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概念學習

第二章文獻探討

科學的學習除了記憶重要事實,更重要的是概念的形成、獲得,以及由原有概念 轉變為符合較新事實或理解之新概念,即牽涉到概念的改變,有關本研究之文獻探討 共分為四大部分:概念學習、精熟學習、認知學習與發展理論以及S-P 表學習成就評 量,茲將其分述如下。

第一節 概念學習

一、概念的意義與特性

所謂「概念」(concept),是個人知識體系中的基本單位(徐綺穗,1995),人類基本 的能力之一是把個人的經驗加以歸類整理。透過歸類整理建立起來的範疇或類目,就 稱為概念(concepts)(Mervis & Rosch,1981)。概念是一種認知過程(cognitive process)的觀 念、符號或意念,使個體能概括抽象及理解的事物,而表現在有層次的結構上即概念 結構(歐陽鍾仁,1990)。概念是依據某些事物共有的重要屬性或特徵將它歸於一類,在 瞭解一個概念後可以看出它分類的規則,並且找出此概念與其他概念間的相關性以及 差異性(黃台珠,1984)。簡單來說,概念即同類事物的總名稱(以一個符號來代表一類 具有共同性質的事物)。Kagan,Moss 和 Sigel(1963)認為概念的進展是自知覺至機能的 步驟。Lenneberg(1967)認為概念是透過經驗的聯想,統整而成的,並可與已知的概念 或相似的概念作比較。Nelson(1973)強調機能的概念是知覺的必要條件(引自趙寧,

1996)。Mirrill,Tennyson 和 Posey(1992)以為一組特別的物件、記號或事情因為具有相 同的特性,而擁有一個共同的符號或者名稱就叫概念。根據科學教育學者的解釋,認 為概念是一種從一件或多件事物、事件或過程之中,其所具有的性質中所抽取出來,

有次序的訊息(引自宋志雄,1992)。而針對於概念的眾多定義,林生傳(1994)綜合多位 學者的看法,認為概念具有下列的九大特性:

(1) 抽象性:把某類事物抽取其共同屬性,而以特定方式表示之。

(2) 社會文化性:概念常為社會所贊同或認同。

8

(3) 結構性:由個人對單一或更多實體的組織訊息所組成。

(4) 可學習性:概念可以學習,有些概念容易學習,有些概念較為困難。

(5) 清晰性:概念的清晰性不一。

(6) 可使用性:概念對瞭解原則及問題解決有助益。

(7) 繁衍(長)性:已形成的概念可以藉以獲得其他概念。

(8) 位階性:概念彼此是相互包容且上下高低的複雜位階關係。

(9) 意構性:概念也可能以非客觀事象來形成。

人類由周遭世界感知訊息、資料後,對於事務如何運作、進行的原理以及產生現象 的原因,在心中形成了一套想法(idea),這些想法就是我們所謂的「概念(concept)」;而 這些想法在腦中以我們熟知的字彙、詞語、圖像,產生知識的表徵,進而形成意象 (imagery),故「概念」即為「已被連結到特定詞彙的心智建構」,可將概念區分為四個 類型(Lawson et al., 2000):

(1)感知性概念(concepts by apprehension):

如冷、熱、輕、重、顏色間的差異、飢餓、口渴、疲累…等等生理感覺,這些來自 對外界環境及個體自身的感官訊息,一旦被接受到,立即能產生其對應的意義而形 成概念,與語言、族群、地理、文化等背景無關。

(2)敘述性概念(descriptive concepts):

如桌、椅、樹、花、草、人…等物體的名稱,跑、跳、走、滑…等動作的形容,高 矮、胖瘦、長短、平滑或粗糙…等比較的描述。這些概念的意義來自對事物的觀察,

及同類或不同類物體之間的比較,用來組織、描述個體所經歷的外界經驗。當然個 體對第一次接觸的此類概念,並無法形成清楚的意義,但只要在之後的成長歷程,

不斷有類似的生活經驗,就能得到足夠的訊息來支持其形成。而由認知心理學的角 度分析,腦中形成所需連結的過程,也會隨著經驗次數被強化,最後達到「熟練」

的程度。所以現在當我們使用、表達這些概念時,常不自覺地忽略了其建構、學習 所經歷的過程,而把它當作、視為「常識」。

9

(3)理論性概念(theoretical concepts):

