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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案例教學法的意涵 一、案例的意義

Shulman(1986)提到案例是實際具體的例子,詳細描述一個教學事件的發生 過程,具有特殊的情境、思想與感覺,根據張民杰(2001)綜合各學者對案例的 定義,案例是指對真實事件的敘述,這項敘述包含了事件中的人物、情節、困境 或問題,以做為分析、討論、做決定、問題解決等的基礎。

二、案例教學法的意義

有系統的案例教學源起於美國哈佛大學教授 Langdell 於 1870 年繼任為法學 院院長時首創案例教學法,後來更廣泛地運用到美國的各法律學院,成為美國法 律教育的主軸(張民杰,2001),後來也慢慢擴展到其他專業教育領域,1980 年 以後包括:公共行政、醫學、臨床心理學、社會工作、教育行政、師資培育等都 有案例教學的例子,到 1984 年出現案例教學法的世界性組織,案例教學法已經 大量且廣泛地被用於許多專業教育上(黃秀香、謝文宜,2002)。在教育領域,

案例教學法除了被應用於較高層次目標的教學外,也被用於師資培育、教育行政 人員養成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領域(王麗雲,1999)。

王麗雲(1999)認為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個案為基礎,進行討論的教學方 式,它除了可以用來傳授資訊、概念、以及理論外,也可以訓練學生的推理、批 判思考、問題解決的技巧。

張民杰(2001)認為案例教學法可視為以師生互動核心的教學方法。詳言 之,案例教學法指藉由案例做為教學材料,結合教學主題,透過討論、問答等師 生互動的教學過程,讓學習者了解與教學主題相關的概念或理論,並學習者能力 的教學方法。

黃秀香及謝文宜(2002)認為案例教學法是藉由案例做為師生互動核心的 教學方法,具有科學性質、實用價值、可激發學習者學習動機、培養學習者表達 能力,並能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及師生互動等的功能

綜合以上學者(王麗雲,1999;張民杰,2001;黃秀香、謝文宜,2002)

的說法,歸納案例教學法的意義是藉由案例做為教學材料,透過問題討論、問答 的方式,訓練學生分析、批判、思考進而能提出解決問題的能力,並促進學生主 動學習及師生互動的功能。

三、案例教學法的功能

案例教學法有其教學上的功能,茲將學者的意見,加以分析說明:

王千倖(1999)論及案例教學法時提出其具有以下的教育價值:1.教導「尊 重」,促進群體思考,增強主動學習的動機。2.提升反思、批判思考、科學探究 及問題解決能力。3.擺脫「唯一標準答案」的枷鎖。

王麗雲(1999)歸納學者的看法,認為案例教學法有以下的功效:1.就對 象而言,成人似乎由案例教學法中受益較多,因為成人較能援引過去個人經驗到 個案的討論中,不過依教學個內容的複雜性,該方法是可以運用到不同階段,不 同年齡層的學習。2.就學習內容而言,個案教學法較適合高層次技巧的學習,尤 其是評估、綜合、推論、判斷、問題解及反省能力的訓練很有幫助。3.案例教學 法優於演講法,也是教導理論的好方法,學生在個案的真實情境中往往能歸納原 理原則,甚至考驗理論。4.案例教學法能引發學生主動學習,與傳統教學法中學 生被動聽講的情況有所不同。5.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成效會因學生的背景而異,因 些在評估案例教學法的成效時,有必要考慮學生的背景對學習成效的影響。

Merseth(1996)認為案例教學法的功能有四:1.問題解決及作決定的技能。

2.增加對各種教育情境的知覺,及多元觀點的產生。3.個人效率及權威信念的改 變。4. 發展反省的習慣。

綜合幾位學者(王千倖,1999;王麗雲,1999;Merseth, 1996)的說法,

研究者認為案例教學法的功能可歸納為:

1. 結合理論與實務,以建構個人知識。

2. 增加對實際情境的知識。

3. 培養反省及問題解決的能力。

4. 培養接納不同意見和觀點的態度。

5. 提高教師對學生的瞭解。

案例教學法提供教師一種新的教學策略,教師運用真實的案例,可使學生在 學習上貼近日常生活經驗,也較能引起學生學習的動機,再經由討論的過程,使 學生思考學習過程中的迷思,透過這樣的學習方式,學生才不會死讀書,也更符 合國內九年一貫教學目標,讓學生有「帶著走」的能力,故研究者希望透過案例 教學法,將人權的相關案例融入目前現有社會學習領域教材當中,使學生不是只 死背人權的法典,也能將人權的概念運用在生活當中,提升其人權意識。

貳、 案例教學法的課程設計 一、案例的選擇

案例的來源包括了由教學者或學習者自行撰寫的案例,以及由他人已經撰 寫好的現成案例,而現成的案例可能來於案例手冊、期刊、教科書或書籍等(王 麗雲,1999;張民杰,2001)。

案例的好壞關係著教學成效的優劣,所以選擇案例或編寫案例的同時也必 須注意到案例品質的優劣,Wassermann(1994)認為案例的敘述要有六項特徵:

