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讓婦女看見本身的優勢和能力 B.引導案主發現先生的優點
3. 服務過程:婦女對工作者的轉換出現不適應與磨合的過程
小結:
由受訪者自陳之理論運用,可見多元理論觀點存在於婚暴處遇實務界,至於這些觀點 如何影響其對於受暴婦女之服務,則以優勢觀點被提及的為多。在改變意願激發方面,有 的尊重案主的意願、亦有社工員激發案主之現實感、藉由正向經驗激發改變、價值觀的潛 移默化等。在促進受暴婦女改變的策略和方法運用方面,社工員使用的包括資源連結、促 進認知改變、透過社工員與案主之互動和正向專業關係、提昇婦女內在能力、和提昇婦女 的外在能力。就受暴婦女即將結案時或結案後的狀態方面而言,社工員提及的正向面遠多 於負向面,受暴婦女與內在復元和外在生活重建以及人際關係都有正向的改變。社工員認 為婦女在接受服務前和服務後的改變包括:生心理狀態趨於平穩、個人內在復元、自我覺 醒、轉換生活焦點、具有行動和問題解決能力、非正式網絡增加、人際互動能力提升、獨 立生活能力提升。至於促進改變的因素則與婦女所提及的相近。社工員認為其服務內容和 方法對於案主的影響主要為:激發其個人內在復元、建立信任且穩定的支持後盾、與資源 訊息的提供和討論。
伍、第二年研究結果
第一部份
一、婦女權能感受量表之因素分析結果
「案主權能感受量表」以 maximum likelihood 反覆抽取因素,這種共同因素抽取法,即 相關係數經變項的殘差(uniqueness)加權後,利用參數估計(parameter estimation)原理,估計最 可能出現的相關矩陣方法。因素轉軸方面則採用 Varimax 轉軸法,此種轉軸方法乃是透過最 大化每一個因素的負荷量變異來最小化因素的複雜度,適合用於量表建構效度的考驗上(程 炳林、陳正昌,2009) 。分析結果顯示採用 maximum likelihood 與 Varimax 轉軸法所得的因 素結構與先前版本採用的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及 Varimax 轉軸法之結果相近,因此 在因素命名上沿用先前版本的命名。
初步的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45,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 個別的 MSA 皆在 0.7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其中,第 19、10、11、12、
21、27 五題為反向題,故需反向計分。
34 問項中可以由 9 個因素代表;9 個因素可解釋所有問項中共 59.44%的總變異量。雖 然問項中的第 19、23、27 題的 loading 低於 0.4,但為與原版本量表之結果對照比較,仍保 留這 3 個問項。
第一因素為「自我效能與內控」,共有 6 個問項,比起原始量表之 8 題問項少了第 3、8 題,基本上乃是基於中國人層面的自我效能和樂觀與控制未來的面向,含括「我對於自己所 做的決定具有信心」、「當我做計畫時,我有把握事情可以成功」、「我能夠決定我生活中大部 分的事情」等問項。。第二因素為「外在掌控力與自我價值」,共有 8 個問項,比起原始量 表之 6 題問項多了第 3、8、20 題,但少了第 27 題,內涵涉及案主對於外在環境掌控力與自 我價值感等面向,包括「我對生活感到無力」、「我認為運氣不好造成我生命中的不幸」、「我 覺得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等問項。第三因素為「人際溝通技巧」,共有 5 個問項,比起 原始量表之 3 題問項多了第 13、22 題,主要是有關案主如何應對人際溝通等面向,包括「我 能夠清楚地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我可以說服別人接受我的建議」等問項。
第四因素為「社會政治權能」,共有 3 個問項,與原始量表一致,包括參加集體行動來 改善社會的問題及為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挺身而出等問項。第五因素為「社會政治行動」,
共有 3 個問項,亦與原始量表一致,問項內容包括團結產生更大的社會力量,以及採取行動 就能解決社會問題等。另外,第六因素為「社會自我肯定」,共有 3 個問項,與原始量表一 致,包括敢於表達不滿、挑戰權威,以及表達不同的意見等問項。
第七因素為「社會政治資源與影響」,共有 2 個問項,比起原始量表的 5 個問項少了第 20、22、23 題,包括找到管道表達自己的聲音,以及知道找誰來爭取自身權益等問項。第八
因素為「人際自我肯定」,僅有 1 個問項,即「當我需要別人幫助時,我會向別人提出來」,
比起原始量表的 3 個問項少了第 13、19 題。第九因素沒有任一問項的因素負荷量高於.40,
因此無法命名。三個問項未被列入上述因素結構之中,包括第 27 題「社會的現實狀況不是 市井小民可以改變的」、第 19 題「當與別人意見不一致時,我可以保持心情的平靜」,以及 第 23 題「我覺得自己可以改變所處的環境」。
表2 「案主權能感受」因素分析結果(N=179)
因素與問項 共同性 因 素 負 荷
量 因素一:自我效能與內控:eigenvalue= 9.83,α=.859
2.我對於自己所做的決定具有信心 .697 .737 1.當我做計畫時,我有把握事情可以成功 .603 .709 5.只要我認為可能的事,就可以做到 .505 .656 7.一旦設定目標,我會努力去達成 .549 .603
4.我認為自己是個有能力的人 .691 .603
6.我能夠決定我生活中大部分的事情 .558 .569 因素二:外在掌控力與自我價值:eigenvalue=3.26,α=.796
12.我通常感到孤獨 .548 .713
9.我對生活感到無力 .566 .663
11.我認為運氣不好造成我生命中的不幸 .376 .575 10.我自覺無法和有權力的人對抗 .396 .563
21.我覺得別人忽視我的存在 .419 .543
3.我覺得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 .621 .498
20.別人會重視我說的話 .554 .493
8.我能樂觀地面對挫折 .425 .431
因素三:人際溝通技巧:eigenvalue= 2.20,α=.813
15.我能夠清楚地向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 .823 .827 14.我知道如何和別人維持良好的溝通 .541 .679 16.與別人有不同的意見時,我能夠溝通和協調 .592 .637 22.我可以說服別人接受我的建議 .615 .452
13.我有勇氣面對困難 .462 .418
因素四:社會政治權能:eigenvalue= 1.72,α=.869
