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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組訓練前後測 25 公尺衝刺時間、跳馬運動表現(第二飛程騰

度之比較分析

一、25 公尺衝刺時間之比較分析

如表 4-8,以相依樣本 t 考驗來分析控制組前測與後測,25 公尺

平均衝刺時間是否有達顯著性差異,統計結果顯示前測與後測並無達 到顯著性差異(p=.44)。

表 4-8 控制組 25 公尺平均衝刺時間比較表 單位:秒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4.278±0.1559 0.837 後測 6 4.213±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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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跳馬動作表現(第二飛程騰空時間、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之比 較分析

如表 4-9,統計結果以相依樣本 t 考驗來檢驗控制組前測與後測,

跳馬第二飛程騰空平均時間是否達到顯著效果,結果顯示前測與後測 沒有達到顯著性效果(p=.48)。

表 4-9 控制組第二飛程騰空平均時間比較表 單位:秒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0.897±0.0484 0.759 後測 6 0.892±0.0486

如表 4-10,以相依樣本 t 考驗來分析控制組前測與後測,跳馬直 體塚原跳平均得分之差異,統計結果發現沒有實施振動訓練組,前測 與後測並沒有顯著差異,(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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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0 控制組直體塚原跳平均得分比較表 單位:分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13.017±0.4535 0 後測 6 13.017±0.5517

備註:直體塚原跳起評分為 14.6

三、下肢垂直高度與力量之比較分析

利用相依樣本 t 考驗分析控制組 DJ(Drop Jump)與 SJ(Squat Jump)之垂直高度前測與後測經過八週振動式訓練後,是否達到顯 著性差異。統計結果顯示 DJ 垂直平均高度前測與後測並無顯著性差 異,p=.71(如表 4-11),而 SJ 垂直平均高度前測與後測也沒有達到 顯著性差異,p=.72(如表 4-12)。

表4-11 控制組 DJ 垂直高度平均比較表 單位:公尺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0.422±0.0462 -0.395 後測 6 0.425±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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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2 控制組 SJ 垂直高度平均比較表 單位:公尺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0.367±0.0561 0.378 後測 6 0.363±0.0644

以相同統計方法相依樣本 t 考驗來檢驗 DJ(Drop Jump)與 SJ

(Squat Jump)之垂直力量控制組前測與後測之差異,統計結果發現 DJ 垂直力量前測與後測沒有顯著性差異,p=.93(如表 4-13),而 SJ 垂直力量前測與後測也沒有顯著性差異,p=.58(如表 4-14)。

表 4-13 控制組 DJ 垂直力量平均比較表 單位:牛頓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1822.25±186.43 0.091 後測 6 1819.7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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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控制組 SJ 垂直力量平均比較表 單位:牛頓

N M±SD t 值

控制組 前測 6 1740.21±185.5 -0.585 後測 6 1754.25±1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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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兩組(實驗組與控制組)受試者經訓練後之 25 公尺衝刺時 間、跳馬運動表現(第二飛程騰空時間與直體塚原跳最後得

分、下肢垂直力量與高度之相互比較分析 一、25 公尺衝刺時間之互相比較分析

如表 4-15,本研以獨立樣本 t 考驗比較 25 公尺平均衝刺時間在 兩組後測中是否有差異,結果發現兩組後測呈現顯著差異(p<.05)。

表4-15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 25 公尺平均衝刺時間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3.657±0.1201 -7.82﹡

控制組 4.213±0.1263

﹡p<.05 單位:秒

從圖 4-1 中可得知實驗組與控制組 25 公尺平均衝刺時間在經過 八週的振動訓練訓練後,有實施振動訓練的實驗組 25 公尺衝刺時 間,明顯比無實施振動訓練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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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 實驗組與控制組 25 公尺後測比較圖

二、跳馬運動表現(第二飛程騰空時間、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之比 較分析:

本研究使用獨立樣本t 考驗來比較振動訓練後測兩組第二飛程騰 空時間是否達到顯著差異,統計數據顯示後測兩組檢測結果沒有顯著 性差異(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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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6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第二飛程騰空平均時間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23.367±0.8824 1.740055805 控制組 22.3±1.2149

單位:秒

雖然獨立樣本t 考驗結果顯示後測實驗組與控制組無顯著差異,

但由圖 4-2 仍可以發現實驗組經過八週的振動訓練後呈現明顯的進 步,且平均騰空時間也比控制組要來的久。

圖4-2 實驗組與控制組第二飛程騰空時間後測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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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4-17,利用獨立樣本 t 考驗來比較振動訓練後實驗組與控制 組塚原跳動作最後得分是否有差異,數據統計後發現振動訓練後兩組 動作得分呈現顯著差異(p<.05)。

表4-17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直體塚原最後得分平均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13.742±0.0847 3.18﹡

控制組 13.017±0.5517

﹡p<.05 單位:分

經由圖4-3 可得知實驗組明顯經過八週的振動式訓練後,直體塚 原跳動作得分確實有顯著的進步,且最後得分也比控制組要來的高。

圖 4-3 實驗組與控制組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後測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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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肢垂直高度與力量之比較分析

如表4-18,一樣以獨立樣本 t 考驗來檢驗振動訓練後測實驗組與 控制組DJ(Drop Jump)垂直高度之統計數據差異,發現後測並沒有 達到顯著性差異(p=.11)。

表4-18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 DJ 垂直高度平均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0.47±0.0465 1.7811 控制組 0.425±0409

單位:公尺

如表 4-19,本研究利用獨立樣本 t 考驗來比較振動訓練後測實驗 組與控制組SJ(Squat Jump)之垂直高度,統計顯示後測兩組達顯著 差異(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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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9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 SJ 垂直高度平均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0.443±0.0378 2.6249﹡

