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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算方法

2.3 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有机液体物料在装载过程中,收料容器内的有机液体蒸汽被 物料置换,产生 VOCs。

2.3.1公式法

装载VOCs 产生量按公式 2.3-1 计算:

(

平衡管

)

装卸 = L × Q × 1 − η

E L (公式2.3-1)

式中:

E装载—统计期内装载的VOCs产生量,千克;

LL—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详见2.3.2.1节及2.3.2.2 节;

Q—统计期内物料装载量,立方米。

η平衡管—装载平衡管控制效率,见表2.3-1。

表2.3-1 装载平衡管口控制效率取值

取值条件 控制效率

装载系统未设蒸气平衡/处理系统 0

真空装载且保持真空度小于-0.37千帕 100%

罐车与油气收集系统法兰、硬管螺栓连接 100%

2.3.2.1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S

C

LL = 0 × (公式2.3-2)

RT M

C

0 =

P

T (公式2.3-3)

式中:

LL—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S—饱和因子,代表排出的VOCs接近饱和的程度,见表2.3-2;

C0—装载罐车气、液相处于平衡状态,将物料蒸汽视为理想 气体下的密度,千克/立方米,见公式2.3-3;

T—实际装载时物料蒸汽温度,开氏度;

PT—温度T时装载物料的真实蒸气压,千帕;

M—物料的分子量,克/摩尔;

R—理想气体常数,8.314焦耳/(摩尔•开氏度)。

表2.3-2 公路、铁路装载损失计算中饱和因子

操 作 方 式 饱和因子S

底部/液下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罐车 0.5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车 0.6

上次卸车采用油气平衡装置 1.0

喷溅式装载

新罐车或清洗后的罐车 1.45

正常工况(普通)的罐车 1.45

上次卸车采用油气平衡装置 1.0

2.3.2.2 船舶装载损失产污系数

(1)船舶装载原油时:

G A

L

L L

L

= + (公式2.3-4) 式中:

LL—装载损失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LA—已有产污系数,指装载前空舱中已有的蒸汽在装载损耗 中的贡献,千克/立方米,见表2.3-3;

LG—生成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指在装载过程中气化的部 分,按式2.3-5计算。

( )

RT P MG

L

G = 0.064 T − 0.42 × (公式2.3-5) 式中:

LG—生成产污系数,千克/立方米;

PT—温度T时装载原油的饱和蒸气压,千帕;

M—蒸气的分子量,克/摩尔;

G—蒸气增长因子1.02,无量纲;

T—装载时蒸气温度,开氏度;

R—理想气体常数,8.314焦耳/(摩尔•开氏度)。

表 2.3-3 装载原油时的已有产污系数LA

船舱情况 上次装载 已有排放因子LA(千克/立方米)

未清洗 挥发性物质a 0.103

装有压舱物 挥发性物质 0.055

清洗后/无油品蒸气 挥发性物质 0.040

船舱情况 上次装载 已有排放因子LA(千克/立方米)

任何状态 不挥发物质 0.040

注:a:指真实蒸气压大于10千帕的物质。

(2)船舶装载汽油时:

船舶装载汽油的损失产污系数LL见表2.3-4。

表2.3-4 船舶装载汽油时损失排放因子L

L

舱体情况 上次装载物 油轮/远洋驳船a

(千克/立方米) 驳船b(千克/立方 米)

未清洗 挥发性物质 0.315 0.465

装有压舱物 挥发性物质 0.205 驳船不压舱

清洗后 挥发性物质 0.180 /

无油品蒸气c 挥发性物质 0.085 /

任何状态 不挥发物质 0.085 /

无油品蒸气 任何货物 / 0.245

典型总体状况d 任何货物 0.215 0.410

注:a:远洋驳船(船舱深度12.2米)表现出产污水平与油轮相似;

b:驳船(船舱深度3.0-3.7米)则表现出更高的产污水平;

c:指从未装载挥发性液体,舱体内部没有VOCs蒸气;

d:基于测试船只中41%的船舱未清洁、11%船舱进行了压舱、24%的船舱进 行了清洁、24%为无蒸气。驳船中76%为未清洁。

(3)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的产品时:

装载损失产污系数LL采用公式2.3-3计算,饱和因子S取值见 表2.3-5。

表2.2-5 船舶装载汽油和原油以外油品时的饱和因子S

交通工具 操作方式 饱和因子S

水运 轮船液下装载(国际) 0.2

驳船液下装载(国内) 0.5

2.3.2系数法

在公式法使用条件均无法满足时,采用系数法计算装载的

VOCs 产生量,见公式 2.3-6。 汽油 0.812 1.624 2.355 1.624 煤油 0.518 1.036 1.503 1.036 柴油 0.076 0.152 0.220 0.152 轻石脑油 1.137 2.275 3.298 2.275 重石脑油 0.426 0.851 1.234 0.851 原油 0.276 0.552 0.800 0.552 轻污油 0.559 1.118 1.621 1.118 重污油 0.362 0.724 1.049 0.724

注:基于设计或标准中雷德蒸气压最大值计算,装载温度取25摄氏度。 远洋驳船 表2.3-3 0.073 0.060 0.00063 0.00055 0.000004

驳船 表2.3-3 0.12 0.15 0.0016 0.0014 0.000011

注: a:排放因子基于16摄氏度油品获取,表中汽油的雷德蒸气压为69千帕,原油的雷德蒸气压为34千帕;

b:汽油损失产污系数从表2.3-3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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