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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全體教職員工相互合作、共同推動災害防救相關作業,規劃災害防救相關事宜,落 實平時減災整備、災時應變及災後復原等災害防救工作,學校應規劃校園災害防救組織[圖 2.5]。此一組織分為「平時階段」和「應變階段」。

「平時階段」由校長負責督導學校各處室依其業務職掌及權責,於平時進行減災整備工 作,並妥善規劃減災整備工作分配[表 2.6],擬定負責單位和協助單位,必要時得尋求專 業團隊支援與協助。此外,平時階段亦應規劃緊急應變小組[表 2.7.1],明確列出指揮 官、指揮官代理人、發言人及各分組負責人及其代理人等相關資料。

一旦災害發生,校長(或代理人)須判斷是否進入「應變階段」。一旦確認進入應變階 段,並啟動緊急應變小組,校長則為指揮官,統籌指揮各分組之緊急應變工作,各分組應克 盡其職。若災害發生時,校長正好不在校內或因故無法執行指揮官職務,指揮官代理人應隨 即投入緊急應變工作,完整擔負指揮官之職責。

圖 2.5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架構

總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會計室 輔導室

表 2.6 平時減災整備工作分配表

組別/任務 負責單位 協助單位 負責工作

校長 校長 學務處 總務處

� 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進行權責分工,交付負責 單位執行並監督執行狀況。

� 訂定自評機制,負責確認各項災害防救業務之執行成 效。

發言人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 負責統一對外發言,得由各單位人員兼任。

減災整備

設備採購 總務處 學務處

� 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災害特性,進行校園災害潛勢評 估,編修學校因應地震、颱洪等學校相關之災害防救 計畫,並明訂各災害管理週期工作事項、執行人力。

� 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如校園防災地圖等。

� 協助校長每學期至少召開 1 次防災工作會報,汛期或 業務執行有需求時得加開。會議應邀集相關單位/人 員參與,進行工作規劃、協調分工、管控執行情況與 進度、綜整工作成果及檢討。

� 如遇災害發生之虞,應召開緊急會議,確保各項應變 作為布署得宜,並於災後檢討改善。

防災教育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 規劃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與教師研習。

� 依據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規劃內容,推動相關課務實 施。

� 掌握學校所在區域環境與災害特性,納入課程。

防災演練 學務處 總務處 � 規劃防災演練、防災週系列宣導活動等年度重大工作 事項及期程。

預算統籌 會計室 總務處

� 針對各項活動經費進行審核、整理,納入學校年度預 算編列。

� 各項計畫執行及小組運作所需之會計、事務及採購等 行政事務處理。

心理輔導 輔導室 學務處

� 參考教育部出版《災難(或創傷)後學校諮商與輔導 工作參考手冊》規劃災難(或創傷)之介入與合作原 則。

表 2.7.1 緊急應變小組分組表

組別 職

組別 職

組別 職

第 3 篇 減災整備階段

「校園災害防救組織」統籌規劃減災整備工作[圖 3.1],全體教職員工生須共同執 行。學校需指定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窗口(如校安中心等,災時應由緊急應變小組之通 報組進行通報相關作業)。

圖 3.1 減災整備工作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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