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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師的角色及移情認識在治療情境中的功用

「可是這種素材不容易獲得,就是不會常常有投射認同的客體認同那一部份

第五節 治療師的角色及移情認識在治療情境中的功用

本節就治療師在進行以移情為主軸之心理治療的過程中,分析治療師所扮演 的角色,以及移情認識在治療情境中的功用為何。以下就此之「療師的角色」、 以及「移情認識在治療情境中的功用」,分別說明。研究分析的結果如表 4-4。

表 4-4 治療師的角色及移情認識在治療情境中的功用之主要範疇及重要面向

壹、治療師的角色

研究發現,治療師認識移情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包括以下五個重要面向,

分別為「聚焦於負向移情」、「治療師有其限制」、「從犯錯反省中得到新的理解」、

「懸置個人欲望」、與「以案主利益為考量引動治療」,將茲分述如下:

一、聚焦於負向移情

治療師認識移情時,傾向聚焦於負向移情的認識及探索。根據研究分析結果 發現,治療師聚焦於負向移情的目的,為了除去案主在治療過程中的焦慮,進而 協助案主進入治療情境。對於何需以負向移情認識,為主要認識的焦點,治療師 解釋為:

「基本上我不做正向移情的詮釋,因正向移情是建立關係的因素,詮釋之後 會不見,所以為了保留正向移情,我通常比較不做正向移情的詮釋。」(02-002-1)

主要範疇 重要面向 次要面向

聚焦於負向移情 治療師有其限制

從犯錯反省中得到新理解 懸置個人欲望

治療師的角色

以案主利益為考量引動治療

認識案主內在世界 顯明案主當下內在及動力

認識治療師與案主互動動力 提供不同於案主的理解 理解逐漸地清晰與深化 促發更多理解

不斷向新的移情理解開放 感受案主內在經驗 對治療師的影響

與案主休戚共融的交會 依治療師的回饋給材料 移情認識在治

療情境中的功

對案主的影響

修飾並內化新經驗

因此,負向移情的認識目的,是為了讓情境中負向部分,因移情理解的回饋 而消失,進而修飾案主對治療師客體的負向經驗,及對自己負向的認識。就像在 第四次治療後訪談時,治療師談到案主來治療時因為焦慮而不談自己、忘了夢等 等,此是與來治療的矛盾,及不信任治療師的負向移情有關。治療師認為,透過 負向移情的認識回饋,能夠解除案主來治療的焦慮,以幫助案主可以放心接受治 療情境。

「我認為不談自己、忘掉夢,可能顯示要不要來治療的矛盾,也可能擔心我 會不會做治療、是不是一個好的治療師、來治療是否要花很大力氣,使他身體不 適等等。這些想法如果沒有處理掉的話,無法進入狀況,他會無法放心地開始接 受治療。」(04-036-2)

另外,案主除了可能因為負向移情的回饋,進而修飾對客體負向的想像之 外,治療師亦認為,透由負向移情的認識回饋,亦可激發案主內在更深一層的狀 態逐漸地浮顯。就像在第五次治療後訪談中,治療師詳細地描述這個治療機制。

「移情詮釋本身能釋放案主在幻想中對客體的焦慮,因為幻想中把我當成一 個使他不太舒服的老闆。幻想中,他認為如果他告訴我,我是一個讓他感到不舒 服的老闆的話,那我一定會回以暴力。我在他告訴我夢之前,已經做了這類的詮 釋,藉由詮釋我一方面澄清我是不是讓他感到不舒服的老闆,另一方面,如果我 真的知道他這樣子想的話,我是否真的會回以暴力。因為我用詮釋處理他的幻 想,而非 acting out,所以那個幻想滅掉以後,他才可以坦然告訴我,其實他真 的有在想我是一個讓他感覺不太舒服的老闆。詮釋講在前面,才能釋放掉一些負 向感覺,案主內在真正的想法和感覺才會呈現出來。如果我都沒有先做詮釋的 話,也許這個夢就會被隱藏起來了、忘記了,然後他就會繼續幻想,繼續認為我 是一個讓他感到不太舒服的老闆、客體,因此就會有一個負向的客體關係在我們 之間。」(05-069-3)

然而有時,治療師所做負向移情回饋的目的,是為了預先防止破壞性的力量 出現。就像治療師在第二十次治療,結束研究歷程時,治療師先提出研究結束後 所接續治療,不再錄音、錄影。並進而對不再錄音、錄影,預先做負向的移情的 回饋。治療師認為,此法作是為了防止案主因情境的改變,所可能對治療師及治 療產生可能負向的想法,例如「因治療師不錄音錄影而認為治療師對之失去了興 趣」,而引發案主做出破壞治療的動作,因之需事先回饋以消解可能的破壞行動。

「當不再錄音、攝影時,案主也許會有失落的感覺,或可能認為我失去對他 的注意或興趣,這要在進入不同治療結構之前先指出來。先強調這個負向移情,

才能避免未來的混淆。」(20-017-3)

