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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Reserve Fund 的提撥金額應否賦予調整的機制:

在第二章第二節的探討中可知,償債基金(Reserve Fund)是保證所發行 的公債或公司債到期或提前償還而設立的專項基金,每期提撥至償債基金 帳戶的金額,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變動的,主要還是以能配合公司的 現金流量為主要考慮。因此,提撥的金額足不足夠還本是一個重要的議題,

但須否是定額,似乎應以實際狀況來檢討,以目前富邦二號提撥的金額來 看,Reserve Fund 提撥的是名目的價值,累積的總額是固定的,主要原因 在於提撥的目的是成本回收的概念,不過其本利和無法精算,似乎並未考 慮到期是否可優先延續地上權或換購入其他相同規模、相同評等及收益的 不動產。

當不動產價格發生變動,該累計金額可能與實際可回收價值產生落 差,以致於愈接近到期日者,其承擔的風險愈大。因此,應定期檢討提撥 金額,以維持不動產的實質價值,否則很可能在實際上無法達成預期的目 標,甚而可能影響信評。

究竟地上權的價值遞減是否可透過事先計算好的 Reserve Fund(詳表 4-1)而保護 NAV 不受影響,未來仍可從富邦二號的淨值與市價表現來做實 證研究,目前則僅就質化的討論,從成本回收、維持 NAV 不會大幅變動、

維持資產實質價值及投資人四個角度來思考,討論如下:

1. 從成本回收的角度

當 Reserve Fund 僅是供還本之用時,可以不做任何的調整,只要在期 末累積足額即可。

2. 從維持 NAV 不會大幅度變動的角度

(1).發生資產減損時,應該增加提撥金額?

即使是擁有所有權的不動產,在假設地價上漲率與通貨膨脹率抵銷的 情況下,不動產仍會因自然損耗、商圈移轉等而產生價格下跌;另外,

依據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5 號有關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

當發生以下三種外來資訊時,即有資產減損跡象:

甲、 資產的市場價值下跌幅度於本期顯著大於因時間經過或正常 使用所預期的折損;

乙、 企業產業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或資產所屬市場,

已於本期或將於近期對企業產生不利的重大變動;

丙、 市場利率或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已於本期上升,且因而重大影 響用以計算資產使用價值的折現率,並使資產的可回收金額重 大減少。

其中的第三項對 REITs 的投資資產影響最顯著,如前所述在不動產證 券化 的估價過 程裡, 估價界 均以 重視長期現金流量分析的收益 (Incomes)還原法為主,而在該模型中,折現率的使用,影響真實價 值(PV)甚鉅,而市場利率對折現率是直接的影響,因此,利率風險將 是對 REITs 資產估價的重要因子。

在本節二之(二)及表 4-10 的討論中可知,在 3.75%及 4.13%的折現率 下,富邦二號使得中崙大樓各年度之不動產價值加上累積 Reserve Fund 幾乎每年相等,因此如前所述,當市場利率上升時,將發生資 產減損現象,是否當年度必須增加提撥金額,以補足 NAV 的缺口,

是值得考量的。

(2).發生資產增值時,應該減少提撥金額?

與前述討論相反的是,當資產增值時,則可減少提撥金額,增加收益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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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維持 NAV 不會大幅變動,是否真有其必要性?

從一個公司的角度來看,當企業營運產生獲利或虧損時,投資人應承 擔股價漲跌的風險。因此,Reserve Fund 應與肇因於市場整體環境的 變動所導致不動產價值的漲跌分開來看,亦即讓不動產價值的漲跌造 成基金淨資產價值(NAV)變動的影響反應在基金的市價上;這也是本 文第二章第三節中提到的 MM(1961)二位學者所倡導的股利無關論 (dividend irrelevance theory),將 Reserve Fund 與基金市價的變動獨立 檢討而非只要求 NAV 不得有大幅度的變動,否則將失去金融商品在 市場上應有的彈性。

3. 從維持不動產實質價值的角度

維 持 不 動 產 的 實 質 價 值 所 要 考 慮 的 是 : 當 地 上 權 到 期 時 , 累 積 的 ReserveFund 可以做為取得優先續約權所需支付的權利金或用以換購 入其他相同規模、相同評等及收益的不動產;因此在持有期間不動產 價值的變動即為非常敏感的因子。

(1).發生資產減損時,可以減少提撥金額

發生資產減損時,若收益率仍能維持原有的要求報酬率,則表示未來 不需要如此高的價格,即可購入相同收益的不動產,此時應可同比例 的減少提撥金額,既可避免資金的閒置亦不會影響投資人的收益率 (yield)。

(2).發生資產增值時,應該增加提撥金額

地上權到期時的優先續約權,形同一個買回權(call value)。因此當地 價上漲時,地上權價值也會跟著上漲,若不增加提撥金額,則期末並 無足夠的金額可延續該地上權,亦無法購買相同規模的不動產,反而 將使 NAV 在當年度迅速減少,並造成基金市價的下跌;否則在地價 持續上漲,卻沒有增加提撥金額的前提下,若在地上權到期時,仍要 維持相同的收益率(yield),就需要付出更多資金去購入適當規模及收 益的資產;此時就牽涉到融資能量的問題,在中崙大樓地上權到期 時,佔基金資產 51%(詳前節表 4-4)的實質不動產已完全轉變為現金 的型態,若當時基金的融資上限仍有額度,則有機會達成前述投資目

標,反之若已無融資額度,又無不動產作擔保時,希望透過融資手段 來購入不動產,恐怕很難達成目標。

因此,當地價上漲時,若不考慮增加提撥金額以滿足期末購入其他不 動產的需求,則應趁此地價上漲時出售中崙大樓地上權,為基金投資 人創造更佳收益。

(3) Reserve Fund 的可變性的調整在會計上的處理

信託資產每ㄧ季做資產評估公告並將重估價值差異調整入帳時,若重 估後價值變動很大者,Reserve Fund 的提撥應隨著做可變性的調整,

才能符合以上「維持資產實質價值」這個討論方向的需要。可變性的 調整在會計上會出現「增值準備」或者「資產減損損失」等,此精神 亦符合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中所述:「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 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應以公平價值(Fair Value)作評價,而非傳統會計上 所用的成本或市價孰低法(Valuing Inventory at the Lower of Cost or Market , LCM)」。

4. 從受益憑證投資人的實質觀點來看

以上三個方向的討論,都是從基金資產總值的角度來看。若從受益憑 證投資人的實質觀點來看,由於 Reserve Fund 是從投資人的收益分配中提 撥出來的,Reserve Fund 增加,投資人每年領到的利息收入就會減少,此 時必須考慮到股利政策理論中所謂的顧客效果(dividend clientele effect),究 竟是要吸引追求長期穩定收入、高股利支付率節稅型的投資人或是追求資 本利得的投資人,是必須審慎思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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