如神祇、鬼魂、分子、原子、電子、光子、基因、力、場…等。前二者屬於宗教信 仰的ㄧ部分,並用來解釋不可預知的福禍之發生,或神秘事件的成因;而其餘的是 在科學進展中,用來說明造成某些現象的不可見物體或作用。人類由思考得到邏輯 上的因果律,在遇到事物或現象,無法察覺其產生作用的因果角色(causual agent)時,

我們認為「事出必有因」,故設想出某些邏輯關係或特定理論,依此關係或理論產生 上述的諸般觀念,並賦予它們對應的意義。

(4)假設性概念(hypothetical concepts):

由 Lawson et al.(2000)提出,其層次應介於「敘述性概念」和「理論性概念」之間,

它比「理論性概念」具體,但比「敘述性概念」抽象。Lawson 以古生 物的「演化」

為例,說明這類概念的意義,來自對於超過一般時間尺度(time frame)的觀察(如:某 類生物化石標本在不同的年代中的變化差異),甚至是推論可能會發生的事件(如:天 擇作用)。

同時,概念亦為人類高層次學習的重要基礎(李詠吟,1998)。概念可以代表(1)同一 類的物體,諸如球;(2)同一類的事件,諸如走路或談話;(3)同一類有生命的有機體,

諸如人類或馬;(4)同一類的特性,諸如紅色或大、小;(5)一種抽象的事物,諸如真理 或愛;(6)一種見解,諸如 A 比 B 聰明。概念之所以能代表這麼多種事物,原因在它的 本質是「關係」(鍾勝校,1994)。

Burner(1961)認為概念具有下列五種要素:(1)名字(a name);(2)事例(examples),包 含了肯定的例證與否定的例證;(3)屬性(attributes),指本質與非本質的;(4)屬性價值 (attribute values);(5)規則(rules)。因此,要理解一個概念,意味著了解這一概念的所有 元素(引自趙中建,1992)。

根據希拉克的研究,概念具有以下數個通則(歐陽鍾仁,1988):

(1)含有心理的意義:概念是個體對各種事物加以分類,連結其相關而有明顯或不明顯 的屬性和用途,而形成的一種聯想。

(2)有內含的通性:不同類的事物,具有顯著可歸納於同一種通性者,內含性是形成概

10

念中抽取共同因素或共同特質。

(3)含有抽象性:概念本身是一種抽象的心理意義,它可從最具體到最抽象 (4)具有概括性:不同的例子,概括同一個概念。

(5)含有不同的結構:概念各個性質間之關係稱為結構。分別有連接性的概念、分離性 的概念、關聯性的概念。

(6)含有功能性:具有分析的功能,使個體分析反應各項事物的功能;具有媒介的功能,

作為刺激和行為間的媒介。

Bruner(1961)對概念應用在教育上的假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而強調概念的功能:

1. 眾多學者研究或有系統的學科,他的概念組織是簡單、簡明的。

2. 概念可以發展成為一種模式,此模式可以讓兒童有發現的機會,亦即兒童由最 初只能用簡單文字來表達意念,漸漸地便能用一些深度的文字來表達複雜和抽 象的事物。

3. 概念可以當成課程組織的重心,而這些重心可以呈現出學生各階段的發展。

4. 如果教師的教法,是教學生去發現某一學科裡的組織概念,那麼學生將會獲得 以下的好處:

(1)能加強學生的記憶力。

(2)能提高學生在學科範圍內的理解力。

(3)能強化轉變學習。組織概念是聯繫事實的原則,且此原則則深富彈性,可以 多方面的靈活運用。

(4)是學生使用每種學科的語言。

概念具有統合(unifying)的力量。它把許多意義匯集到一個焦點。勃坦等人(Burton, Kimball, and Wing,1960)從意義為主的角度來看概念(鍾聖校,1994):

