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論與實際
第一節 極端民族主義
關於民族主義的分類,存在著幾種不同的理論。其中一種是將民族主義分成 兩類,一類是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強調「具歷史意義的領土、法律政 治共同體,成員們在法律政治的平等,以及共同的公民文化與意識型態」;另一 種是族群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強調「血緣宗譜與假想的族裔連繫、民眾動 員、地方性的語言、習俗與傳統。」Benedict Anderson 則提出另外一種分類方法。
一是官方民族主義(official nationalism)當國家建立時,為了讓領土內的人民相信 自己事同一族人,用法律制定規則去鎮壓人民,由上而下的力量很強;另一種則 是海外殖民民族主義(creole nationalism)因為與殖民者的母國發生摩擦最後斷然 成為一個獨立國家,例如美國。48
當代學者對於民族主義的研究十分豐富,其中以 Eric Hobsbawn 及 Benedict Anderson 兩位最為出名。過去,研究民族主義的人多半認為民族的存在歷史悠 久,所有古文明都是具有血緣文化一致性的民族。但是 Hobsbawn 認為「民族」
並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社會實體,他認為民族不但是特定時空下的產物,而且是 一項人類發明。民族的建立跟西方現代基於特定領土而產生的主權國家息息相關,
簡單來說,「民族主義早於民族的建立,並不是民族創造了國家和民族主義,而 是國家和民族主義創造了民族」。這句話就是 Hobsbawn 的名言,原本大多數的 學者都認為先有民族才有國家,Hobsbawn 則強調先有主權才有國家,才創造民 族。本來國家統治下的人民來源雜亂,沒有共同的歸屬感,但是國家一旦建立,
透過典章制度與相關機制,使越來越多人聯想自己與這個國家中的其他成員是
「同胞」,Hobsbawn 認為沒有天生的同胞,許多事情是被建構、發明出來的。49 Anderson 在《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中認為民族是人為創建出來的,對於
48江宜樺,《民族主義與民主政治》(台北市:台大,2003 年),頁 59~62。
49 同前註,頁 44~46。
23
民族主義的界定如下:「民族是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並且它是被想像為本質 上有限的、同時享有主權的共同體。」民族做為一個想像的共同體,意思並不是 說每個人都真正跟每個同胞認識,但是他們卻可以想像彼此是同胞。所謂的「民 族」都是國家主權建立之後,開始打造出來的想像,「國族建構」的過程始得人 民在同一主權範圍內,越想越覺得彼此是同一民族的子民。50
Anthony Smith 就試著把國家建立之前的族群因素考慮進來,提出一種新的 折衷理論。「原生論」主張民族是具有共同血源、語言文化、風俗習慣的人群,
他們原本就存在世界上,等到夠強大時就建立自己的國家。「建構論」責任為民 族是被創造出來的,在主權國家開始建構民族想像之前,並沒有所為民族的存在。
Smith 將這兩種理論結合,提出一種新的理論,可以用簡單的關係式來表示:「族 群核心(ethnie)→國家(state)→民族(nation)。這種理論就是要給予血緣族群、宗 教族群一個地位,因此 Smith 的民族主義定義是:「民族是一群分享共同的歷史 領土、共同神話、歷史記憶、公眾文化、經濟體系、法律上權利與義務關係,而 且擁有自己的命名的人群。」51
極端民族主義對孤立無助的個人及其團體常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因為它提供 他們安全、自尊和驕傲的可能機會。極端民族主義標榜了一個特殊的、明確的國 族團體,使得盲目信從的群眾的歸屬感得以激發。要激發這種歸屬感,常常要採 取「負面的整合」,也就是找出一個與本國本族有別的假想敵。52民族主義的過份 發展是鄙視他國或者將他族妖魔化,或是在本國之內對於其他社群排斥、歧視。
這種情緒經常被極端運動的領袖所濫用,在這種情況之下,形成極端民族主義並 且會合法化他們的仇外舉動、或以種族、族群之歧異對待其他族群。53
通常民族主義可以分為理性與極端兩種類型。極端民族主義表現為自私自大 與自我膨脹,甚至有對外侵略的思想以及行為;而理性的民族主義表現是對民族
