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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及維持管理

第四章 日本隔震相關規範

4.3 隔震結構的技術規範

4.3.4 施工管理及維持管理

1.施工管理

(1) 施工現場的品質管理

施工者必須瞭解設計者的品質要求及訂定品質管理目標,據此擬定施工管理計畫。

一般施工現場的品質管理流程如圖4.3.4.1所示。

(2) 施工現場的品質管理體制

隔震建物施工現場的管理體制如圖4.3.4.2所示。

施工承包商在進行隔震工程時、應設置具有充分隔震結構相關知識的「隔震工事 責任者」來監督掌握隔震工程。隔震工事責任者最好是由具有日本免震構造協会所頒 定「免震部建築施行管理技術者」資格的人員擔任。

「隔震部建築施行管理技術者」係由(財團法人)日本免震構造協会所授與的資 格,必須先經過隔震工程全盤性相關知識之審査確認,合格後再授與此資格。

日本現行之隔震工程的有關施工管理文件如圖4.3.4.3所示。

2.維持管理

隔震裝置剛開始時,因為沒有使用的實績亦沒有隔震性能經年變化實績與資料,

所以如圖4.3.4.4所示,建物管理者、設計者與施工者聯合起來成立檢查組織,進行定

期檢查,值得一提的是大地震發生後的「臨時檢查」是有必要的。

目前日本隔震工程實績增加,隔震裝置已使用 15 年以上,經過性能經年變化之 測試實證,其經年變化之影響性能相當小,日本最近正針對減少維持管理的檢查項目 進行檢討。

圖 4.1.1 日本隔震建物年份統計棟數(1999 年 12 月止)

200 250 300 350 400

公告施行前

0 50 100 150 200 250

198319841985 19861987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19981999

庫 県 南 部 地 震

圖4.3.1.1 日本隔震建築物的設計方法選擇流程

隔震建築物

判斷*

建築物高度

地盤種類

隔震層位置

結構計算

技術基準(地盤支持力、基礎構 造、隔震層、上部構造下部構 造)+耐久性等相關規定

第2種地盤(有液化可能)或第3種地盤 超過60m

60m以下

第1種地盤或第2種地盤(無液化可能)

基礎隔震除外(例如中間層隔震) 基礎隔震

必要 不必要

歷時反應分析(平12建告第1461 號)+耐久性等關係規定(大臣認定) 結構計算(結構計算、容許應力,

各構材強度)+耐久性等相關規定 判斷*

判斷*

判斷*

*判斷:設計者針對設計規範之判斷.例如高60M以下第1種地盤的建築物,隔震設計之詳細檢討是否需選擇作歷時 反應分析

1.隔震層的確認及隔震各構材的選定

2.斷面檢討

3.隔震層復原力特性設定

隔震層位置確認 1.上下層有樓板架構

2.最底層下方或剛性地下層的上方

隔震層各構材之選定及設置 1.隔震各構材(積層橡膠.滑動支承等)選定

(指定建築材料:具有垂直性能、水平性能、極限性能等基準值)

針對地震外之荷重時,上下部結構斷面性能之確認(1) 1.上下部結構之應力計算

2.各構件斷面之應力分析 3.容許應力以下之確認

隔震層復原力特性設定

1. 選定的支承材.復原材其復原力特性之總合 2.選定阻尼材其復原力特性之總合

3.隔震層復原力特性之設定 垂直基準強度 F=f(δ)

∵F≦0.9Fu

4.隔震層之變位及地震力計算

5.隔震層性能確認

隔震層的層間變位及地震力計算 1.設計極限變形點(δs≦β.δu)設計週期(Ts)之計算

2.彈塑性系組尼材(或流體系阻尼材)有效黏性阻尼比之計算(δs 點) 3.加速度低減率(Fh)之計算(基準h=0.05)

4.地盤增幅係數(Gs)計算(地盤N值或S波的速度T1•Gs1•Gb) 5.隔震層地震力計算(Q=5.12M•Fh•Z•Gs/Ts)

結構性能確認

隔震建築物的耐久性相關規定

1.隔震層的高度、隔震材料等有無故障 2.隔震材料本體力量的傳遞

3.隔震材料需設在容易檢查及檢修的位置 4.於較容易看到的地方需標示隔震建築物 5.積雪時隔震建築物的變位不可有妨礙 6.必要時,隔震材料為可更換之構造 7.隔震層進水時避免隔震材料浸水

