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對象
受試者來源為台大雲林分院體檢中心健檢個案(成人體檢、自費體 檢)、家庭醫學科社區醫學訓練的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住院醫師和 醫學系五年級同學),及參與雲林縣社區整合式篩檢的民眾(斗六巿、林 內鄉、莿桐鄉、古坑鄉)。本計畫經台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附 錄一),收案時間自 2005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橫斷性觀察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y)。以問卷方式調查受 測者之中醫體質類型,記錄其人口學特徵與生活因子,同時進行實驗室 檢測與疾病分類,最後再分析結果的關連性。
一、選樣標準
為了針對體質進行調查,需盡量降低個體受急性病症的顯著干 擾,因此排除短期內(預估為一個月)病情或症候不穩定的個案,例 如有急性感染、併發症、或慢性病之急性發作者。所有個案須簽署 受試者同意書並經專科醫師評估後始納入研究。
二、記錄內容
每位患者之記錄內容有以下三部分:
1.基本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家族史、疾病史、住院史、
手術史、藥物史、過敏史、睡眠史、食物喜好、運動習慣、不良 嗜好、精神壓力、主訴症狀等(附錄二)。
2.體質問項:為中醫體質量表問項(附錄三)。
3.檢驗數據:包含血壓、心律和實驗室檢查結果。
三、疾病組之選取標準
1.高血壓:有高血壓史或血壓值異常者(SBP >140mmHg or DBP
>90mmHg)。
2.糖尿病:有糖尿病史或空腹血糖值異常者(AC Sugar >110mg/dl)。
3.高血脂:有高血脂史或空腹血脂值異常者(TG >190mg/dl or T-CHO >220mg/dl)。
4.貧血:有貧血史或血色素值異常者(男性Hb <12.3 g/dl;女性 Hb
<11.3 g/dl)。
5.肝病:有肝病史或肝功能值異常者(GOT >35 IU/L 或 GPT >34
15
IU/L)。
6.腎病:有腎病史或腎功能值異常者(CRE >1.5mg/dl)。
7.高尿酸:有高尿酸史或尿酸值異常者(UA >7.6mg/dl)。
8.鼻過敏:有鼻過敏病史者。
9.皮膚過敏:有皮膚過敏病史者。
四、進行方式:
1.基本資料和體質問項由受測者自填,自填能力有障礙者,改由事 前受過訓練之助理協助完成。
2.血壓、心律由臨床護理師測量並記錄,初次異常者於休息後複 測,兩次皆異常者由體檢醫師於理學檢查時重測,並參考病史或 病歷記錄;血液和生化檢驗由同一教學醫院檢驗醫學部執行,內 容 包 括 血 液 常 規 檢 查(CBC) 和 白 蛋 白 (Albumin) 、 球 蛋 白 (Globulin)、肝功能(GOT、GPT)、腎功能(BUN、CRE)、尿酸(UA)、
三酸酐油脂(TG)、總膽固醇(T-CHO)、空腹血糖(AC Sugar)等。
3.先依據病史、藥物史和實驗室檢查,篩選出無病受試者,在排除 疾病因子之干擾下,探討人口學和生活因子與體質之相關性。
4.再依據病史、藥物史和實驗室檢查,篩選出有病受試者,並分別 以多疾病模式和單一疾病模式,探討疾病因子與體質之相關性。
5.最後將無病參考組分別與多重疾病或單一疾病者組成樣本,探討 在調整人口學和生活因子後,疾病因子與體質之相關性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一、中醫體質分型
僅管學者們對體質的概念相近,但從文獻整理中可知各家對體質分 類的方式仍莫衷一是[18],部分學者將病因、病性、病位夾雜分型,不 利於體質調查研究[1]。依照體質之概念,它應指身體反應之質能條件,
即中醫所談陰陽氣血之平衡概念,因此我們參酌何裕民在大陸進行大規 模體質研究使用之標準[3],再加上資深中醫李德新[48]、泠方南[49]、
馬建中[31]、鄧鐵濤[30]等所定證型診斷標準,以及中國中西醫結合虛 證與老年病防治學術會議訂定之「中醫虛證辨證參考標準」後[32],由 專家會議訂出體質的類型,共計有「氣虛質」、「血虛質」、「陰虛質」、「陽 虛質」、「痰濕質」、「瘀滯質」六類,再結合本地中醫學者和臨床醫師之 經驗,設計出適合本研究執行之中醫體質問卷,並以生活用語加以口語 話。
二、中醫體質量表
