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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居民家庭語言統計 129

新豐鄉語言方言分佈圖。洪惟仁,2010《台灣西北海岸閩客交界地帶的語言分佈》,頁 28 圖 4- 12 新豐鄉語言方言分佈圖 2010

新豐地區世居宗族開基祖的原鄉方言區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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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居民家庭語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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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韋煙灶、林雅婷 2008〈桃園及新竹沿海地區閩、客移民分佈的地理意涵—以新屋及新豐的調 查為例〉收錄於,台灣的語言方言分佈與族群遷徙工作坊(97 年度台北場)會議論文集。

129蕭素英,2007《 閩客雜居地區居民的語言傳承:以新竹縣新豐鄉為例》中央研究院,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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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開基祖的原鄉方言區及家庭語言統計

坑仔口庄遷入姜厝的各姓家族女性數量 (資料來源:除戶簿,作者自繪)

圖 4- 14 遷入姜厝各姓家族女性人數

鳳坑村姜厝周圍的重要半福佬閩客語家族,姜、田、鄭,三姓皆能說純粹的 閩南語,多數認同閩南人。皆來自粵東海、陸豐地區能說閩客雙語的半福佬客。

鳳坑村的鄭姓家族來自埔和村後湖子的鄭姓與後湖村頂鄭與下鄭的鄭姓宗族。而 上坑村原籍汕尾陸豐縣赤嶺鎮(閩語區)的鄭姓,來臺前鄭姓家族曾經定居於惠 州府陸豐縣大安墟本圍內。巧合的是,姜厝也來自福建漳州府龍溪縣遷到陸豐縣 碣石衛再遷陸豐縣大安墟。鳳坑村田姓來自為汕尾市東涌鎮東北村田仕端派下,

能使用閩客雙語。

為能觀察了解各時代間遷入女性對姜厝使用語言的影響其強度、將資料以時 間平均分成三段觀察。130

1858-189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登記原因及數量比例,此為除戶簿內,姜厝的 第一代女姓,當時戶藉登記以婚姻入戶者占 70%、媳婦仔及養女共占 30%。媳 婦仔及養女進入姜厝年齡平均 4 歲,以婚姻進入姜厝;嫁入年齡平均 17 歲。使

130 洪惟仁、許世融、黃卓權,2008《新竹地區的語言分佈與民族遷徙》,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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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語言觀察上,全部 17 筆資料中,以福籍登記者有 4 名、占 24%,庄名為紅毛 港庄、後湖庄等臨海庄,若把其它臨海庄 4 名(坑仔口庄、後湖庄、笨仔港庄)

也列入使用語言為閩語則為 47%,因此 1858-189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使用閩語約 在 24%至 47%間,較靠近 47%。(圖 4-15)

1858-189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登記原因及數量比例

1858-189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來自地區 (資料來源:除戶簿,作者自繪)

圖 4- 15 1858-1896 年遷入姜厝女性人數、登記原因及來自地區

1897-192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登記原因及數量比例,此為除戶簿內,姜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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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女姓,戶籍登記以婚姻入戶者占 32%、媳婦仔及養女共占 68%。媳婦仔 及養女進入姜厝年齡平均 4 歲餘,以婚姻進入姜厝年齡平均 19 歲。使用語言觀 察上,全部 44 筆資料中,以福籍登記者有 14 名、占 33%,有坑仔口、後湖、

湖口、新庄子、貓兒錠等,若把其它臨海庄 8 名(坑仔口庄、後湖庄、紅毛庄、

貓兒錠)也列入使用語言為閩語則為 51%,因此 1897-192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使 用閩語約在 33%至 51%間,且較靠近 51%,第二代女性福籍、媳婦仔數量皆比 上一代、第三代為多,本時期 1897-1926 年是收養習慣的高峰期。圖 4-16

1897-192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登記原因及數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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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歸納出新豐鄉通婚圈特性有同村、同籍貫、及近距離的特點。133

1927-194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登記原因及數量比例

133 同上,吳育臻,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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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1946 年間遷入姜厝女姓來自地區 (資料來源:除戶簿,作者自繪)

圖 4- 17 1927-1946 年遷入姜厝女性人數、登記原因及來自地區

二 二 二

二、、、、 女性遷出女性遷出女性遷出 女性遷出

除戶簿資料顯示,姜厝在女性嫁出、出養的資料中,可以觀察姜厝這類的姻 親人際關係範圍,主要還是以本地大溪墘、萃豐莊為主。姜厝嫁出、出養到坑仔 口庄異姓家族共有 15 位,地域的分佈上也是以姜厝為中心,少而多、內向外、

向外擴散;以本地沿海閩南語言區為多,再漸次往東客家地區。嫁出、出養到坑 仔口庄異姓家族有:鄭、田、林、李、周、許、陳、彭、楊。

較特別的是新屋庄,從新屋庄女性遷入姜厝的數量不高,但姜厝遷出到新屋 庄卻較高,原因可能是新屋庄是姜世良派下族人聚居的大本營,這裡仍有許多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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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同宗血緣親屬居住,姜厝女性無論嫁出或出養到此較無適應上的問題,因此移 出姜厝女性特點;距離近、閩南語言與地域熟係的地區為主。

另外姜厝女性嫁出、出養到本地鄭家的人次排第一,姜、鄭二家為鳳坑村最 多族親、最早到此開墾落戶,因此成為重要的聯姻家族,以致於至今姜厝聚落內 仍有「祭祀公業鄭寶樹」祖墓 958 坪於內。

