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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3.2 操作性定義與衡量

本研究相關資料的蒐集分析與處理,採用一般的科學研究方法,根據探討之 內容與問題性質,採取調查研究法。本研究以問卷為蒐集研究資料方法,廣泛參 考相關研究激勵與留營意願、工作滿意度之文獻,並參酌蘇義祥(1999)、房冠寶 (2000)、陳楓霖(2005)及李旭裕(2013)等人所編製的工作績效量表,且依據國軍任 務特性修編而成。其中包含問卷內容分為:激勵因素、留營傾向及工作滿意度等 三部分。依序說明編製依據、編製過程中使用方法及因素負荷量。

H3 H2

H1

激勵因素 管理 家庭

晉升 薪資

公平 成就

留營傾向

工作滿意度 獎勵

3.21 激勵因素

本研究彙整前章相關文獻,認為募兵制後國軍激勵因素定義是一種以人格精 神三大特質「成就」、「權力」及「親和」的屬性層面為人最主要中心元素,因 個人的需求強度不同,亦會造成留營傾向不同的影響,如何使自己或他人在生理 上及心理上受到肯定及自我滿足,藉由產生工作滿意度及留營意願。另針對激勵 因素嘗試進行概念性的定義,本研究將激勵因素定義為:是一股滿足人性需求,

使成員得到內心認同及滿足感,並達成長官交付任務目標的因素。這些因素根據 文獻整理出來包含管理、薪資、獎勵、晉升、公平、家庭及成就等七個項目。在 此針對研究目標進行概念性的定義:

一、管理:指對部隊人事政策及管理、執行方向關於單位問題管理適切性。

二、薪資:指一切所有的薪餉(勤務加給、考績獎金、退休金、修護獎金、年 終獎金)及津貼(如留營慰助津貼、交通津貼、差旅等)、公餘進修 補助等。

三、獎勵:單位所能提供的實質(物質性)獎勵和非實質(精神性)獎勵。

四、晉升:指對個體提供金錢、權力及職位之提升制度。

五、公平:單位主官(管)領導方式、獎勵制度衡量及成員投入與所得是否平衡 位置,並將個人付出與獲得與部隊其他成員個體相比。

六、家庭:意指家中成員對個體。

七、成就:完成長官交付之任務或達成自己所設定的目標,以提升個體在部隊 中注目程度並自我理想的實現。

本研究將激勵因素分為「管理」、「薪資」、「獎勵」、「「晉升」、「公 平」、「家庭」及「成就」等七個構面,訂定出23 個題目來評估國軍成員,並 進行相關研究與探討,如表3-1 所示。評分方式採用「Likert 五點量表」,將感 受給予從「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

依序給予5 至 1 分。

表3-1激勵因素之變數操作性定義

激勵因素 衡量變數 參考來源

管理

1.您能認同長官應協助同仁解決個人及團體中問題。 李旭裕 (2013)及莒 光園地(2015.4.9) 2.您能認同目前的工作/任務的管理評估標準。

3.您能認同目前長官應考量現行人力支援情況做出適當決

表3-1激勵因素之變數操作性定義(續)

激勵因素 衡量變數 參考來源

薪資

1.您能認同現在工作量與職責,與您的薪資報酬是合理的。 李旭裕 (2013)、

莒光園地(2015.4.9)、

本研究參酌 特性修編而成。評分方式採用「Likert 五點量表」,將感受給予從「非常同意」

、「同意」、「普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依序給予5 至 1 分。如 下表3-2 所示:

表3-2 留營傾向之變數操作性定義

計分方式採取「Likert 五點量表」,依「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之順序,分別給予 5、4、3、2、1 分,分數愈高,表示受測

斂效度要求,為符合因素負荷量<0.707,該問項斟酌刪除,以達收斂效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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