30.我願意參加集體行動來改善社會的問題 .890 .888 29.我願意參加集體行動來改善鄰里的問題 .822 .851 31.我願意為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情挺身而出 .706 .547 因素五:社會政治行動:eigenvalue= 1.61,α=.812
24.人們一起努力,可以改變社會的環境 .999 .936 25.人們如果團結起來,可以產生更大的社會力量 .630 .692
26.採取行動就有可能解決社會問題 .498 .634 因素六:社會自我肯定:eigenvalue= 1.46,α=.678
28.只要是對的事情,我敢向權威挑戰 .536 .642 32.當人們遭遇不公平的社會對待時,我敢表達不滿的聲音 .629 .625 18.我敢在公開場合表達與別人不同的意見 .460 .410 因素七:社會政治資源與影響:eigenvalue= 1.24,α=.816
34.如果需要向社會或政府表達自己的聲音時,我可以找到 管道
1.000 .945 33.如果要爭取自身的權益時,我知道可以找哪些人幫忙 .556 .650 因素八:人際自我肯定:eigenvalue= 1.13,α=--
17.當我需要別人幫助時,我會向別人提出來 .999 .923 因素九:其它:eigenvalue= 1.01,α=-- (沒有任一問項的 factor loading 高於.40) 27.社會的現實狀況不是市井小民可以改變的」 .219 .309 19.當與別人意見不一致時,我可以保持心情的平靜 .256 .268 23.我覺得自己可以改變所處的環境 .470 .358 二、社工增強權能量表之因素分析結果
(一)1-7向度之因素分析結果
社工增強權能量表的報告以 principle component analysis(PC)與 Varimax 轉軸法為分析方 法。在分析過程中,若有問項的 loading 小於 0.4 則刪除後再分析。
初步的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905,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
個別的 MSA 皆在 0.8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54 問項中可以由 12 個因素代表;12 個因素可解釋所有問項中共 66.24%的總變異量。雖 然問項中的第 15 題的 loading 低於 0.4(0.373),但刪除該問項後,11 個因素可解釋 53 個問項 中降低為 64.69%的總變異量,比起未刪除前,可解釋的變異量反而減少,考量該問項的題 意後,保留第 15 題於量表之中。此量表主要是由第一個因素構成,其 eigenvalue 為 15.361 遠超過第二個因素之 eigenvalue(5.838)。
(二) 依質化分析個別向度之因素分析結果
向度一「協助案主認識到自己本身擁有的能力」的初步因素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70,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個別的 MSA 皆在 0.8 以上,代表這些 問項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向度一的因素結構呈現於表 1,12 問項中可以由 3 個因素代表;3 個因素可解釋所有問項中共 58.65%的總變異量。第一個因素「評量優勢與建立信任關係」,
共有 5 個問項, 基本上乃是基於優勢觀點的面向出發。第二因素「促進展現優勢」由 4 個 問項構成,包括製造機會讓案主發揮專長並給予讚美、創造案主正向經驗使其認識自己正向 的能力。第三個因素由 3 個問項構成,含括使案主重新思考和建構其處境,讓其自由陳述個
人故事,以及了解案主想望,由想望激發案主展現自己做決定的能力等問題,因此命名為「促 進再建構」。
向度二「提升案主啟動自己內在的能力」的初步因素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69,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個別的 MSA 皆在 0.78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 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向度二的因素結構呈現於表 2,13 問項中可以由 2 個因素代表;2 個因 素可解釋所有問項中共 49.42%的總變異量。第一個因素「激發思考」,共有 5 個問項,包括 與案主討論想法,運用柔性面質來引導案主思考等問題。第二因素「促進體驗與運用社會支 持」由 8 個問項構成,包括運用成功經驗、促進具體行動的能力和提升社會支持等問題。
向度三「讓案主瞭解自己有選擇的可能」的初步因素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71,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個別的 MSA 皆在 0. 8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 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向度三的因素結構呈現於表 3,8 問項中可以由 2 個因素代表;2 個因素 可解釋所有問項中共 63.57%的總變異量。第一個因素「重新建構」,共有 5 個問項,問題含 括與案主討論可能性以及目標和行動等。第二因素由 3 個問項構成,包括運用過來人的經驗,
以及告知選項和結果等問題,故命名為「提供具體選項」。
向度四「促進案主採取實際行動爭取權益」的初步因素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34,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個別的 MSA 皆在 0. 76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 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向度四的因素結構呈現於表 4,9 問項中可以由 3 個因素代表;3 個因素
向度四「促進案主採取實際行動爭取權益」的初步因素分析顯示,所有問項之間的 KMO 為.834,Bartlett’s Test 的結果是顯著(p=.000),個別的 MSA 皆在 0. 76 以上,代表這些問項 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向度四的因素結構呈現於表 4,9 問項中可以由 3 個因素代表;3 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