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每遇到有貢使身故,清廷必賜予賞銀,以示矜卹之意。

殊堪憫惻。特賞銀三百兩,經理喪事。至靈櫬遄歸,令伴送官員 沿途妥為照料。

嘉慶九年(1804) ,諭,從前隨同黎維祁內投之安南人等,著 加恩准令回國,並將黎維祁骸骨還葬故墟,著各該都統、督撫、

將軍查明,一體賞給,資送粵西,遣令出關,以示格外矜卹至意。

道光元年(1821) ,奏准,越南國告哀陪臣吳時位,在舟次病 故,賜銀三百兩。

每遇到有貢使身故,清廷必賜予賞銀,以示矜卹之意。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一三,禮部。

表 3-11 越南來貢儀式事例表:

乾隆元年

(1736)

奏准,嗣後琉球、安南、暹羅等國來使,皆照雍正七年儀節行,停止 議政大臣等會集、賜坐、賜茶之例。

四十九年

(1784)

諭安南國王貢使,於本年二月十五日進關,因令軍機大臣,覈歷次該 國使臣行走程途日期,約七月內可以到京,彼時正駐蹕熱河,自應令 該使臣等即赴熱河瞻謹,毋庸在京候至年底,至需時日,欽此。遵旨 奏准,該國陪臣范阮達等到京,即赴熱河,瞻仰天顏。

五十五年

(1790)

安南國王阮光平,親詣闕廷,慶祝萬壽,至聖節日,安南國王於親王 以下郡王以上班次,一體行禮,其朝鮮等國陪臣,俱照例在百官末行 禮,均如儀。

嘉慶八年

(1803)

越南國進貢請封使臣到京,由禮部堂官,帶領該使臣前赴熱河瞻謹。

同治八年

(1869)

安南國王遣陪臣奉表來京,恭遇穆宗毅皇帝萬壽聖節,入班行禮。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五,禮部,朝貢,朝儀。

表3-12 迎送事例表:

八年

均有隨從家丁人等。難保無藉差滋擾情事。本年該國貢使進京。現已 開關。該撫惟當於該使起行之日。酌定護送各官應用人夫數目。妥為 伴送。不得稍有浮冒。仍適時嚴密查察。儻護送文武官員。並該家丁 人等仍有私帶貨物。及閒雜人等隨途附搭等事。即著梁章鉅嚴叅懲辦。

其經過各省督撫。亦著體認真稽查。照例辦理。以肅驛政而杜弊端。

又諭。昨日禮部將伴送越南國貢使之廣西署梧州協副將。新太協副將 那齡阿。帶領引見。該員年逾七旬。精力衰頹難期振作。該督撫早應 甄別。或奏請勒休。或送部引見請旨。即伴送貢使沿途照料。亦應派 委精明強幹之員。何得以衰邁庸員充選。那齡阿著以原品休致。鄧廷 楨梁章鉅均著傳旨嚴行申飭。所有越南國貢使。著派郭繼昌伴送出京。

沿途小心照料。鄧廷楨接奉此旨。迅即遴派妥員趲程迎出。無論行抵 何處。迎著後。郭繼昌即交與派出之員帶往。自行馳赴新任。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禮部,朝貢。

表3-13 禁令事例表:

非復該國所得自專。所奏應毋庸議。

商舶官。派出伊等來粵尋訪等語。當經廣州府海防同知馬士龍。會同 營員查詢。止據呈出管理商舶官所給憑照一張。並無國王咨呈。雖查 驗該船。尚無夾帶貨物。究與定例不符。既據該督等飭屬查覆。並無 該國被風船隻漂泊到境。並派舟師護送該夷船出境。仍著鄧廷楨等傳 諭該國王。申明舊章。嗣後或有遭風船隻。漂入粵洋。定必護送回國。

斷不令其失所。該國王務當恪遵定例。不得仍前遣使航海遠來。儻與 內地別有交涉事件。俱由該國王備具咨王。遞交內地欽州陸路轉遞到 省。以符定制。

同治十二年

(1873)

諭禮部奏越南使臣齎到該國王奏疏。鈔錄呈覽一摺。據該國王奏稱。

河楊興化諸匪巢。獨立攻勦。顧此失彼。山興宣三轄蔓匪。仍復猖獗。

請飭派兵會勦等語。越南國邊地。被匪竄擾。前經諭令馮子材督飭官 軍。出關勦辦。嗣以兵勇不宜久駐外國。且慮有騷擾情事。是以疊准 劉長佑等所奏。將各營陸續撤回。茲據該國王具疏籲請。朕睠顧藩封。

殊深軫念。此時粵西官軍。如令出境勦匪。究與該國有無裨益。且不 致別滋事端之處。著劉長佑馮子材悉心妥籌。迅速具奏。並著禮部傳 令該國王知悉。

光緒二年

(1876)

