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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的層面

傳統的教師專業發展所標榜的「能力本位模式」、「工學模式」和「目 標模式」,包括所有相關於課程、教學,評量的政策或方案,都被視為是一 種理性的設計,強調目的和手段的聯繫、目標達成和方案選擇的邏輯運作形 式,全然忽略教師是一個具有目的性、發展性和各種可能性的價值主體,而 影 響 教 師 在 整 個 教 育 情 境 中 的 行 動 能 力 。 Young 即 指 出 , 教 師 工 作 (teachers’work)的無力感與科層色彩鮮明的學校組織環境關係密切,它描述

「一群人的生活,在少許或極有限的自主性之下,工作只能發揮極少的創意 與判斷力;沒有任何的專業技術能力或權威,在官僚體制的環境中,卑躬屈 膝表現自己,而得不到任何的敬重。」(蕭昭君、陳巨擘譯,2003:31)。在其 他許多關於教師工作的研究中也發現,學校經常被形容為孤立的、彼此隔離 的、缺乏知識分享的地方,而且過度強調科層體制,倚重專業分工,應該強

化教師同僚之間互享學習與社群的概念(林明地,2002;單文經,2001;黃旭 鈞,2003;Feiman-Nemser & Floden,1986; Guskey,2000; Hargreaves,1995; Little &

McLaughlin,1993)。

Harris(1998)歸納過去 20 年對於有效能教師的研究指出,有效能的教學實 踐必須結合探究、反省與持續不斷的專業成長。Shulman(1999)亦指出,教育 專業工作是一種理性化過程,從理解開始,經過轉型、教學、評鑑、反省,

而 達 到 新 的 理 解 , 因 此 教 育 專 業 化 在 於 型 塑 一 種 實 踐 的 智 慧 (wisdom of practice)。陳美如(2004)也指出,教師的專業發展,除了例行的知能研習、進 修活動之外,在學校組織環境中的長期互動,此日常生活的點滴,更是專業 發展的源頭。換言之,教師專業發展必須從教師本身的生活世界出發。根據 教育專業與專業化的內涵、對於教師專業發展的全新理解、教師專業角色的 定位、專業主義的典範變遷的敘述、學校組織環境中教師文化的描述,研究 者認為教師專業發展的終極意義在於體現一種實踐智慧,而其面向必須置入 在後現代社會、知識社會與學習社會脈絡之下予以重新理解。

首先,教師專業發展的根本意義在於藉由專業權威的建立、專業知能的 提升,以期改造教師專業實踐能力;其二,教師專業發展的目的之一在於教 師能夠在學校組織脈絡當中,展現自主性格,形成專業判斷,作出各種合理 性的行為與決定;其三,教師專業發展主要的意義之一,在於建構一種以專 業導向的知識社群,而這種社群強調對於專業的認同與承諾、專業的精神與 倫理;其四,教師專業發展在於說明教師以一種反省性實踐的角色(reflective practitioner),在具體教育專業情境當中,不斷省思、改造經驗、建構專業知 識的歷程;其五,教師專業發展的旨趣著眼於教師是一個知識工作者角色,

以期許教師能夠不斷組織、強化、更新、分享與轉化其知識體系;其六,教 師專業發展必須有賴一種教師之間彼此信任、相互支持的協同團體運作的氣 氛,形成一種集體性的增能賦權,強化行動能力,激勵專業互動與專業合 作。是以,教師專業發展可以從教師在「充實專業知能」、「落實專業自 主」、「致力專業反省」、「力行知識管理」、「履行專業承諾」與「積極 協同行動」六個層面上的表現程度予以界定。

一、充實專業知能 (一)專業知能的意義

李咏吟、單文經(2000)指出,構成專業的首要條件,是必須有一套完整的 知識體系,執行專業的人員即據此而具有專業的知識和技能(expertise)。

Kennedy(1987)從四個觀點說明專業知能的的意義和面向:

第一,技術性觀點:視專業知能為一種技術(expertise as technical skill),

是以執業人員所表現的外在行為著眼而形成的觀點;此一技術性觀點容易造 成執業人員「知其然,不知所以然的」僵化角色。

第 二 , 理 論 或 通 則 應 用 觀 點 : 視 專 業 知 能 為 一 種 理 論 或 通 則 的 應 用 (expertise as the application of theory or general principle),是指執業人員能在模 糊不清的情況之下,運用教育理論或通則,解決問題。問題關鍵在於:執業 人員如何在教育情境中辨識通則、決定通則的應用、通則如何調整轉化。

第 三 , 批 判 的 分 析 觀 點 : 視 專 業 知 能 為 一 種 批 判 性 分 析 (expertise as critical analysis),屬於一種「處方性」的觀點。然而,它不規定應付情境的程 序,而是提供一套檢視和解釋情況的典範。所以,通則或理論仍屬需要。

第四,審慎行動觀:視教育專業為一個審慎的行動(expertise as deliberate action),其基本假定是各種專業在於分析情境;而此一分析活動發生於行動脈 絡中,所以分析和行動是相輔相成,交互影響的歷程。亦即,執業人員在實 際教育專業情境時,能夠經由慎思行動,並且批判性的檢視行動的結果。