以上說明,日治時期姜厝女性婚姻及收養,顯示無論是進入或遷出姜厝的女 姓都有同質現象;同縣市,以姜厝(坑仔口庄)為中心,向外分布,且閩南村三 村與姜厝往來的童養媳婚(小婚)比例,高出鄰近村落,表示姜厝文化特質與閩 南習慣同質性頗高,若當時婚姻及收養也是由父母主導的話,顯示地方宗族的婚 姻、親屬形成的移動方向及親屬關係的地理範圍。圖 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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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姜厝的女姓數量、地點分佈(藍圈)134 (作者轉繪)

姜厝的女姓遷出到本地坑仔口庄家族數量 (資料來源:除戶簿,作者自繪)

圖 4- 18 1895-1946 年姜厝遷出女性人數及地區、家族

三三

三三、、、、 收養收養收養比較收養比較比較 比較

與姜厝同宗的北埔房派,姜勝捷派下,比較期間收養差異。由張素芬(2006), 北埔姜家日治時期收養概況如下說明,北埔姜家女性收養/送養為 3.3 倍(40/12), 送養年齡 3-4 個月,收養年齡 7-13 歲,女性收養/親生比為 1.37 倍(40/29)。135

北埔姜家「收養」女性特點上,收養年齡 7-13 歲,養女到適婚年齡有對象 即出嫁,姜家養女人數實際上應多於戶籍登記資料,收養的童養媳和養女到適婚

134 中央研究院臺灣歷史文化地圖系統,台灣堡圖。

135 張素芬,2006《北埔姜家女性研究(1834-1945)》,頁 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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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大部分和姜家男性沒有配對,並非為節省將來的一筆結婚花費以減輕家中經 濟負擔,收養的養女平均年齡在 7-8 歲可立即付出勞力,協助女主人家務事照顧 家中年幼孩子的生活起居,陪伴家中年老的長者,養女大都來自北埔庄附近人家 或者直接收養佃農的孩子,養女沒有分財產的權利。圖 4-19

北埔姜家「送養」女性特點;女兒出生 3-4 個月內送養,送養的對象未特別 要求送人做女兒或童養媳,並無重金買賣之對價,送養原因曾有大女兒生病不癒 因此聽信算命所言將二女兒送養,送養女兒的關鍵不在於經濟因素而與家中具決 策權的家長價值觀與當時的社會習俗,也為了減少女性在家庭中可能引起的糾紛 而送養女兒。(張素芬 2006)

同樣為姜朝鳳宗族,不同房份,沿海與山區的收養行為,閩與客間雖然數量 年齡、功能、目的、時間、經濟上有差異,但都是當時一種普遍的社會風氣。

北埔姜家日治時期收養概況 (資料來源:張素芬(2006),頁 84)

圖 4- 19 北埔姜家日治時期收養概況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小結 小結 小結 小結

宗族在地化的目的,不外乎以本族人口的繁衍,來增加生產,改善生活,與 尋求和諧幸福的地方社會,因此以血緣與擬制血緣的方法來提昇宗族人口,增加 宗族力量,為在地化生活宗族首要的方法。姜家渡台定居後,面對嚴峻的自然環 境,為了爭得生存空間,獲得土地生產,必須加強團結形成以血緣、姻親親屬為 紐帶,成為有高度凝聚力的的宗族。

本章主要以姜厝在地化過程中以人為主的觀察,項目有人口的流動、系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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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居住位置的重建、戶主資料、婚嫁、收出養習慣、姻親親屬的形成等。透 過除戶簿資料為主的宗族觀察,共有三個焦點;血緣村聚居、宗祧維持擴展與族 親的分佈,收養的功能與親緣界線,以及政府法規與社會習慣的因果關係。

一、 聚居、宗祧維持與族親的分佈

戶主資料配合族譜的觀察,顯示了姜厝世系間的關係。村里通訊錄,族譜與 地藉資料還原清末時姜厝各房在鳳坑村古今的聚居位置,由確認位置了解家族在 此的人口與農漁業生活。戶主的家戶人口數量顯示農漁業生產與勞動力的需求,

而家戶人口的移動顯示當時的城鄉社會,農業步入工業的過程。登記的職業別了 解生產種類。宗族以過房、招贅婚與收養這些血緣或擬血緣的方式來維護宗祧系 譜。宗族以輩份字表來團結族親或作為宗族識別的標記。

二、 收養的功能與親緣界線

儘管女性在宗族內通常位於較低的地位,但在實際生活中,往往得透過她們 在姻親關係裡建立母族與妻族的人際網絡。姻親關係讓婦女有特殊的重要性,過 去農業社會男人往往只在宗族圈子內活動,人際關係的發展有限,大多依靠婦女 聯繫姻親來擴展交流網路,為家族提供了安全感和認同的基礎。

清末台灣家庭收養的盛行源於女性收養的實質利益;移墾初始,起初是因為 貧苦農村由於經濟上的原因,原生家庭扶養困難,為了解決或減輕生活負擔等因 素,將親生女兒送走;養家基於減省聘金、婚禮花費、增加勞動力等理由,而收 養媳婦仔。但經濟改善後,收養的原因就複雜許多,如媳婦仔可緩和婆媳緊張關 係等也是收養媳婦仔的好處,媳婦仔兼具多種功能,養女轉媳婦的身分又充滿轉 換的彈性,雖然收養子女未必會與生家父母互動,但養家通常保留其生家姓氏,

讓收養子女清楚知道收養身分、進而了解在養家的地位,利於未來生活管理,因 此收養能夠滿足當時的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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