本研究使用之中醫體質量表由中國醫藥大學體質與證型研究室研 發並授權使用[50]。該量表在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方面進行文獻查 證、質性研究、四階段德爾菲專家效度(Delphi Techiniques)研究,並經由 103 位受測者問卷量尺語詞選擇的測量結果,建立口語化體質量表題目 共 52 題,其中體質問項採五點量尺計分,依據選取的頻率及強度大小,
給予1〜5 分,分數越高,表示體質特徵發生頻率越多或強度越強。
先以 597 位 18 至 65 歲參加健康檢查的受訪者進行內部一致性 (internal consistency reliability)分析,去除 Item-total correlation 係數值
<0.3 的問項後,各體質類型量表之 Cronbach’s α 值介於 0.74〜0.84,
再以探索性因素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進行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檢驗,以主成份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抽取各 體質類型量表之因素個數,為配合初步診斷指標之建立,故各體質類型 量表僅抽取一個因素,結果解釋變異量除陰虛體質較低外(25.9%),其餘
17
介於35.0%〜44.6%,所有題目的因素負荷(factor loading)皆> 0.4。另 外從中選取 59 位個案進行再測信度分析(test-retest reliability),結果顯 示問卷穩定度良好,最後所有題目經檢定皆具有鑑別度。
總之,該量表符合 Schwab 提出之量表發展三階段原則,且受測對 象與年齡層與本研究相似[50],故本研究採用其預試後修正之中醫體質 量表(附錄三)。
三、體質診斷標準
先將體質特徵問項之題目計分由五點量尺轉換成二類計分,即無或 有;填答1 者轉成 0,表示無發生該項特徵,填答 2〜5 轉成 1,表示有 發生該項特徵。所有個案填答資料轉換後,依據抽取一個因素下因素負 荷量的大小,選取各體質類型前七個問項,作為各類體質的診斷項目,
再以潛在變數模型配合貝氏定理(Bayes theorem)中事後機率(Posterior probalility)的觀念,求出各種問項組合下事後機率值及 95﹪信賴區間 [51],並以事後機率之估計值 ≧0.5(此時模型之敏感度、特異度及整體 精確度最高),作為各體質類型之診斷標準(附錄四)。
第四節 統計分析
一、資料收集建檔後,使用SPSS12.0統計軟體進行分析。
二、以描述性統計分析病患基本資料。另外以logistic regression探 討影響各種體質類型出現與否的相關因子,其中勝算比(odds ratio) 及其95%信賴區間(95% CI)用以估計相對危險性(relative risk),
同時以Hosmer Lemeshow Test或Omnibus Test作為模型的適合度檢 定。
三、依據體質學說及臨床經驗,許多因素與體質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相 關,由於各因子之間可能存在複雜的關連,干擾因子或交互作用之 關係也尚待釐清,本研究嘗試以多變量分析法探討影響體質之因素 時,為免眾多因子互相干擾,或個案數不足使檢力下降,故先以無 病族群為對象,探討人口學和生活因子與體質之相關性,再以疾病 族群為樣本,分析疾病因子與體質之關係,最後綜合兩群體,檢驗 複合因子與體質之關連,並分別以多重疾病和單一疾病兩種模式,
探討各種疾病與體質之相關性,且以P<0.1作為單變量和多變量分 析時之顯著水準,以期找出各種條件下可能影響體質之因素。
四、本研究以「性別」、「年齡層」為人口學變項;生活因子包括「熬夜」、
「精神壓力」、「抽煙」、「喝酒」、「嚼檳榔」、「運動」、「冰品泠飲」、
「油炸食物」、「水果類」、「奶類」和「嗜食辛辣」等。由於有抽煙、
喝酒或嚼檳榔之女性個案過少,作「抽煙」、「喝酒」、「嚼檳榔」之 單變量分析時,只以男性族群為對象,以初步找出與體質類型相關 之 不 良 健 康 習 慣 , 並 納 入 多 變 量 分 析 中 。 另 外 以 logistic regression進行多變量分析時,除達顯著水準之單變量外,「性 別」、「年齡層」或疾病因子一併納入多變量中,以控制可能的干擾 因子,並嘗試探求主要之影響因子。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