控制組 0.363±0.0644

﹡p<.05 單位:公尺

雖然表 4-18 統計結果發現兩組並無顯著性差異,但是透過圖 4-4 與圖4-5 仍然可以很明顯的發現兩組之間的差異,實驗組經過八週的 振動訓練後,平均騰空高度是有改善的,且平均騰空高度也比控制組 要來的高。

圖4-4 實驗組與控制組 DJ 下肢垂直高度後測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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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5 實驗組與控制組 SJ 下肢垂直高度後測比較圖

如表 4-20,利用統計方法獨立樣本 t 考驗來比較振動式訓練後測 實驗組與控制組DJ(Drop Jump)之垂直力量是否有差異,經數據統 計後發現振動訓練後測沒有顯著差異(p=.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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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0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 DJ 垂直力量平均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2006.44±141.29 2.149 控制組 1819.70±159.21

單位:牛頓

如表4-21 以獨立樣本 t 考驗檢驗 SJ(Squat Jump)垂直力量於振 動訓練實驗組與控制組後測中是否有達顯著效果,統計發現兩組後測 達顯著差異(p<.05)。

表4-21 兩組受試者經訓練後 SJ 垂直力量平均比較表

組別 M±SD t 值

後測 實驗組 1972.03±154.52 2.261﹡

控制組 1754.25±178.26

﹡p<.05 單位: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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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根據表 4-20 統計結果發現實驗組與控制組並無顯著差異,

但是透過圖4-6 與圖 4-7 仍然可以清楚看出實驗組經過八週的振動式 訓練後,平均力量是有進步的,且實驗組平均力量明顯也比控制組要 來的高。

圖4-6 實驗組與控制組 DJ 下肢垂直力量後測比較圖

圖4-7 實驗組與控制組 SJ 下肢垂直力量後測比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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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討論

本研究目的欲探討振動式訓練是否能有效的提升競技體操運動 員跳馬項目之運動表現,共分四節進行討論:

一、實驗組振動式訓練前後 25 公尺衝刺時間、跳馬運動表現(第二 飛程騰空時間與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下肢垂直力量與高度之 相關討論。

二、控制組振動式訓練前後 25 公尺衝刺時間、跳馬運動表現(第二 飛程騰空時間與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下肢垂直力量與高度之 相關探討。

三、兩組(實驗組與控制組)受試者經訓練後之25 公尺衝刺時間、

跳馬運動表現(第二飛程騰空時間與直體塚原跳最後得分)、下 肢垂直力量與高度之比較討論。

四、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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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跑水平衝刺時間上已有明顯的改善與進步

,而在郭榮全(2002)研究中指出,針對八位 2002 年亞運會男子體 操培訓選手為對象,利用高頻測速槍(拍攝頻率為 100Hz)測量跳馬 全程助跑速度,結果發現運動員經兩個月短跑訓練後,在實施個人最 高起評分動作時之最大助跑速度達 8.89±0.22m⁄s,且有較佳的助跑速 度才能實施高難度的跳馬動作,與Takei 等(2000b)針對 1995 年世 界盃體操賽122 位選手所實施的跳馬動作研究中,發現速度與得分是 有顯著相關的理論一致。

而本研究進行實驗組下肢 DJ 與 SJ 之垂直力量與高度前後測,

統計結果中也證實了,實驗組經過八週的振動式訓練(如表3-3),每 週三次、每次平均 10 個回合、每回合振動 60 秒,下肢 DJ 與 SJ 垂直 高度平均顯著增加 10%與 9%,與 Delecluse 等(2003)的十二周下 肢振動式訓練垂直跳高度平均提升 7.6%差異不大,結果皆為明顯進 步;而下肢力量部份,經過本實驗數據結果顯示DJ 與 SJ 的垂直力量

( p<.05 ) 也 平 均 進 步 13 % 與 15 % , 與 Delecluse, Rolelants, 和 Verschueren(2003)實施十二周的下肢振動式訓練,每週三次、每次 平均 10 個回合、每回合振動 30~60 秒,力量顯著增加 16%,剛好 和本實驗結果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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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高度的所有檢測當中,前測與後測並無項目明顯達到顯著性差異,

因此,振動式訓練是影響競技體操公開男子組體操選手跳馬運動表現 與下肢能力的重要因素,值得教練與選手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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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與力量後測,統計結果皆呈現顯著性差異。

由此可知,八週的振動式訓練後,實驗組與控制組並不是所有檢 測項目皆達顯著性差異,但是從統計比較圖中亦可以發現有經振動式 訓練的實驗組,各項檢測與控制組比較的確明顯進步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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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性差異,剛好本研究結果也與部分學者的理論一致。

振動式訓練已經普遍的被應用於極需爆發力與下肢肌力的運動 項目,並做為輔助練習。而 Rittweger(2003)等也指出下肢振動式 訓練可以提高運動員的垂直跳高度,並提升運動員的最大力量和爆發 力,這些力量的增加則是運動員取得競技項目勝利的關鍵。在此研究 中所饒富的意義是,振動式訓練對下肢表現能有明顯的助益,且對於 下肢需求量較大的運動項目,似乎可以利用此種方式來進行有效的輔 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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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有鑑於此,競技體操跳馬項目的動作呈現可謂是環環相扣,本研 究亦顯露出振動式訓練可以有效的增加競技體操運動員在跳馬項目 的運動表現,並提供國內競技體操教練與運動員針對跳馬項目,在日 後下肢訓練上的參考。本研究實驗組在實施八週的「振動式訓練」後,

利用統計軟體 SPSS10.0.7C 版,執行獨立樣本 t 考驗與相依樣本 t 考 驗,具體研究結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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