1.概念是一種被界定的意念,這意念指出這名詞用來表達的東西及其所有意義。

2.概念是一個人對任何事物、人或歷程所了解意義的總量。

3.概念是一種被提出的意義(a suggested meaning),從產生它的特殊情境分離出來,

而掛上一個名稱。

11

4.概念是一邏輯的建構(a logical construct)能在人際間使用。

5.概念是一個字或其他象徵符號,代表一些物品或情境的共同性質。

6.概念是被設定的意義,藉之我們能安心的相信並使用(rely with assurance)。

二、概念的屬性及其特性

概念的本質中,充滿著不確定性、朦朧性(fuzzy),故在概念的學習過程中,不僅 是配合先備知識的運用瞭解其基本的定義與屬性,更必須依靠對情境及相關線索的掌 握、發展、調適、類化概念知識和程序性知識,方能獲得有效的概念學習(林曉芳,1999)。

其本質與內容對整個系統的認知運作有定性的關係。在知識系統裡,概念常被看成是 一個「節點」(在樹狀或網狀的系統裡面)或是一個「幾何點」(在空間的系統裡面),而 其內容只不過是一組的「指向連結」或一組的「屬性」或「特徵」。

就概念的特性來說,主要有三個(黃台珠,1984;蔡枚芳,1999):第一個特性是「共 同性」,第二個特性是「符號化」,第三個特性是「使用者」,若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此 概念就無法存在。

一個「概念」是一個象徵的建構(symbolic construction),它用來代表外界事物或事 件的共有性。譬如,「人」、「紅色」、「三角形」、「憤怒」與「學習」等都是「概念」,

事實上,日常生活所使用的語詞,無一不是概念的名稱。概念之所以形成,當然是由 於我們能夠對外界的事物進行歸類,把相同的事物歸為一類,以與不同類的事物在理 念上分開。概念的形成與獲得,讓我們感覺外界的事物井然有序,不會雜亂無章。概 念與歸類也能讓我們對外界的事物進行有效而正確的辨識,因此它具備適應環境的功 能,而有其生態的意義與價值(鄭昭明,1993)

Klausmeier 等人為了獲得概念發展學習研究所需資料,分析概念的相關及不相關 特性的資料和它的學習達成層次之關係,而將概念屬性分成鑑別屬性(critical attributes) 和可變性屬性(variablr attributes)(洪志明,1993)。概念屬性也被稱為關鍵特徵(critical features)或鑑別性屬性(紹瑞珍、皮連生,1989)。係只可以辨認的特徵,舉凡事物的形、

色、大小、質量等,皆可成為概念的屬性(張春興、林清山,1985)。在概念中如果所包

12

括的屬性愈少,其含義就愈抽象、概括的範圍也愈大;但同樣的,由於屬性少,也等 於限制愈少,所以比較容易學習;反之,當概念的屬性增多時,反而容易混淆,使學 習較為困難(裘友善,1978;趙寧,1998)。此外 Tennyson 等(1972)亦曾利用屬性來定義 概念,強調一個正式完整的概念定義能幫助學習者學習概念,區別概念與概念間的差 別,以及個別概念的鑑別性屬性歸屬的階層。Klausmeier 等(1974)則指出概念屬性具有 八個特性,分別是可學性(learnability)、可用性(usability)、有效性(validity)、概括性 (generality)、結構性(structure)、廣用性(power)以及舉例時的易覺性(perceptibility)與多 量性(numerousness)。

三、概念學習的意義

概 念 是 學 習 的 基 本 單 位 , 也 是 了 解 和 思 考 的 基 本 工 具 (Beasley &

Heikkenen,1983;Tolumun,1972)。概念是由一組觀念(ideas)或符號;概念是反應個體以達 評鑑程度的各種態度(attitude)或成見(prejudices);概念是一種心理意義(mental image),

特別是指結合同ㄧ類事物的各項特徵,使其成為一種意念(notion)的各種概括概念(歐陽 鍾仁,1991)。概念學習(concept learning)是一種抽象化的歷程,更是學習歷程中的先決

特別是指結合同ㄧ類事物的各項特徵,使其成為一種意念(notion)的各種概括概念(歐陽 鍾仁,1991)。概念學習(concept learning)是一種抽象化的歷程,更是學習歷程中的先決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