從技術性觀點、理論應用觀點、批判的分析觀點到審慎行動觀點,可以 發現,教師專業知能必須涵蓋理論到實踐、知識立論到行動的建構歷程,才 能夠有效執行專業工作。

(二)專業知能的作用

專業知能的目的在於提昇教師在專業情境中的專業表現。一個具備專業 知能的教師能夠在錯綜複雜的教育情境中從事最佳的教育行動決策,並根據 行動結果,有效調整行動策略。李咏吟(2000)指出,教育專業知能的作用在 於:第一,對教學事件的深入了解;第二,對教學問題的分析層次較高;第 三,能夠有迅速而確實的認識組型(pattern of recognition);第四,強化教師對 於專業情境的感應力;第五,處理教學問題能夠從容不迫。

研究者認為,教育專業行動是一個複雜的、動態的、含有政治的、涉及 師生經驗互動的過程與情境。專業知能的作用在於強化教師專業實踐:

第一,一個具專業知能教師能夠整全性的考量教育情境的面向,與他人 從事理性的溝通、互動與分享;

第二,教育專業知能提供教師在複雜脈絡之下的詮釋和分析的基模,有

助於發展自身教學理論和行動實踐的基礎;

第三,具備專業知能教師有其專業的自信,相信自己能夠做最好的教學 判斷;

第四,具備專業知能的教師能夠發展良好的師生之間、教師同儕之間的 社會關係,更能夠積極主動參與教育革新力量。

(三)專業知能的內涵

教師應該視為「專業人員」,專業的教師擁有專門的學科知識,更具備 廣泛的的教育專業知識。Murphy(1995)認為,教師專業知能的四個面向分析:

專業知識的涵養、教師成長團體的促進與培養、教學經驗的分享與省思、人 際關係。Wein(1995)認為,教師在教育專業情境中所運用到或展現到的實踐知 識(practical knowledge),應該包括信念、態度、情感、反省、個人成長歷史。

Eraut(1995)也指出教師專業知能包括兩個向度,其一是學科知識、教育知識和 社會知識;其二則是教室知識、教室相關知識、管理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

Shulman(1999)認為,教師專業所應具備知識,應該包括:其一,學科內 容知識;其二,一般教學知識,係指教室經營和管理的一般性原理和策略教 學,超越於特定學科之外;其三,課程知識,係指整體課程的理解;其四,

學科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其五,關於學生及學生特性的 知識;其六,教育環境脈絡的知識;其七,關於教育目標與教育價值;其 八,關於哲學和歷史淵源的知識。

Banks、Leach與Moon(1999)認為,個體認知的改變是出現在特定情境、脈 絡之中,因此,教師的教學知識應該植基於一種學習的社會學理論。教師的 教學活動是指教師以一個學習者角色,經由真實而漸進的社會參與過程,與 一個全新的學習情境、實踐社群建立承諾關係,因此,教師的教學知識可以 從學科知識、學校知識、教學知識以及教師主體建構的知識中予以理解,如 圖3-3所示。

圖3-3 教師的專業知識

資料來源:“New understanding of teachers,”by F. Banks, J. Leach & B. Mon, 1999. In J. Leach, & B. Mon(ed.). Learners & pedagogy, 94. The Open University.

Calderhead(1988)認為,研究教師如何教學,一方面得以深入瞭解教師的 知識結構,比如這些知識是如何發展的、教師的課程或教學立論如何形成、

如何影響教師的教室或課堂實踐;另一方面得以審視實際教學情境中,教學 知識或教學理論與教室課堂實踐過程中的鴻溝(饒見維,2003)。是以,教師專 業應具備的內涵包括:關於自我的知識、學科的知識、學生的知識、課程的 知識、學科教學的知識、後設認知程式、學習如何教學的觀念取向、以及教 學實務的知識。

Borman(1990)認為,「教育學基礎」(foundation of education)的知識是教師 形成專業發展所必需,否則教師可能只是淪為一個「教書匠」或「技師」而 已,無法開拓更寬廣、更深入的教育視野。其一,「教育學基礎」提供教師 一種詮釋性的觀點,以理解或詮釋教育歷程中的相關因素,包括哲學的、心 理的、社會的、歷史的、文化的層面;其二,「教育學基礎」提供教師一種 規範性的觀點,協助教師檢視並說明實際教學中的各種價值取向,以發展教 學理論;其三,「教育學基礎」提供教師一種批判性的觀點,以協助教師洞 察並詮釋教育的個個層面,包括教學背景、權力構成、公平和正義等。

Grossman(1995)將教師知識分成內容知識、學習者與學習的知識、普通教 育學(general pedagogy)知識、課程知識、情境知識和自我的知識。

國內單文經(1990)依據英美師範教育的研究結果,將教育專業知能分為教 育專業知識與教學推理能力兩方面:教育專業知識包括一般教育、教育目 的、學生身心發展、教育脈絡、教材內容、教材教法、以及課程的知識;教 學推理能力則包括理解、轉化、教導、評鑑、省思與新理解能力。

學校知識 學科知識

教學知識 個人主體

建構

高強華(1996a)認為,教師專業知能除了傳統心理學、社會學與哲學知識

高強華(1996a)認為,教師專業知能除了傳統心理學、社會學與哲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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