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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宣傳與記憶理論

第一節 歷史記憶理論的源流與發展

本文「戰爭記憶」,指的是「歷史記憶」架構下的一支。歷史記憶 源自於「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它之所以受到關注,源於 1960 至 1970 年代,當時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認為歷史編 纂為文化支配之根源,於是挑戰主流的歷史敘述手法;同時,後現代 主義(Postmodernism)也抨擊線性的歷史所帶來的認同;再者,文化 霸權理論(Cultural Hegemony)論述以階級為觀念為基礎,強調大眾 通俗記憶及記憶的爭論與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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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 1980 年代以後,集體記憶成 為諸多學科重視的議題之一。

當前各領域主要講述的集體記憶理論,是由 Maurice Halbwachs

(1877-1945)在 1920 年代透過社會學概念所提出,他撰寫的《記憶 的社會框架》(Les cadres sociaux de la mémoire,又譯為《論集體記憶》),

強調人們對於某個時代、某個人或某件事的記憶,都依賴於「社會結 構」。人不可能單憑自身的力量,便重現意圖呈現的過去,而必須依附 於有同樣共識的社會群體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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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認為,Halbwachs 所謂的集體記 憶,是透過小型的社會團體或更為龐大的文化群體為媒介,彼此交流 互動,而對某一段歷史有「共同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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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說,團體的動力加諸

79 Jeffrey K. Olick、Joyce Robbins 著,周雲水譯,〈社會記憶研究:從「集體記憶」

到記憶實踐的歷史社會學〉《思想戰線》第 37 卷第 3 期(昆明市:雲南大學思想戰 線雜誌社,2011 年 5 月),頁 10。

80 Maurice Halbwachs 著,華然、郭金華譯,《論集體記憶》(上海市:上海人民出版 社,2002 年 10 月 1 版 1 刷),頁 73-314。

81 Jan Assmann, translated by John Czaplicka, “Colletive Memory and Cultural Identity,”

於個人記憶之上,便能形構集體記憶,小從家庭內部成員共有的記憶,

大到全國、全族人民共同之記憶,都能稱為集體記憶。其體現的對象 包含某個時代的事件、建築、流行文化與用字遣詞等,由於與社會互 動極為密切,因此也有人稱之為「社會記憶」或「溝通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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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歷史」與「記憶」在後世學者的研究當中,認為必須分開 探討。Pierre Nora 主張歷史尋求「真相」,而記憶則是講求「忠實」,

不過二者的共通點都是對於過去的一種管理與操作,並因此常改變現 今的認知以及對於未來運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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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祥則將歷史分為 A、B 來 解釋。歷史 A 是時間的流逝,屬於不可逆;歷史 B 則為對過去的回溯 與回憶,透過歷史 B 的回憶,可以將歷史 A 的自然時間序列呈現於歷 史文本上,並且透過選擇回溯之內容,使得歷史書寫出現「可斷性」。 再藉由「轉述」,將時間序列中的「情節」具體呈現,便能塑造人物、

事件交織的多元歷史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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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唯有經過重新整理的回憶,或化記 憶而成的歷史文本,才會讓歷史與記憶產生交集,塑造集體記憶並誘 發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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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人們對某個特定時間所發生的事情之概念與認知,

New German Critique, No. 65(New York: The Department of German Studies Cornell University, Spring-Summer, 1995),pp. 125-133.

82 Aleida Assmann、Jan Assmann 著,陳玲玲譯,〈昨日重現──媒介與社會記憶〉,

收錄於 Astrid Erll、馮亞琳主編,《文化記憶理論讀本》(北京市: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2 年 1 月 1 版 1 刷),頁 20-24。

83 戴麗娟,〈譯者導言〉、Pierre Nora,〈記憶與歷史之間──如何書寫法國史〉,收錄 於 Pierre Nora 著,戴麗娟譯,《記憶所繫之處》第 1 冊(臺北市:行人文化實驗室,

2012 年 9 月初版一刷),頁 7-36。

84 李紀祥,《時間.歷史.敘事》(新北市:華藝學術,2013 年 5 月初版),頁 37-58。

85 戴麗娟,〈譯者導言〉、Pierre Nora,〈記憶與歷史之間──如何書寫法國史〉,收錄 於 Pierre Nora 著,戴麗娟譯,《記憶所繫之處》第 1 冊(臺北市:行人文化實驗室,

2012 年 9 月初版一刷),頁 7-36。

都是後天社會環境所發展而來。以「國家認同」為例,青年學子並非 天生便有愛國意識並對國家的今昔有所認同,必然經過教育、媒體及 學校內教師與同學建構的群體等媒介,傳達國家某一特殊背景下的回 憶而成為學生之間的集體記憶,最後進一步地塑造認同。

