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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提高保額。若以帳面市值比分群,可以看出已購買和未購買董監事責 任險兩群公司間的差異,對於已購買董監事責任險的公司,在市場愈不看 好的公司群中,反而是帳面市值比愈低,董監事責任險需求愈高,存在頗 為矛盾的現象。相反地,對於未購買董監事責任險的公司,在市場較看好 的公司群中,市場愈看好則董監事責任險需求也愈高。

綜合以上,本文除了有和過去文獻相同的當年度特性分析外,加上了 隔年度保額變化量分析,進而分析出公司提高保額所考量之因素。此外,

本研究將公司分成已購買及未購買兩群,發現公司特性對於兩者影響之不 同,其中對於未購買者有較顯著之影響。最後,透過規模及帳面市值比的 分群,更深入找出在不同群中,特性影響之差異。整體分析結果發現,台 灣上市櫃公司通常為財務表現較好及較注重公司治理之公司,對於董監事 責任險需求較高,較可能於隔年提高保額。

第二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論文共分為七章,各章節內容概述如下。本研究之流程圖如圖 1-1 所示。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分為兩小節,第一節闡述研究的動機及目的,第二節統整本研究 之流程。

第二章 台灣董監事責任險產業概況

本章分為兩小節,第一節介紹董監事責任險之主要功能及承保範圍,

第二節介紹台灣上市櫃公司購買董監事責任險的情形,以及各產業公司購 買董監事責任險狀況。

第三章 文獻回顧

本章整理國內外相關董監事責任險之研究,其中包括購買董監事責任 險對於公司正反兩面影響的相關文獻作為本研究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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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方法

本章分為三小節,第一節介紹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第二節提出本研究 之回歸模型以及假說,第三節則做變數的介紹以及變數預期。

第五章 敘述統計及分群比較結果

本章分為兩小節,第一節為自變數及依變數的敘述統計,第二節為自 變數經分群後的平均比較。

第六章 羅吉斯回歸結果

本章分為三小節,第一節為當年度分析結果,第二節為隔年度變化分 析結果,第三節是以公司規模及帳面市值比分群部分變數回歸結果。

第七章 結論

本章總結本研究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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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

台灣董監事責任險產業概況

文獻回顧

研究方法

實證模型及變數計算

實證結果與分析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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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台灣董監事責任險產業概況

第一節 董監事責任險介紹

董監事責任險全名為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員責任保險,是指公司董監 事及高階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可能因判斷錯誤、違反規定或錯誤行為 而導致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進而所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風險。公司董 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透過董監事責任險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 司按契約約定來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董監事責任險主要承保範圍包括當被 保險人被控訴錯誤行為時,其損害賠償的責任所造成被保險人之損失,以 及被保險人在調查及抗辯相關過程中所需支付的法律代理費用。其主要功 能與目的是協助公司或被保險人填補損失,使公司得以在第三人的控訴中 存活,並且繼續穩健的經營。

目前主管機關為了強化公司治理,並且讓投資大眾更清楚上市櫃公司 董監事之投保情形,於 2009 年 1 月 15 日時,首度要求全面揭露去年度責 任險投保情形,往後每年的 1 月 15 日,將全面揭露去年度的董監責任險 投保情形。

第二節 台灣董監事責任險之市場

董監事責任險在許多歐美國家都行之有年,而亞洲包括日本、韓國、香 港及新加坡的投保率平均也有七、八成,其中韓國對於董監事責任險是採 強制投保,也就是在韓國上市櫃之公司都必須投保董監事責任險。(龐嘉惠,

2005)台灣的股市熱絡,上市櫃公司對於董監事責任險的需求也不斷提高,

圖 2-1 為台灣上市櫃公司投保董監事責任險比例。由圖 2-1 可以看出,自 從 2008 年台灣主管機關要求上市公司揭露董監事責任險投保的詳細內容 後,當年台灣上市櫃公司中便已經有接近一半的比例投保,其趨勢不斷上 升,且成長得十分快速,在 2012 年時甚至超過 60%,代表上市櫃公司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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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以上購買董監事責任險,而且從 2008 年起每年度續保率更高達 0.95 以上。另外,圖 2-2 為 2008 年至 2013 年各年台灣上市櫃公司保額之總合。

從圖 2-2 可以看出,2008 年開始,整個市場的總保額呈現上升的趨勢,從 1.8 億不斷成長至 2013 的 2.2 億,變化達 1.2 倍,由此可見台灣上市櫃公 司對於董監事責任險購買意願逐漸提高,對於董監事責任也愈來愈重視,

而董監事責任險的市場也不斷擴大且充滿商機。

圖 2-1 2008-2013 年台灣上市櫃公司投保董監事責任險比例 資料來源:TEJ 資料庫

圖 2-2 2008-2013 年台灣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責任險保額總合 資料來源:TEJ 資料庫

0.40 0.45 0.50 0.55 0.60 0.65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170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座標軸標題

百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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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是上市櫃公司各產業公司數以及各別購買董監事責任險之比例。