諭劉坤一等奏代遞越南國王奏疏。懇請派兵援勦李揚才股匪一摺。外 藩呈遞奏疏。應由該省督撫等鈔錄呈奏。原疏咨送禮部存案。嗣後仍 當遵照辦理。以符定章。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一、二,禮部,朝貢。

表3-14 賙卹事例表:

感頌。且阮光纘向成林面稱。阮光平彌留之際。諭囑光纘。不必歸櫬

表3-15 從人規定事例表:

年代 內 容 順治九年

(1652)

議准各國由陸路進貢,每次不得過百人,入京止許二十人,餘皆留邊聽 賞。由海道進貢,不得過三船,每船不得過百人,一應接貢探貢等船,

不許放入。

康熙七年

(1668)

覆准安南貢船,不得過三,每船不得過百人,來京員役,不得過二十人。

嘉慶八年

(1803)

越南國入貢,並請封,兩遣陪臣赴京,隨帶行人從人,共三十六員名。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四,頁1-2。

表3-16 館舍事例表:

嘉慶五年

(1800)

奏准宣武門內瞻雲坊,及正陽門外南橫街二處會同館官房,向為安南、

琉球等國,來使館舍。自乾隆五十五年

奉旨,安南、緬甸、暹羅、南掌等國,俱著內務府經理,此房遂置閒曠,

應交與內務府收管。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四,頁4-9。

表3-17 象譯(翻譯)事例表:

年代 內 容 乾隆十三年

(1748)

現在入貢諸國,朝鮮、琉球、安南表章,本用漢文,無須繙譯。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四,頁10。

表3-18 各國貢使來朝筵燕禮事例表:

年代 內 容

清初 凡各國貢使來朝筵燕之禮,是日,設香案於露臺上,以禮部侍郎主席,

精膳司官視布席,堂正中近後楣位主席,西嚮,其右為正使席,副使 席正使下,各專席,通事從官席副使後,二人共席。從人席於右楹下 俱南嚮,以東為上。貢使至部,自二門步入,主席朝服率詣香案前,

行三跪九叩禮畢,升堂,貢使見主席,行一跪三叩禮,主席答揖三,

乃即席。光祿寺官進茶畢,酌酒奠爵,主席舉爵,貢使即席一叩,飲 酒三巡,供饌燕畢。謝恩如儀。貢使辭,各退。

順治十年

(1653)

定各國貢使來京,於禮部及會同館各燕一次。

康熙九年

(1670)

議准西洋貢使,在部筵燕三次。又議准,西洋諸國謹案西洋入貢,博 爾都嘉利亞國、意達里亞國、博爾都噶爾國、英吉利國。貢使朝見後。

在部筵燕,以堂官主席,來使四人,從人五名,護送官一人。每次設 席五,乳茶一桶,燒黃酒二瓶,羊三。

雍正三年

(1725)

議准安南今越南貢使,在部燕一次,回至廣西燕一次。又議准,安南 貢使朝見後,在部筵燕,以堂官主席,陪臣三人,行人九人,並主席 堂官各席一,護送官二人席一,從人十三名席三,共設席十七。乳茶 四桶,燒黃酒四瓶,蒙古羊四。會同館筵燕,設席並羊茶酒,照部燕 例送館。

謹案,乾隆五十五年,該國王阮光平來京慶祝萬壽。一應燕席,內務 府承辦。

嘉慶四年

(1799)

奏准凡遇筵燕貢使,由部行文護軍統領衙門,即令將應行開列之人,

依次輪流監視,以省瑣瀆。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十九,頁1-8。

表3-19 藩屬餼廪事例表:

其陪臣白米,其餘人員給予好米,移咨戶部給發。謹案乾隆五十年,該 國王阮光平來京慶祝萬壽。一應供給,俱內務府承辦。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1790)

旨嗣後外藩各國齎表來京貢獻方物使臣,其朝鮮國仍照向例,令禮部照 料辦理外,所有安南緬甸暹羅南掌等國來京使臣,及隨從人等應行照料 事宜,俱著內務府經理,仍著禮部派委司官二員,幫同照應。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二十,頁1-15。

表3-20 年節給賞事例表:

年代 內 容 崇德三年

(1638)

定外藩慶賀元旦來京。

康熙元年

(1662)

議准外藩親王遇除夕,給燕四席,羊二、乳酒一瓶。郡王三席,羊二、

乳酒一瓶。貝勒二席,羊一、乳酒一瓶。貝公子各一席,羊各一,乳酒 各一瓶。餘均照舊例。

乾隆元年

(1736)

安南國貢使,共給席五,鵝三、雞二、酒三瓶、茶三筩,復給正副使共 羊三、魚二十、酒二瓶。行人通事,各魚一、豬肉五斤。

暹羅國貢使,共給席三,鵝一、雞一、酒一瓶、茶一筩,復給正副使共 羊五、魚三十、酒二瓶。通事伴送官先目後生,各魚一、豬肉五斤。南 掌貢使,給發與暹羅同,荷蘭貢使,給發與安南同。

資料來源:《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二十一,頁10-1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