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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方法論

從建築科學的性質來探討穿斗式建築構造,以系統性(systematic)

的條件方式,提出研究設計(research design)以及收集資料上需遵 循的一定的步驟,達到發見時的邏輯的原則。從科學的目的出發以決定 研究對象的性質和原則,進行觀察、研究及試驗獲得有系統的知識。因 此,本研究主要是採用一種有系統的研究方法獲得知識與結論。科學方 法的重點在於觀察與試驗,透過方法論其目的在於瞭解研究對象的性質 與原則。即,要通過科學的程序,收集有關研究對象的資料(data),

本研究採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提出研究設計(research design)

的性質及資料蒐集的程序,說明如下:

(一)非實驗性的方法(Non-experimental Method)

1.文獻分析(document analysis):即文獻回顧、地方及匠師口述 史料及實體史料。

2.個案法(case method):即穿斗構架單體建築調查、及穿斗構架 解體調查。

(二)準實驗性的方法(Quasi-Experimental Method)

1. 田野觀察(Field Observation)

(1)第一階段:無結構的觀察(unstructured observation), 係至穿斗式民居現場直接觀察,以普查方式初 勘,但並不具有一定觀察程序和記錄。

(2)第二階段:有結構的觀察(structured observation),過 濾第一階段之資料,以複勘「再訪」至穿斗式 民居現場進行研究調查,遵循本研究方法步驟 紀錄。

2. 抽樣調查(Sample Survey):採直接調查(direct survey),即 有系統地調查蒐集勘用之相關資料。其第一步是決定研究對象,

即資料蒐集的範圍(universe),使用歷史建築清查計畫等資料選 取具有代表性的樣本(sample),便只對樣本中的內容現象加以調 查,再予以分析。

(三)實驗性的方法(Experimental Method)

標準方法為控制群的設計(control group design)。採兩組以上 不同的研究物(接點構造)作為試驗組(experimental group),

使用控制組(實驗架)(control group)測試,比較之間的變化。

2-2-2 調查方法

(一)構造實體調查

依據前述之田野觀察及抽樣調查進行穿斗式單體建築的正廳構架 之實體紀錄。構造實體調查方法以台灣地區現存穿斗式木構架民宅為研 究主體,掌握相關資料後進行實地勘查,篩選出正廳兩側無混合疊斗形 式之穿斗式木構架,並實地調查記錄測量後以為樣本。調查的方式是以 表格方式記錄穿斗式屋架單體的基本資料(表 2-4),包括構架材料尺寸

(柱、穿材、柱礎),壁體材料尺寸(台度、屋身、山尖),正廳尺寸(面 闊、中脊高、進深、出簷),構材與穿材間距及面內步架組合種類等。

使用測繪方式並拍照輔助,將所實測之各穿斗式木屋架單體資料加以歸 納分析其類型,並探討木屋架材料、尺寸、構架、空間及地域性分佈和 地方匠師互相影響的關係,嘗試將台灣地區現存穿斗式木屋架基礎資料 作整合,並加以歸納分析。

表 2-4 調查表格及內容

穿斗式木構架基本資料

穿斗式木構架材料

穿斗式木構架基本尺寸

研究田野調查首先採無結構觀察之調查,搜尋嘉義市、嘉義縣、南

嘉義東石鄉副瀨村 64 號 ○ (2)

竹山鎮 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集山路三段 1664 號 ○ (1)

台南縣

3 高雄縣橋頭鄉橋頭路林厝巷 8 號 ○ (1)

表 2-6 有結構觀察之調查樣本數

(1)、鹿港鎮、溪州鄉(1)、溪湖鎮、彰化市、

福興鄉、線西鄉、和美鎮、社頭鄉(2)、芳苑 鄉。

8 屏東縣 九如鄉、三地門鄉、內埔鄉、竹田鄉、牡丹 鄉、車城鄉、里港鄉、佳冬鄉、來義鄉、枋 山鄉、枋寮鄉、東港鎮、林邊鄉、長治鄉、

南州鄉、屏東市、恆春鎮、春日鄉、崁頂鄉、

泰武鄉、琉球鄉、高樹鄉、新埤鄉、新園鄉、

獅子鄉、萬丹鄉、萬巒鄉、滿州鄉、瑪家鄉、

潮州鎮、霧台鄉、麟洛鄉、鹽埔鄉。

0 棟 (1)