從前面的分析結果顯現,治療進行的過程中,治療師以認識治療情境中負向 移情,為最主要的任務。經由負向移情的認識與回饋,可以讓案主從這治療師所

創造出來的兩人關係的時空中,形成新的互動經驗,得以修飾過去與客體關係互 動中的負向幻想,走向療癒。

二、治療師有其限制

研究發現,治療材料的移情理解,相當受限於治療師所能觸及的思考及體會 覺察的範圍。就像在第四次回顧訪談中,治療師清楚的談到自己能夠在情境中抓 取的移情意涵是很有限的。

「要在診療室的所有情況中裡面找移情資料,坐下來就是個資料,來也是資 料,早到是資料,遲到也是資料。我要在這些資料中找移情的內容,…所有現象 都可以是移情的素材,是看我有沒有看出來,也許我沒有偵測出來,但不代表它 不存在,也許有一百個移情現象同時存在,但是我只看到一兩個而已。」

(R-04-022-2)

三、從犯錯反省中得到新的理解

因為治療情境之中能成為材料的範圍太廣,能夠看見材料意涵的角度,亦是 沒有邊際。從中可知,治療師的錯解的機會,極有可能發生。就像在第十八次的 治療後訪談中,治療師也清楚地提治療師會犯錯是個事實。

「我們知道治療師有時候會聽錯,治療師還是會有聽錯、講錯、做錯詮釋的 時候,不能排除掉治療師會犯錯這事實。」(18-021-1)

而當治療師發現自己所理解是錯誤時,並不是一種無法挽回的事,治療師可 以透過錯解的覺察中,得到更多思考材料的機會。像是在第五次治療時,面臨錯 解的僵局時,治療師則先放棄原先的思路,重新等待新的方向出現,從中反而對 治療情境當下互動的動力,得到更深的領悟。

「我就坐在那邊感受、思考整個情境到底在說什麼?他之前的不接受讓我想 到是不是我的詮釋有錯?若是時機不對,也是種錯誤的詮釋。我就先讓我的腦袋 空白一陣子…讓我自由聯想。之後就有一些東西跑出來…。診療室經常會發生這 種狀況,我如果感覺碰上僵局,或是我的詮釋沒有得到回應的時候,我就會先放 棄剛剛的詮釋,讓自己空白,看看到底發生什麼事。」(05-043-1)

四、懸置個人欲望

在理解材料可能之移情意涵的過程中,若治療師在想要探知材料背後意義的 意圖太強時,對於解明移情來說,反而不是一件好事情。治療師想要探知的慾望,

極有來自於治療師本身的好奇,一旦治療師將自己的慾望投入在治療情境時,治 療師的焦點就自然會離開了案主,而返回治療師身上。因此所解明的移情,也非 是來自案主。在本研究治療的過程中,治療師在第六次治療時,也曾發生這樣的 情況,因之一度失去了一個可以探索案主內在的機會。

「他一直都不講,我的慾望就跑出來了,這就 against Bion 講的,治療師不 能太有慾望,我當時確實有慾望想知道丟掉什麼東西,因此我不知不覺就做了介 入,…」(06-008-4)

從以上的摘錄治療後訪談過程的片段中,研究發現,在進行治療過程之中,

治療師要能夠懸置個人的欲望,並不是一件容易克服的事,且常會在不知不覺的 情況下發生。能夠覺察出自已的慾望介入治療之治療師,則是具相當高度的專業 敏覺能力。

五、以案主的利益為考量引動治療

因此,在充滿了無限眼界的解明移情可能時,治療師所知的能力又有限,治 療師所解明的內涵,又足以碰及案主的內在動力。因此在此條件下,進行治療時,

治療師必須以案主的利益為主要考量。因此一治療,是因研究而形成的治療關 係,當案主真實的進入了治療情況,卻又面臨治療的即將結束。治療師認為此時 已變成了倫理的議題,為了案主利益的考量,無法依照合約而結束治療。治療師 就在第十八次治療時,考量案主的利益,決定延長治療。

「在結束兩三次前還有很多問題沒處理,我覺得這樣結案是不倫理的。所以 我決定主動邀請他延長治療,除非他堅決拒絕,這是我第一次見他時就告知他 的—研究之後若他需要,我可以 offer 他一個學期免費治療…」(18-002-1)

從治療師的決定中,除了反應出研究取向之治療,所進行時可能有的的困難 外,同時也可因這樣情況的發生,才看到治療師如何以案主利益為考量的示範,

尤其是在這一以兩人互動所引動之心理治療,案主的利益則應是治療師眼光中最 重要的焦點。

本研究對治療師的角色分析結果發現有五個重要面向:「聚焦於負向移情」、

「治療師有其限制」、「從犯錯反省中得到新的理解」、「懸置個人欲望」、「以案主 利益為考量引動治療」。

「治療師有其限制」、「從犯錯反省中得到新的理解」、「懸置個人欲望」、「以案主 利益為考量引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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