(一) 案例一開始的敘述要吸引讀者閱讀。

(二) 案例要以重要真實的事件寫成。

(三) 案例中應透過各種衝突的觀點,以升高緊張的氛圍。

(四) 案例中的人物要吸引讀者。

(五) 案例的敘述是可信的。

(六) 案例應結束於兩難困境中。

張民杰(2001)綜合多位學者(Lang, 1986; Lynn,1999; Wassermann, 1994)

的主張和觀點,認為優良的案例應有下列五項特徵:

(一)案例要貼切課程與教學需求 1.案例要能包含課程目標

2.案例包含於學科主題或內容

3.案例要能夠配合教學時間及教學環境

(二)案例敘述品質要佳

1.案例的敘述要完整而不瑣碎、連貫而不含糊 2.案例的敘述要以真實事件為根據

(三)案例可讀性要高

1.案例要能符合學習者的閱讀和理解的能力 2.案例要能刺激學生的學習興趣

(四)案例要能觸動情威 1.案例要有生動、有趣的人物 2.案例要有動人、懸疑的情節 3.案例具有戲劇的張力和寫實感 4.案例要做客觀中立的描述

(五)案例要能製造困境

1.案例應具有複雜、衝突的元素,刺激學習者去思考解決困境的方法 2.案例如果結束於困境,可以鼓勵公開的討論和思辨

研究者依據以上學者認為好案例的特徵,做成一份檢核表,以作為評估案 例好壞的標準。

二、案例的格式

案例撰寫的格式,包括標題(title)、本文(text)、附錄(appendixes),這 是一篇案例通常有的格式和架構(Lynn, 1999);而在附錄當中,又以討論問題的 形式最多(張民杰,2001;高熏芳,2000;Wassermann, 1994 ),故研究者將案 例的格式分為三個部分,包括案例標題、案例本文、研究問題。茲說明如下:

(一)案例的標題

案例的標題,一般都在案例草稿撰寫完後再做命名,由於標題要能適當又 有創意,因此標題的命名也要經過一番地選擇和修正,但標題要避免做價值判 斷,或是給學習者案例內容答案的暗示,以免誤導學習者思考的方向。

(二)案例本文的內容

案例本文的內容包括主要觀念、故事情節、人物及困境等四方面,茲分述 如下:

1.主要觀念:

每則案例最好專注於單一事件或主要觀念,以利學生討論和學習,主要觀 念提出了教學者想要的方向,結合課程的目標和主題,以便學生依此方向研讀,

知悉和理解案例內容,並讓學生有足夠的時間思考重要核心議題(張民杰,2001:

王麗雲,1999)。

2.故事情節:

情節是吸引讀者興趣、觸動讀者情感的重要關鍵。

3.人物:

撰寫者應該避免在案例中太多的人物,以免學習者在這大群人物中迷失 了,對於事件的過程、人名等均應該視需要予以匿名、偽裝或修改,以免侵害當 事人的隱私 。

4.困境:

案例應該包括複雜、衝突的元素,提供意外或變化,讓案例的主要人物面

對困境,以產生有待解決的議題,驅動學習者討論案例。

(三)研究問題

案例附錄的內容包括:研究問題、評論、相關資料、相關活動,以及教學 提示等(張民杰,2001),但並非每一項皆需包括在案例中,不過大部分的案例 都有附研究問題,因此研究者認為研究問題是案例格式中重要的一個部分。熊祥 林(1990)認為好的研究問題應有以下特徵:

1.研究問題的排序應由簡而繁、由易而難、從表面的問題到深層的問題。

2.研究問題應針對主要觀念提出,如此的研究問題才具有關鍵性。

3.研究問題的措辭要能鼓勵思考,研究問題不僅有唯一答案。

4.研究問題的語氣要用邀請而不是命令的,使學生在具有安全感的情況下做最好 的思考。

5.研究問題題意要明確、具體,以免造成「答非所問」的情況。

6.研究問題要避免過於引導性,以免限制了學生的獨立思考。

Lynn(1999)則提出六類問題提問,問題的分類有:c分析的問題:怎麼 會如此呢?d挑戰的問題:怎麼辦呢?e行動的問題:你將怎麼做呢? f假設 的問題:假如….則…g預測的問題:將會發生什麼呢?h與課程有關的問題:

這則案例說明什麼呢?雖然這是「提問」的問題,但是也可作為研究者設計案 例問題的參考。

三、案例的撰寫過程

張民杰(2001)整理歸納案例撰寫的過程,共分為五大項(如圖 2-4):擬 定撰寫計畫、蒐集資料、選擇資料、草擬案例、試用並修正後定稿等,茲分述如 下:

(一)擬定撰寫計畫

撰寫計畫之擬定應包括六個 W,分別是為何寫(why)?如何寫(how)?

寫什麼(what)?為誰寫(who)?何處找資料(where)?何時完成(when)?

(二)蒐集資料

文獻資料的蒐集包括:書籍、報紙、雜誌、官方報告、政府出版品、網路 資料等。若能與相關資料編輯者取得聯繫,進一步做實際訪談觀察亦是蒐集資料 之方法。

(三)選擇資料

過多無用或重複的資料必須經過篩選與整理,案例如果有太多與主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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