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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續)

(2000)建構大學教學評鑑指標,內容包括教學投入、過程及產出等三大領域;

吳宇正(2002)研究提出之「教師績效評鑑」架構包含教學、研究及服務三大構 面;呂美花(2003)則建構技職校院教師教學服務考核指標之。

有 4 篇,其研究對象或內容皆有所不同。賴惠德(2004)針對空中大學建構可行 之教師評鑑系統;黃厚生(2007)以清雲科技大學為研究對象,建構出技職型大 學之教師評鑑機制;彭森明(2006)則將研究對象延伸至公立大學,以建構可行 之機制;而陳琦媛(2007)則聚焦於大學教師評鑑中之教學評鑑,對評鑑的實施、

項目與指標和困境做深入的探討。

上述研究對於大學教師評鑑機制的建立,配合適切的評鑑的指標、方式與結 果運用得當,教師評鑑制度將得以更有效地推行。

三、大學教師評鑑工具研究

評鑑工具的應用,能影響評鑑的結果與方向,國內對於大學教師評鑑工具的 研究目前除了陳芃婷等(2003)發展評鑑模型,並以一所大學管理學院教師升等 為範例,進行實証分析及探以外,並未有大量相關實證性的論文出現。

研究者 論文名稱 研究

12.英國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足供我國參考。13.建立我國教 師評鑑制度時機已趨成熟。 教師評鑑時機不一。10.教師評鑑應於學期末實施。11.教師 評鑑之實施鼓勵重於懲戒。12.評鑑結果以「形成性目的」

表 2-12(續)

國內對於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的研究,傅木龍(1998)之「英國中小學教師 評鑑制度研究及其對我國之啟示」探究英國教師評鑑制度之發展、內涵與特色,

並對我國未來建立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具體建議。陳怡君(2003)的國民小學教師 評鑑之研究,探討教師評鑑的性質,瞭解英美兩國對教師評鑑制度的現況,以分 彩(2002)、盛宜俊(2003)、許德便(2003)、駱奕穎(2004)、朱芳謀(2004)

等多以問卷調查法的方式探討國中小教師對於教師評鑑制度的相關看法,以期建 立完善的評鑑制度。

三、國中小教師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

評鑑指標的建構可謂評鑑制度之精髓,相關研究包括朱淑雅(1998)於國民 小學教師評鑑效標之研究中歸納出七大領域之評鑑效標;吳政達(1999)則在其 國民小學教師評鑑指標體系建構之研究中,運用模糊德菲法整合學者專家意見,

將教師評鑑指標分為九大類主指標及四十一項次指標;徐敏榮(2002)則建構出 七個評鑑領域及八十個評鑑規準。

參、教師評鑑相關研究之統整與比較 一、對教師評鑑目的的看法

教師對於教師評鑑的看法,主要認為專業成長目的與績效責任目的並重或以 專業成長為主,績效責任為輔。例如張德銳(1992)研究指出多數教師贊成國小 推行教師評鑑,形成性目的和總結性目的同受重視,而駱奕穎(2004)亦指出評 鑑目的須同時考量專業發展與績效責任。林榮彩(2002)、朱芳謀(2004)指出 在評鑑目的上,應以形成性目的為主,總結性目的為輔。此外,陳怡君(2003)

則指出教師評鑑在協助教師改進教學與促進專業成長,盛宜俊(2003)亦列出評 鑑目的以「提升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學校辦學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最 受教師所認同

由以上針對國中小之研究文獻可知,教師較認同之教師評鑑目的為改進教學 及提升專業成長的評鑑目的,但是大學教師評鑑目的以績效責任為取向,並且已 與法制化是為既定事實,大學教師對於以績效責任為目的之教師評鑑制度的態度 看法是否會異於中小學教師?針對此,國內目前還未有相關實證研究探討。

二、對教師評鑑規準的看法

彭森明(2006)研究指出大學教師評鑑項目依據文獻及現行各校章程辦法以 教學、研究、服務為衡量教師工作成效的重要項目。在研究表現方面,以「發表 論文的數量」、「專書著作」、以及「學術榮譽獎」等項最為重要。在教學方面,

以「教學反映問卷調查」、「指導學生學術研究之績效」、「指導大學部專題或研究 生論文人數」、「教材研發」等項較為重要。而在服務表現方面,則以「擔任校編 製行政或學術行政主管職務」、「參與學校各級委員會之任期及表現」以及「專業

服務」等項,被視為具重要性。除此之外應視學校特色增列「展演創作」、「產學 合作」、「專業成長」等層面做為規劃基礎。

賴惠德(2004)針對空中大學的研究則顯示教師評鑑方式隨各項目有不同方 式,教學績效以贊成採計「學生評鑑教師」居多,其次為「教師自我評量」、「行 政人員考平」、「教師同儕評鑑」;研究績效則以量化資料蒐集為主,其中贊成「在 國內外期刊發表論文」居多,其次為「國外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參加國內學 術研討會發表論文」、「執行校內專題研究」,最後則為「在 SCI 或 SSCI 期刊發 表論文」;服務績效以贊成採計「擔任行政職務者居多」,其次為「學生課業輔導」、

