而學校道 路交通安全教育是最能落實且成效最好的地方。為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的發生,其基本方針「教育宣導」人佔有首要的因素,其理由大抵有下列 數種(蘇文宗,民 82、張盈婷,民 83):1.學生人數多,可塑性較大。2.學 生使用道路和地下道的機會較多。3.施教容易,經濟有效。4.成果豐碩,

影響深遠。現觀學校教育的功能在傳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知識,建立學 童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的習慣,協助學童發展認知道路交通安全危險的能力 (黃國平,民 87)。學校教育在培養人的基本知識,也包括「行」的教育,

所以行的安全教育乃是學校的主要責任之一。學校教育是基礎教育,由於 學生人數眾多,可塑性強,對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認知與實踐奠定重要的基 礎。而學校教育的目的在建立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觀念,加強學生實踐道 路交通安全要求,以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

如果學校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而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能夠達到預期

的目標,則學生在一生之中就可以表現出安全的道路交通行為,消除可能 的主觀錯誤,進而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家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中家庭教育是要求父母、家長以身教親自作示範藉 以強化學校教育的認知功能,並且藉由提供學生交通工具,指導學生正確 使用交通工具的能力及限制學生違規使用交通工具的機會(黃國平,民 87)。家庭成員皆有血緣與倫理關係,亦最能形成凝聚力,當然也最關心家 庭成員的生命安全,所以家庭教育為推行社會交通安全教育之最佳對象,

因而身為家長的父母以身作則,做好知法守法的良好示範,適時施以機會 教育,負擔起家庭中交通全教育的責任。父母親是最佳的學習標竿,父母 親的道路交通行為表現是最好的教學工具與教材,可以幫助學童成為安全 的用路人,孩子會模仿雙親的行為,在家庭教育的同時養成其駕駛態度與 行為表現。因此家庭教育的身教遠比學校所學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更加有 效果。

三、社會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社會教育功能,則在於正確提供社會通俗的認知 價值與正確道路交通行為取向的標準,以養成正確且安全的使用交通工具 或參與交通環境的習慣(黃國平,民 87)。社會是由全體國民所構成,減少 交通事故的發生,必須施以社會大眾必須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故推動社 會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相當重要。推行社會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外乎將 主體(交通道德、交通法規、交通常識)透過媒體(圖文、戲劇、電子媒體) 等大眾傳撥工具,溶入個體(亦即一般國民、駕駛人和行人),內容主要是 在宣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令及提高一般民眾的警覺心,共同肩負為負道路 交通安全的責任,使其具備內在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用路人。

参、當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之問題與改善

工程、執法與教育是改善交通安全之三大對策,其中又以教育涉及的 層面最深,影響的範圍最廣(張新立,民 87)。學校交通教育在我國已經實 行多年,我國學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之下成效不 張,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至今未納入正課,對於現今升學主義下的教育,往 往只會重視形式上的教育,而無法具體的成效引領學生協助學生重視道路 交通安全教育,至使學生不會去用心學習而無法達到預期的成效。

根據徐紹林(民 76)指出,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實施上有下列不足 之處:

(一)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未受到學校特別的重視,有不少學校認為道路交 通安全教育不屬於正式課程,且無法排入預定進度,往往因而漠視 其存在。

(二)施教方式往往過於陳舊簡略,無法吸引學生學習動機。

(三)部份增修訂條文未能及時納入教材內容,致使教學內容與實際法規 脫節。

(四)教與學不能合一,往往造成理論與實際行為表現出現落差,而無法 達其所謂「知行合一」之境界。

(五)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留於形式,無法具備道路交通安全信念。(張 勇鈞,民 89)

因此,在探討我國現今學校交通安全實施成效不彰的原因,可茲將其 歸納整理如下:(林國統,民 84、葉奕君,民 93)

(一)學校道路交通安全之推行,尚未能落實,因學校教育以智育教育掛 帥,品德教育為輔,在考試領導教學及能力分班之下,後段班的學 生自卑感加重,加上生活教育為落實,家長疏於管教及對道路交通

(一)學校道路交通安全之推行,尚未能落實,因學校教育以智育教育掛 帥,品德教育為輔,在考試領導教學及能力分班之下,後段班的學 生自卑感加重,加上生活教育為落實,家長疏於管教及對道路交通

在文檔中 資料來源:張日昇(1993) (頁 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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