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問卷分析與整理
第三節 施工用水相關資訊統計與分析
一、是否有申請臨時用水
表 4-2.5 擋土與支撐工法
項 目未 申 請 臨 時 用 水 申 請 臨 時 用 水
件 數 6 33
百 分 比 ( % ) 15 85
申請臨時 用水 85%
未申請臨時 用水 15%
圖 4-2.5 申請臨時用水之情況 二、地下水抽取情形
表 4-2.6 地下水抽取情形
項 目未 抽 地 下 水 抽 地 下 水
件 數 16 18
百 分 比 ( % ) 47 53
抽地下水 53%
未抽地下水 47%
圖 4-2.6 地下水抽取情形 三、地下水使用情形
表 4-2.7 地下水使用情形
項 目 非施工用 施工用
件 數 18 18
百分比(%) 50 50
施工用 50%
非施工用 50%
圖 4-2.7 地下水抽取調查 四、施工方法之分佈情況:
依三種施工內容而分析如下:
(一)抽水工法:如下表 4-2.8。
表 4-2.8 抽水工法之分佈情況
工法內容 不必抽水 深井 集水坑 點井 點井、深井
件數 1 1 10 22 3
百分比(%) 3 3 27 59 8
0 5 10 15 20 25
不必抽水 深井 集水坑 點井 點井.深井
圖 4-2.8 抽水工法之分佈情況
(二)開挖工法:分佈如下表 4-2.9。
表 4-2.9 開挖工法 工 法 內 容 壕溝式 島區式 混合式 逆築
工法
斜坡 明塹
擋土
明塹 其他
件 數 1 3 3 3 2 23 4
百分比(%) 2 8 8 8 5 59 10
0 5 1 0 1 5 2 0 2 5
其 他 島 區 式 混 合 式 逆 築 工 法 斜 坡 明 塹 擋 土 明 塹 壕 溝 式
圖 4-2.9 開挖工法之分佈情況 (三)擋土工法:分佈如下表 4-2.10。
表 4-2.10 擋土與支撐工法 工 法 內 容水平
支撐 混合式 地錨 連續壁 預壘樁 擋土柱 鋼板樁 其 他
件 數 4 9 1 7 5 2 5 4
百分比(%) 11 24 2 19 14 5 14 11
0
圖 4-2.11 地下養護用水 七、養護用水使用水源情形
表 4-2.12 養護用水水源使用情形
項 目 地下水 地下水與自來水 自來水
件 數 9 2 23
百 分 比 ( % ) 26 6 68
地下水 26%
自來水 68%
地下水與自來水 6%
圖 4-2.12 養護用水水源使用情形 八、環保用水水源使用情形
表 4-2.13 環保用水水源來源
項 目 地下水 地下水與自來水 自來水
件 數 12 1 20
百 分 比( % ) 36 3 61
地下水 36%
地下水與自來水 自來水 3%
61%
圖 4-2.13 環保用水水源來源
九、再生利用及回收淨化
表 4-2.14 再生利用及回收淨化統計
項 目 是 否
再 生 利 用 4 23
回 收 淨 化 4 25
再 生 利 用 百 分 比 ( % ) 15 85 回 收 淨 化 百 分 比 ( % ) 14 86
由問卷中,再生利用及回收淨化之比例偏低,凸顯今日建築施工用 水的問題,必須正視才是。
依據上述調查數據經統計與分析後,可得以下資訊:
(一)地下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單位土方開挖量之水費約為 3.65 元/m3。 (2)平均每單位土方開挖之用水量約為 0.3m3/m3。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則約為 3.5m3/m2。 (二)地上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樓地板面積之水費約為 7.5 元/m2。 (2)平均每月每建築面積之水費約為 24 元/m2。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2.5m3/m2。 (4)平均每單位樓地板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0.6m3/m2。
由於本研究之統計數量中,SRC 構造只有五件故在施工用水量的平 均值計算上,變異性及可信度會較差,但若不計此一因素而仍依 RC 及 SRC 之構造型式分別計算,則其平均施工用水量之統計情況為:
一、RC 構造
(一)地下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單位土方開挖量之水費約為 3.52 元/m3。 (2)平均每單位土方開挖之用水量約為 0.26m3/m3。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則約為 3.34m3/m2。
(二)地上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樓地板面積之水費約為 7.2 元/m2。 (2)平均每月每建築面積之水費約為 22.7 元/m2。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2.3m3/m2。 (4)平均每單位樓地板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0.56m3/m2。 二、SRC 構造
(一)地下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單位土方開挖量之水費約為 4.58 元/m3。 (2)平均每單位土方開挖之用水量約為 0.68m3/m3。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則約為 4.71m3/m2。 (二)地上施工之用水量統計情況分別為:
(1)平均每月每樓地板面積之水費約為 9.8 元/m2。 (2)平均每月每建築面積之水費約為 33.5 元/m2。 (3)平均每單位建築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3.75m3/m2。 (4)平均每單位樓地板面積之用水量約為 0.87m3/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