50 Benedict Anderson 著,吳叡人譯,《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台北市:時報文 化,2012 年二版),頁 40~43。
51 江宜樺,同前書,頁 50~52。
52 洪鎌德,《民族主義》(台北市:一橋,2003 年),頁 85。
53 同前註,頁 27~28。
24
自覺以及對民族自重、自立自強的認識和實踐。普建華認為極端民族主義的表現 有兩項:一,對外崇尚武力,面對國際問題強調對立與對抗的戰爭思維。極端民 族主義更加喜歡把競爭對手看成敵人,極端民族主義者所主張的是不理性的衝突 和對抗,而不是談判、溝通或者合作。極端民族主義者雖然不是一個階層,但卻 可能因為他們對觀念的認同而形成一個利益集團。二,面對社會問題表現「無為」。 極端民族主義者更願意談論社會的負面現象,問題以及矛盾被他們用放大鏡檢視,
對成功的那一面則是選擇視而不見。極端民族主義不僅僅激化社會矛盾,還有意 損毀知識階層和社會管理階層。極端民族主義不僅僅直接抵制社會民主制度,而 且也固執已見、排斥其他觀點,更拒絕以民主的方式與持其他觀點的人平等共處。
54
極端民族主義堅持本民族優越於其他民族、本民族的利益高於人類整體利益 的主張或行動,也就是「本族或本國就是最後的」以此為原則,再也沒有其他評 斷是非善惡的標準。從人類歷史和全球文明發展史來看,認為本民族(部落、部 族)優於其他民族,一直都是戰爭或者衝突的重要根源之一。極端民族主義對於 國族的發展毫無益處,不僅會損害其他民族的情感、破壞民族關係,而且會危害 正常的社會機制,對國家造成破壞性的嚴重後果。55
極端民族主義的成因可分為民族內在的發展動力和民族所承受的外在壓力。
內在動力來自本民族人民要求民族國家的建構中獲得更多的政治權益、經濟福祉 和人身自由的強烈願望;外在壓力則表現為外族壓迫、擠壓和歧視所造成的壓力,
它通常能夠加強一個民族的凝聚力或認同感。這兩種力量都能激發民族主義熱情 並成為推動民族國家建設的動力,但外在壓力更容易導致極端民族主義或種族主 義。對於九十年代的俄羅斯來說,內部混亂是民族主義產生的基礎,而外在壓力 則是激發民族主義情緒高昂的直接因素。社會狀況的變化對年輕人造成的衝擊更 是巨大。大多數年輕人重視物質生活,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但國內的經濟情況
54 普建華,「極端網絡民族主義傾向的表現及其批判」,中共銀川市委員校學報,第 13 卷第 2 期
(2011 年 4 月),頁 62~63。
55 陳黎陽,「俄羅斯對於極端民族主義的調控」,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第 6 期(2009 年),頁 47。
25
使得許多想要得到優質生活條件的年輕人沒辦法得到滿足,甚至連找到一份合適 的工作都很難,精神空虛加上無所事事是很多年輕人對於生活失去信心,同時對 出現在自己國家中的外國人充滿仇恨與排斥。在他們看來,就是因為這些人奪走 他們的就業機會,讓他們居無定所。另一方面,西方國家在國際事務中對俄羅斯 的明顯排擠導致俄羅斯對西方國家的反感情緒增加,懷舊以及自我為中心的民族 優越感使得俄羅斯民眾產生了抱怨和不滿,可望重建昔日的輝煌成為民眾心中的 一種共識。56
另外一種極端民族主義是藉由工人與社會之力把乖順的民眾變成同質性社群。
例如德國的特工(SS 衛隊)與日本自殺性的神風戰機駕駛員就是這種「極端式」
的民族主義將之個人化、人身化。綜觀 Hilter、Barres、Maurras 等的極端民族主 義,他們因為國族一度淪落為外人統治,才企圖打動他們人民心裡神秘的要素,
激發人民對本族特異性格的幻想,甚至渲染祖先和前人光榮的事蹟,來正當化對 他族的侵凌暴虐。在他們心中將民族當成活生生的生命體來創造、保衛、增強、
擴張、純化、年輕化。57
一般來說,保守式的民族主義懷疑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多元信仰的社會能 夠穩定與歷久不衰,因為保守民族主義認為多元社會缺乏文化與社會的凝聚力,
也就是缺乏強烈的國族認同來產生共同的、團結的意識。這樣的民族主義可以說 是排外的,以狹窄的國族觀來區分本族與他族。58
56 同前註,頁 49。
57 同前註,頁 72~74。
58 同前註,頁 79~80。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