「學生生活輔導」,其考評方式以「行政主管考評」最受肯定、其次依序為「自 我評鑑」、「同儕互評」、「學生評量」。

在評鑑比重方面,根據彭森明的研究發現,公立大學教師大多將學術研究表 現列為首位,教學輔導表現次之,最後才是服務表現。然而黃厚生(2007)針對 技職校院的研究顯示在教學、研究、服務的配分比例中,研究反而被排在末位,

由此可顯示技職型大學與一般型大學設立目標上的差異。

三、對評鑑方式的看法

歐陽教等人(1992)研究發現贊成教師評鑑人選以校內評鑑小組最多人認 同,其次為教師自我評鑑、學校行政人員;最不受歡迎的為校外評鑑小組之人選。

張德銳(1996)、陳聖謨(1997)研究亦顯示國小教育人員較認可校內評鑑小組 評鑑、教師自我評鑑。

由上可知,國民義務教育階段之教師對於評鑑人選的看法,主要集中在「學 校考評委員會」及「教師自我評鑑」兩者,其他各類人選獲選比率比偏低。由此 顯示教師認為評鑑人員應以委員制的考評委員會最受青睞,同時教師對於自我評 鑑之方式較為贊成。在大學教師評鑑方面,彭森明(2006)調查結果顯示大學教 師對評鑑人選的看法亦認同評鑑委員會之組成,且大多教師認為評鑑工作應由院 級委員會評定,其次為系級委員會,最後才是校級委員會。而評鑑委員會的成員 則以教授級贊同比例最高、其他依序為系所主管、副教授、助理教授、其他人員 或機構。評鑑方式則以自評方式最贊同,其次則是系所主管以及系所同儕。

四、對教師評鑑用途的看法

在國中小的研究方面,歐陽教等人(1992)、林榮彩(2002)對於表現欠佳 的教師處置方式中,最不贊成的方式是「停聘、不續聘或解聘」;對於表現優良 的教師大多贊成以休假、進修機會、或給予嘉獎、獎章或公開表揚。至於升遷、

年功俸、續薪和獎金等的獎勵方式,選擇的教師較少。彭森明(2006)針對大學 教師評鑑結果的運用則不同於中小學之研究結果,指出評鑑結果的運用應以獎勵 為原則,除特殊情況外,不減教師原有薪資,但可限時要求改進,若逾期未改進 者,則接受懲處,而獎勵方式則可視經費來源(如政府補助、校務基金)依評鑑 結果等級分配獎金。

五、對教師評鑑整體評價

陳聖謨(1997)發現國小教師贊成實施教師評鑑的理由主要是認為教師評鑑 有助於教師素質的提升與教學效能的促進。不贊成或視情況而定看法的理由主要 是認為評鑑不客觀、不公正或流於形式。呂美員(1982)、陳漢強等人(1993)、

葉忠達(1995)同樣指出評鑑不能達到效果的原因是因為評鑑委員的組成、評鑑 標準、與評鑑方法等不夠客觀。

可見教師普遍認為評鑑制度缺乏公正客觀,評鑑結果無法具有信效度,因而 存在排斥的態度。除此之外,葉忠達(1995)更指出實施評鑑時容易受到傳統人 情而間接影響評鑑效果;賴惠德(2004)的研究結果同樣指出國內各大學對於相 關教師評鑑制度在執行程度上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可能基於人情面、體制面或 可能由於在執行面存在許多爭議,造成各大學多未能落實執行相關教師評鑑制 度。評鑑制度是否具有標準客觀的實施流程,秉持公正有效的評鑑程序皆會影響 評鑑的結果進而形成教師對評鑑制度之積極或消極態度。

本節小結

本節將相關研究主要歸納為大學教師評鑑相關研究及國中小學教師評鑑相 關研究兩部分,其中歸納大學教師評鑑相關研究之內容主要針對大學教師評鑑指 標、大學教師評鑑機制建構及評鑑工具的研究;而國中小學教師評鑑相關研究之 內容則主要針對國內外評鑑制度的現況、教師評鑑實施之可行性、評鑑指標的建

構。本研究針對兩者間的研究統整與比較,可發現在評鑑目的方面,中小學之教 師評鑑多以專業成長目的為主,但大學教師評鑑方面則未有相關實證性研究出 現;在評鑑規準方面,賴惠德(2004)、彭森明(2006)、黃厚生(2007)分別針 對空中大學、公立大學以及技職院校之大學教師,歸納教師對評鑑規準之看法;

在評鑑方式方面,國中小學及大學的相關研究皆顯示教師最認同的評鑑人員為校 內委員會;在教師對評鑑用途的看法方面,以做為行政人事決定之績效責任方式 最不獲贊同,較受認同的評鑑結果之運用應以獎勵為原則;最後,在整體評價方 面,相關研究皆顯示教師會由於評鑑制度缺乏公正客觀、無法具有信效度等因素

在評鑑方式方面,國中小學及大學的相關研究皆顯示教師最認同的評鑑人員為校 內委員會;在教師對評鑑用途的看法方面,以做為行政人事決定之績效責任方式 最不獲贊同,較受認同的評鑑結果之運用應以獎勵為原則;最後,在整體評價方 面,相關研究皆顯示教師會由於評鑑制度缺乏公正客觀、無法具有信效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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