其中比例最高的為金融業,金融業雖然僅 252 家公司,但其購買董監事責 任險之比例卻高達 70%,可見董監事責任險對於金融業的重要性。因此本 文將是否為高監理產業作為自變數,探討其影響公司對於董監事責任險之 需求。另外,電子業投保比例也高達 65%。圖 2-3 為台灣上市櫃公司各產 業 董 監 事 責 任 險 保 額 占 比 , 其 中 亦 可 看 出 電 子 業 保 額 佔 總 保 額 比 例 高 達 63%。 由此可知,在台灣董監事責任險市場中,電子業為購買董監事責任 險的重要產業,因此本研究也將公司是否為電子業放入自變數,探討其影 響公司對於董監事責任險之需求。

表 2-1 台灣上市櫃公司各產業公司數及投保董監事責任險比例

傳統產業 電子業 金融業 其他 個數 1855 4521 252 1867 投保比例 31% 65% 70% 43%

圖 2-3 台灣上市櫃公司各產業董監事責任險保額占比 資料來源:TEJ 資料庫

17%

63%

8%

12%

傳統產業

電子業 金融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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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獻回顧

過去文獻討論董監事責任險主要分成兩派,其中一部分學者認為董監 事責任險將為公司帶來正面的效益,亦或者較優良的公司對於董監事責任 險的需求較高。國外文獻 Holderness(1990)認為公司購買董監事責任險可 以提高股東對於董監事的監控功能。其原因在於(1)購買董監事責任險之公 司,將受保險公司的核保,而其核保的結果對於投資人或相關人評估公司 董監事之行為有參考之價值;(2)董監事責任險的存在將增加董監事或高階 主管彼此間的監督,由於保險公司在評估董監事責任險時,是以全體董監 事及高階主管為評估對象,所以任何一位董監事或高階主管所發生違反情 形將影響全體的名聲與權利;(3)保險人會透過加強損害防阻以及適當地核 保降低被保險人出險的機率,進而間接監督投保公司的董監事及高階主管;

(4)董監事責任險可以幫助公司找到優秀的外部董監事,不論對股東或是公 司相關人都有正面助益。除此之外,Holderness(1990)研究結果也顯示購買 董監事責任險之公司相較於其他企業,其經營權與所有權較分散,較不易 產生代理人問題(Agency Conflict)。

其他文獻包括 Bhagat、Brickley 與 Coles(1987)以及 Brook 與 Rao(1994) 也認為董監事責任險可以減輕董監事及重要職員的心理壓力,可以增加優 秀 人 員 擔 任 公 司 董 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之 意 願 , 藉 此 對 公 司 帶 來 正 面 效 益 。 Mayers 與 Smith(1982) 和 Romano(1991)認為董監事責任險可以在公司賠 償及訴訟過程中有 效地保護 公司股東之財產。 Boyer(2003b)亦提出董監事 責 任 險 與 公 司 股 東 之 財 富 有 強 烈 的 關 聯 性 。 Priest(1987)以 及 Daniels 與 Hutton(1993)之 研 究 顯 示 在 美 國 與 加 拿 大 沒 有 投 保 董 監 事 責 任 險 的 公 司 , 較難尋找到合適且具能力的外部董事。Core(1997)及 O’Sullivan(1997)也顯 示有投保董監事責任險之公司,較容易找到適合的外部董監事,而外部董 監事也代表較優質的公司治理。另外,O’Sullivan(1997)也提出董監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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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可以作為外部的監督者,以降低董監事做出傷害公司行為的可能,並且 降低公司預期外的損失。Cadbury(1992)與 Hampel(1998)則認為董事會組成 與董監事責任險均具有監督董監事行為之功能,二者為互補且皆可強化監 督機制。

國 內 相關文 獻以陳 彩稚 及龐 嘉 慧(2008)為主,主要探討台灣董監事 責 任險需求之影響因素,其結果為台灣購買董監事責任險之企業主要是為了 降低訴訟風險,其次是為了促進公司成長與留住高階主管。一般企業是否 購買董監事責任險,其決策與該公司之業務風險以及董監事之報酬有關,

主要原因是報酬愈高則責任愈大。另外,對於已購買董監事責任險之公司,

其主要影響因素除了為股東總數與內部董事持股數外,與資本額、外部董 事持股數以及董監事之報酬也有相關。而對於未購買董監事責任險之企業,

其對於董監事責任險之需求則與海外投資以及內部董事持股數有關。其結 果即是公司對於董監事責任險之需求,與公司治理有著密切之關係。此與 Core(1997)及 O’Sullivan(1997)相似,也就是投保董監事責任險之公司,較 可能找到適合公司之外部董監事。國內文獻還有 Chen 與 Li(2010)以及陳 彩稚與張瑞益(2011),探討董監事責任險對經營績效及公司治理之影響,

其結果都顯示董監事責任險會帶來公司正面效益。然而,由於上述國內之 研究論文其研究區間公司董監事責任險之購買仍非公開資訊,所以皆以問 卷之方式蒐集資料,其結果可能受到問卷來源及數字資料正確性的影響。

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購買董監事責任險公司之董事將很可能存在道德

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購買董監事責任險公司之董事將很可能存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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