歷史除了有時間意涵,也包含空間概念。Pierre Nora 研究歷史記 憶,最重要的論點便是將歷史的時間與空間特性合而為一,他發明「記 憶所繫之處」(Les Lieux de memoire)一詞,認為存在於特定空間的 紀念碑、紀念儀式等,屬於一般性的歷史沿革,稱之為「處所」。但當 這個處所極為混雜且具變動性,並且與時間概念密切相關時,便是記 憶所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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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概念至少有三項共同存在的特性:(一)物質性。

例如檔案館為象徵意義,但當想像力賦予光環時,便成為記憶所繫之 處。(二)象徵性。例如默哀儀式,卻能用週期性的方式讓它反覆發生,

藉由集中精神召回記憶,如此便是記憶所繫之處。(三)功能性。例如 教科書,要發揮其功能,則必須有對象,方能成為記憶所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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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且由於能夠不斷地變化,故記憶所繫之處不會消逝,而會一直蔓延至 人們無法想像的地步。

Jan Assmann 對類似的概念,稱之為「文化記憶」(das Kulturelle Gedächtnis, Cultural Memory)。「文化」是為不斷循環接收某些訊息 或機制的總體,它的範圍相當廣大,也因此具有時間性及空間性,使

86 Pierre Nora,〈記憶與歷史之間──如何書寫法國史〉,收錄於 Pierre Nora 著,戴麗 娟譯,《記憶所繫之處》第 1 冊,頁 27-28。

87 Pierre Nora,〈記憶與歷史之間──如何書寫法國史〉,收錄於 Pierre Nora 著,戴麗 娟譯,《記憶所繫之處》第 1 冊,頁 27。

得「過去」仍然存在於「現在」,並以特有的形式予以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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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憑 藉著文化記憶,無論數十、數百,甚至上千年的回憶空間都得以展現。

Jan 與 Aleida Assmann 夫婦進一步比較文化記憶與 Halbwachs 的集 體記憶:以為集體記憶是藉著虛擬的框架,賦予回憶有某些特殊意義,

並屬於當代人共享的回憶;然而當人們遺忘某項回憶時,該框架便消 失,並再補進其他的回憶而重建框架。不過,集體記憶因為當代人必 然隨著時間而凋零,因此很常在不經意的情形下消逝,唯有賦予媒介 而重新連繫,集體記憶才能延續,此時的歷史記憶才具有意義,即為

「文化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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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集體記憶主要是個體在生平所發生或聽來的 歷史經驗與回憶,透過時代的見證者傳承,因此通常會在三至四代之 間流傳;文化記憶則是更久遠以前的事件,透過文字、影像、儀式承 載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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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記憶傳承的媒介於各個歷史時期有所不同,如史前 時代至上古時期,透過檔案的紀錄與紀念日;文藝復興以降則有印刷 術、雕像、圖書館與博物館等;二十世紀以後則出現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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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上述各學者的觀點,可以將歷史記憶歸納為個體回憶、集體 記憶與文化記憶三個面向。個體回憶屬於社會群體中個人的記憶,它 並未經過整理,若未與社會其他個體互動,這些記憶並沒有太大的意

88 Jan Assmann 著,甄飛譯,〈文化記憶〉,收錄於 Astrid Erll、馮亞琳主編,《文化 記憶理論讀本》,頁 9。

89 Aleida Assmann、Jan Assmann 著,陳玲玲譯,〈昨日重現──媒介與社會記憶〉,

收錄於 Astrid Erll、馮亞琳主編,《文化記憶理論讀本》,頁 23-26。

90 Aleida Assmann、Jan Assmann 著,陳玲玲譯,〈昨日重現──媒介與社會記憶〉,

收錄於 Astrid Erll、馮亞琳主編,《文化記憶理論讀本》,頁 25。

91 Jeffrey K. Olick、Joyce Robbins 著,周雲水譯,〈社會記憶研究:從「集體記憶」

到記憶實踐的歷史社會學〉《思想戰線》第 37 卷第 3 期(昆明市:雲南大學思想戰 線雜誌社,2011 年 5 月),頁 11-14。

義,且可能很快地被遺忘。若個體之間彼此交際,真實經驗與聽聞而 來的內容成為同時代的人們之共識,便稱為集體記憶,且促使人們在 各個群體之間,找到各自集體記憶的相似處與身分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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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集體 記憶仍可能因時間與空間的轉移而逐漸被遺忘,為了不使集體記憶產 生斷裂,透過紀念碑、紀念儀式、節慶、圖像、影像與整理過的歷史 文本,便能重新賦予意義,即是文化記憶。(圖 2-1-1)

圖 2-1-1:歷史記憶的轉化

92 Maurice Halbwachs 著,丁佳寧譯,〈集體記憶與歷史記憶〉,收錄於 Astrid Erll、

馮亞琳主編,《文化記憶理論讀本》,頁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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