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章小結

畢業概況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綜合上述訪談調查與資料整理分析,本章研究發現:

一、在成立背景過程

臺東體中擊劍隊的成立,其背後的主要推手為中華民國擊劍協會理事長 張煥 禎先生。張理事長在臺東體中校長 林俊雄先生擔任校長期間,皆同當時的國立體 育學院校長 邱校長金松至臺東體中,瞭解在不違背設校原則,亞奧運項目為目標 的前提下,成立擊劍隊的可行性,但礙於當時臺東體中校舍尚完建設完全,而暫 時擱下。直到 2002 年的臺北縣全中運賽事,張煥禎理事長又透過了當時的擊劍協 會副理事長與蔡秘書長與當時臺東體中校長商談成立擊劍隊事宜。另外,又透過 與體委會、教育部之間的協調,終於于 2002 年 8 月核准擊劍隊的成立,是為臺東 體中擊劍隊成立的源由。

二、在師資人員方面

在師資聘任方面,在 2002 年時,先以代課方式遴聘住在臺中的陳炳宏老師為 擊劍隊教練,2003 年學校在擊劍隊學生人數達到法定人數後,於教師人員編制額 度內徵選擊劍專長正式教師缺一名,當時參與公開遴選人員有 2 位,錄取陳炳宏 老師。隔年 7 月,再徵選擊劍專長教師一名,由桃園縣籍的鄭秋蓮老師取得專任 教師資格。

協會為協助臺東縣擊劍運動的推展,於 2005 年 3 月聘請白俄羅斯鈍劍教練 羅 曼可夫·瓦德吉米(音譯:Mr. Zimir Romankov)駐校臺東體中,負責訓練鈍劍在國內已 具有全國成績選手。陳炳宏老師則是負責訓練銳劍選手,鄭秋蓮老師則是負責訓

練鈍劍初學者與軍刀項目選手。當時,接受羅曼可夫 教練指導的選手有:張茜紋、

張怡中、陳瑞誠、洪銘宏、潘紀綱、宋舜忠、林子軒、林名秀、呂孟芳、李媁婷 等人。直到 2006 年 6 月,協會因在臺東體中任職期滿而將羅曼可夫 教練調離至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協助該校擊劍隊訓練。另外,2006 年的 3 月,擊劍協會從高雄 國家體育訓練中心將女子銳劍國家隊的烏茲別克籍教練 保羅調至臺東體中,負責 指導女子銳劍選手陳鑫萍、李雅婷,但在臺東未及一年,保羅 教練於當年的 12 月聖誕節前夕,以探親理由到美國,赴美後,就未曾返回臺灣。此後,協會就未 曾再聘請外籍教練進駐體中,臺東擊劍運動的發展,就僅剩陳、鄭兩位教練負責。

2011 年陳炳宏老師也因家庭因素,轉調回臺中市五權國中服務,臺東體中與臺東 區的擊劍運動推展事務僅剩鄭老師 1 人負責。

三、在經費補助方面

研究者將臺東體中擊劍隊自 2002 年成立至 2012 年歷年經費補助中發現,從

2002 年至 2005 年的經費補助來源,大部分來自體委會、教育部體育司、教育部中 部辦公室,經費的補助大多以充實訓練設備教學設備為主18。根據 CaseA 表示:擊 劍隊經費不足的部分,學校也自年度經費預算內提撥了部分經費,解決了擊劍隊 成立前期的軟硬體設備。在發展中期,壢新醫院的-金劍計畫,提供了選手在參賽 經費上的問題,讓選手在參賽時能夠無後顧之憂,為學校為隊上盡力爭取最佳的 成績。

另外,本研究也發現,除了「全國中等學校擊劍錦標賽」由學校預算編列補

       

18  國立臺東體中擊劍隊歷年經費補助計畫書(2013)。臺東體中主計室資料提供。臺東。

助外,擊劍隊的補助款項大多以當年度獲得的擊劍運動成績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2012 年 12 月 31 裁撤,2013 年 1 月 1 日併入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現 已改制為國民學前教育署)、教育部體育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裁撤,與體委會併入 體育署)申請所獲得的經費,少部分的經費才是來自原住民委員會或學校的業務機 費款項。自 2006 年起至 2010 年間,擊劍隊將補助經費多用在國內各項參賽經費 與耗損器材的補充,如:鈍劍、銳劍、軍刀劍條,鈍劍、軍刀金屬衣。依據文獻 資料發現,在經費充裕的情況下,此時擊劍隊的運動成績表現也在國內、外表現 最佳,並獲獎無數。不過,在 2011 年後,擊劍隊經費補助款項明顯下降,至 2012 年,全隊全年度的經費補助僅剩教育部補助高中體育班上、下學期各 2.5 萬的經費 補助及原住民委員會補助原住民選手身分的 2 萬 9 仟 6 佰元,合計不到 8 萬元(見 圖 4-6 所示,因 2006、2007 資料遺失,故無法取得)。研究者在文獻資料分析發現,