說明:實測紀錄 87 棟。

說明:(1)參閱各縣市之歷史建築清查計畫尋索樣本; (2)田調方式尋索樣本

(二)構件解體調查

以追蹤即將施作修護工程之穿斗式厝屋構造,於工程施作期間以 圖面紀錄其構造方式、接點作法,以瞭解構架隱蔽處接點之部分。

由於穿斗式木構架的基本構法是以垂直稱為「柱」的構件與串連柱 與柱之間稱為「穿」的構材組合而成,在穿逗接合的接點上使用了榫卯 結合方式,使屋架在承受強風或地震等水平外力時發揮靈活的伸縮性。

由於榫卯結合屬於隱藏式的構造作法,幾乎無法從外觀判斷接合形式,

於此,本研究除了參考上述地方匠師口述史料外,對於目前施工中及解 體的穿斗式木構架建築,在解體工程前以測繪紀錄整體構架形式,解體 過程中則採圖面紀錄構造程序、接點作法及榫頭式樣,以確實瞭解構架 榫卯結合在隱蔽處之處理方式。本研究目前已掌握第三級古蹟嘉義新港 大興宮後廳堂、南投張家厝及台南縣麻豆郭厝等三處解體工程解體訊 息。此三處案例分屬清領、日治中及日治末等三時期階段。南投張厝目 前已解體置放保存於台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本研究以階段性量測構件 形式尺寸,並紀錄正廳構架試組之流程及榫卯結合方式(相 2-1、相 2-2、

嘉義新港大興宮修護工程屬於現場施作案例,迄今工程進行至後廳 堂解體重建部分。嘉義大興宮後廳堂左架先行解體工程,右木構架則保 留至原處。本研究針對左架繪製解體前之構架類型尺寸,並於壁體解體 過程中詳實記錄其蘆葦及竹片兩種壁體填充材的組接方式,以及穿柱與 填充材之關係、穿接組合方式、榫卯接點形式等異同點,綜合整理後納 入本研究史料,以提供成為下一階段之實驗資料(相 2-5、相 2-6、相 2-7、相 2-8、相 2-9、相 2-10、相 2-11、相 2-12)。

台南縣麻豆郭宅因產權問題改建,由屋主雇工以怪手機具拆除。本 研究至現場針對大廳部分之穿斗構架,以現場解體方式記錄構件尺寸、

榫頭種類、榫接位置等。由於郭宅的穿柱柱頭遭受生物性損壞相當嚴 重,且使用怪手機具拆除,部分構件及榫頭已失去其完整性,但藉由左 右架之特徵比對可辨識其榫接特徵及方式(相 2-13、相 2-14、相 2-15、

相 2-16、相 2-17、相 2-18)。

基於三者實體測量接點的觀察發現,連接穿材與斷開(榫接或平接 方式)穿材,並無一定的施作秩序。而根據匠師的說法,整支穿材或斷 開(榫接或平接方式)穿材必須依循交錯的原則施作,忌於連續施作在 同一支落柱上,因此推論穿材的穿接方式應是以匠師的經驗原則做為現 場施作的基礎。

相 2-1 南投張厝依據現況構件編號重組正廳 構架(1)

相 2-2 南投張厝依據現況構件編號重組正廳 構架(2)

相 2-3 記錄南投厝榫卯結合方式 相 2-4 記錄南投張厝構件單元尺寸

相 2-5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 相 2-6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步口榫卯接點 形式

相 2-7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右架(1) 相 2-8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右架(2)

相 2-9 嘉義新港大興宮山尖部分使用竹片為 壁體填充材

相 2-10 嘉義新港大興宮步口壁面使用蘆葦 為壁體填充材

相 2-11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步口出簷 相 2-12 嘉義新港大興宮後廳堂步口出簷與 左架為整支木桁

相 2-13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部分(落 架前)

相 2-14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部分(落 架)

相 2-15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陽坡部分 相 2-16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陰坡部分

相 2-17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陽坡穿材 有小型燕尾榫頭

相 2-18 台南縣麻豆郭厝正廳右架陰坡穿材 與穿材間為平接形式,穿材與束仔為公母榫接 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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