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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架職災案例分析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施工架職災案例分析

國內因施工架使用不當或施工架本身結構問題,而產生墜落或是崩塌事件,屢見 不顯,而造成工作人員傷亡幾乎都是最嚴重,如能預先防範,就能降低人員及財產的 損失。以下為施工架相關之災害案例分析與探討:

案例一

(一) 災害發生背景

據○○工程行所僱勞工邱○○稱述:於99年○月○日17時30分許,林○○在靠近隔壁(○○

縣○鎮○路○號)距地面第6層高度的施工架踏板上進行下班前收尾作業,林○○可能當時 1腳站在踏板上,另1腳站在隔壁4樓胸牆護欄上,欲以角材及鐵絲將施工架與隔壁4 樓胸牆護欄連結在一起,未確實勾掛安全帶,腳踏空後,墜落於隔壁2樓露台上(墜落 高度約6公尺),延至99年○月○日○時許不治死亡,如圖2-8。

(二) 災害原因分析

1. 於高度10公尺處作業,墜落於隔壁2樓露台,墜落高度約6公尺,致頭部顱骨 破裂骨折、顱內出血,經送醫後不治死亡。

2. 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 器。

3. 未實施自動檢查。

4. 未對勞工實施安全教育及訓練,造成勞工安全知識不足。

5. 未請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現場監督勞工的作業情況及個人防護器具之使 用。

(三) 災害防止對策

1. 雇主應對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 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2. 雇主對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應請施工架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指揮 勞工作業、個人防護器具之使用、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

3. 雇主應依其作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規定之勞工 安全衛生事項。

4. 雇主應訂定及實施自動檢查計畫。

5. 雇主應對新僱勞工,實施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資料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圖 2-8 災害現場照片(1)

(照片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案例二

(一) 災害原因分析

勞工甲與乙於99年2月○日在工地從事清理等雜項工作。當天15時20分左右,甲要 收拾放在距4樓樓板高4.45公尺之電梯間上之1具合梯,於是使用散放在4樓樓板上之 施工架組件,在電梯間門前組立成2層架,甲在爬上第2層架上後,叫乙將地上的另1 具合梯傳上給甲。甲將上傳之合梯梯腳架在施工架第2層踏板上,梯身斜靠在電梯間 牆上,登上電梯間頂板後將其上之合梯丟下,再順著原路下來。當甲下來時腳踏在斜 靠在電梯間牆之合梯第2階時,合梯之右梯腳滑落至踏板鐵片間隙而右傾,甲就從合 梯上墜落至4樓樓板,墜落高度約4公尺,經送醫不治死亡。

(二) 災害原因分析

1. 從高度約4公尺之施工架上合梯墜落樓板,造成顱內出血併血胸至創傷性休 克,送醫不治死亡。

2. 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

3. 未使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

4. 施工架上使用梯子作業。

5. 未訂定適合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 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三) 災害防止對策

1. 雇主應對勞工於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 備。

2. 雇主不能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梯子、合梯或踏凳等從事作業。

3. 雇主應對進入工作場所之作業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

4. 雇主應訂定及實施自動檢查計畫。

5. 雇主應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實施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 育訓練。

(資料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圖 2-9 災害現場照片(2)

(照片來源: 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案例三

(一) 災害發生背景

據現場相關人員稱:99年02月10日上午8時許,罹災者與另三位人員開始拆除右 側面之外牆施工架,雇主在一樓指揮協調。上午9時15分勞工將約20餘片30公分寬、

180公分長施工踏板置於雨庇平台上,隨後該平台發生坍塌,罹災者當時站在雨庇邊 緣,自雨庇墜落至地面。雇主通知119,傷者被送往醫院急救,延至當日上午11時急 救無效死亡。

(二) 災害原因分析

1. 研判罹難者站在雨庇邊緣,因雨庇邊緣開口部分未設護欄且雨庇無法承載堆 放在上面之施工踏板及人員重量而發生坍塌,造成罹難者墜落死。

2. 勞工在高度兩公尺以上作業,有墜落之

虞,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

帽及其他必要之防具。

3. 未確認雨庇承載強度,即在上面搭設施工架。

4. 未具體告之工作環境及工程危害因素。

5. 未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危害認知不足。

7. 未實施自動檢查。

(三) 災害防止對策

1. 在高度兩公尺以上作業,應確實使勞工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及其必要之防 具。

2. 施工架之承載限制應於明顯易見的地方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 制。

3. 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應由專任工程師或指定專人事先依預期施工 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作安全設計,並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

(資料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圖2-10 災害現場照片(3)

圖2-11 災害現場照片(4)

(照片來源: 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案例四

(一) 災害發生背景

99 年8月1日下午4時18分,罹災者彭○○於B棟7樓外牆進行施工架拆除作業時,

因雇主未設置安全母索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導致罹災者自7樓外牆施工架(高 度約19 公尺)墜落至地面,經緊急送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救,於下午6 時40分宣告不治。

(二) 災害原因分析

1. 自外牆施工架墜落至地面,造成全身多發性骨折、出血性休克致死。

2. 勞工從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時,雇主未設置安全母索以供勞工的安全帶吊 掛。

3. 承攬人事前未告知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

取之措施。

(三) 災害防止對策

1. 雇主應對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 使用安全帶;另對於施工架拆除作業時,應採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建議之「安 全母索支柱工法」或「扶手先行工法」。

2. 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應於作業現場監督指揮勞工作業,並依法採取防止職業 災害必要之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3. 雇主對勞工應實施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教育訓練。

(資料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圖2-12 災害現場照片(5)

圖2-13 災害現場照片(6)

圖 2-14 災害現場照片(7)

(照片來源:99年度營造業重大職災實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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