8.基礎底部需為第一種地盤及第二種地盤(地震時不會液化) 9.隔震材料與上下部結構需緊密接合

10 .設置於地下層時不會產生側向偏土壓 (若採用歷時反應分析,則可不考慮8~10項)

附表

8.隔震各構材的安全性

9.地震時下部結構之安全性

10.碰撞空間的確保

結構計算終了

隔震各構材在容許應力以下及材料強度以下之檢討 1.隔震材料之壓縮應力在長期、短期容許應力以下

2.隔震材料剪斷應力在長期、短期容許應力以下

3.上部結構地震力及總重量1.3倍作用下的軸力需在壓縮材料強度以下 4.上部結構地震力及總重量0.7倍作用下的軸力不得產生拉力

與周圍之空隙

• 層間變位的1.25倍或加0.2m,其中較大者 ,但供通行等 使用時需加0.6m

下部結構檢討 1.下部結構層剪力的計算

(從上部構造的層剪斷力+地下部分的震度) 2.各構件斷面應力在短期容許應力以下

滿足耐久性等相關規定

1.通常耐久性相關規定(令第36條第2項第二號) 2.隔震建築物耐久性相關規定(附表)

設計定案

No

Yes

耐久性等相關規定

圖4.3.1.2 日本隔震建築物的結構計算流程(公告方法)

1自由度=上部結構1質點 +隔震層彈簧、阻尼特性

設計極限變位δs 設計極限固有週期Ts=2 阻尼之加速度低減率 Fh=1.5/(1+10(hd+hv))

地盤增幅Gs .精算法:考慮地盤非線性 .簡略法:依據地盤種類 反應變位δ(重心位置)

δ=Q/K=M•Sa/K Sa=Fh•Z•Gs•S0

隔震層反應變位δγ的評估 (考慮特性值的變動和扭轉) 上部結構物設計層剪力Qri的評估 (考慮剛性變動)

加速度反應值的評估

<結果的判定>

隔震層的變位:δγ≦δs 的評估 隔震材料的耐力檢驗

上部結構及下部結構:

Qri時容許應力設計

隔震建築物

地盤增幅Gs

K π M

Vs=約 400~

2000m/s程 度

Vs=約 400m/s程 度 以 下 利 用 等 價

線 形 化 法 計 算 反 應

利 用 重 複 反 射 理 論 之 轉 換 函 (h=一 定 )

S波 速 度 Vs=約 3000m/s程 度

地 表 模 擬 地 震 波

工 學 基 盤

地 震 基 盤

工 學 的 基 盤 的 模 擬 地 震 波

位 相 差 分 法 大 崎(1994)或 其 他 方 法 工 學 的 基 盤 的 反 應 譜

地 震 基 盤 入 射 的 速 度 反 應 譜

翠 川.小 林 (1982) 方 法 或 其 他 方 法 斷 層

A

Ps

A

圖4.1.3.4 人工模擬地震波之概念

距 離 減 衰 式

A面積=B面積

圖4.3.1.6 層剪力(Q)-層間位移(δ)之關係

基本計畫

圖4.3.1.10 修正Penziem分析法示意圖 圖4.3.1.9. 彈簧元素模式(S-R)分析法

示意圖 (以往使用簡略方法) sway 彈簧

rocking 彈簧

圖4.3.1.8. 有限元素(FEM)分析法示意圖

能量傳遞境界 能量傳遞境界

設計要求品質確認

工程監造者

<監造組織>

設計者(建築、結構、設備)

<現場管理組織>

作業所長

工地主任

OO工程責任者

OO工程責任者 隔震工程責任者

圖4.3.4.2品質管理體制



建物所有者

建物管理者

平時監側建物異常狀況 參考:[使用者手冊]

報告

維持管理組織

第三者機關*2 檢查業者*1

•定期檢查

•緊急檢查

•詳細檢查 建物設計者

異常時聯絡

報告• 改善提案

定期 •緊急•詳細檢查 委託

相談

委託 報告• 改善提案 相談

異常的早期發現 實施

圖4.3.4.4 維持管理組織

(含管理委員會等)

(緊急點檢之必要性)

*1:(社)日本免震構造協會認定的資格技術者

*2 :(社)日本免震構造協會等

第五章 我國與日本現行隔制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