以擊劍隊年度訓練計畫經費需求概算中了解,擊劍隊全年參賽經費及固定消耗器 材補充所需經費至少 50 萬上下分析,若以 2012 年的經費補助來看,擊劍隊以此 經費預算很難維持隊務的運作。研究者透過臺東體中主計室取得擊劍隊歷年經費 補助資料發現,2013 年 1 月份至 4 月份為止,擊劍隊完全沒有經費補助資料。近 兩年擊劍隊因為經費缺乏,導致招生來源受到影響,擊劍隊在學生人數不足的情 況下,各劍種,無法補足所需人員,影響國內賽事的報名隊數,間接影響在全國 賽事的運動成績表現。

圖 4-6 臺東體中擊劍隊 2002~2012 年經費補助金額說明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在運動成績表現方面

「全國中等學校擊劍錦標賽」(簡稱全中等擊劍錦標賽)為國中、高中年度賽事

中最重要的比賽,研究者將臺東體中擊劍隊參加歷年全中等擊劍錦標賽獲得前 3 名成績做彙整與統計發現,臺東體中在成立後,於 2005 至 2009 期間,在全中等 運動成績表現最為突出,尤其在 2009 年時,更獲得 10 金、6 銀、4 銅共 20 面的 獎牌,為歷年運動成績表現之最。不過,在 2010 年後,擊劍隊的成績,有呈現下 滑趨勢。在參考圖 4-4 運動成績表現與圖 4-8 選手人數兩張圖表中顯示,選手人數 與運動成績表現是成正比現象。選手人數多時,獲獎牌數越高,人數少時,獲獎 牌數則越低。除了師資不足問題外,可能與經費不足,參賽機會減少、同儕之間 的競爭性與刺激性降低、模擬學習對象不夠,加上各劍種參賽人數不足,而導致 運動成績表現降低等因素。

五、在學生來源方面

研究者從圖 4-5 學生來源比例圖分析瞭解,花東地區的學生來源佔了 50%,

其他西部各縣市學生也占了 50%,但在西部縣市比例中,又以中部縣市(中、彰、

投三縣市)的學生來源比例為最高。2005 年受到教育部中辦規定臺東體中高中部招 生辦法限制:學生必須具備運動成績才能報考就讀及少子化影響,使得擊劍隊學 生來源逐年下降。雖然於 2011 年解除招生限制,擊劍隊仍然無法招足應有學生人 數,招生不足現象不見起色,成績表現也不如以往亮眼(見圖 4-7 所示)。

圖 4-7 臺東體中擊劍隊高中部學生來源縣市比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在訪談調查中發現,經費缺乏,影響選手就讀臺東體中擊劍隊的意願,

主要原因有兩項:一是擊劍的個人裝備,二是參賽經費的負擔。以一套個人擊劍 裝備所須花費至少 2 萬元以上,加上一年對外比賽賽事將近 5 場,每場賽事的費 用平均在 5 仟元左右,對一般家庭而言,是一項承重的負擔。學校若沒有提供器

材使用與參賽經費的支持,選手在其他縣市或鄰近學校,如果,在相同的運動項 目與條件下,除非臺東體中提出的誘因優於它校,否則很難吸引選手就讀。

另外,在擊劍隊歷年學生人數統計表中顯示(見圖 4-8 所示),體中擊劍學生人 數最多時,是在成立的後的第 3 年到第 5 年(2004~2008 年),教練人數在 4 人,學 生人數多達 41 人,是擊劍隊各項資源最充足時期,而學生人數最少則是在剛成立

2002 年和 2012 年。研究發現,擊劍隊近兩年的教練人員編制只有 1 人,與其他縣 市設置擊劍運動代表隊伍學校比較,擊劍隊的師資無論是教師兼任或專任教練、

兼任教練,都明顯不足他校擊劍校隊,以臺東體中培育體育專業人才的學校編制 而言,僅有 1 位教師兼任擊劍隊教練的編制,又要訓練 3 種不同劍種和國中、高 中 6 個年級程度差異的選手,在技術上與運動成績表現上很難與他校競爭。

圖 4-8 臺東體中擊劍隊歷年選手人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