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法解釋論方面
參考文獻
第二章 文獻回顧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制度在我國實施為時已久,相關研究之 探討一直不斷在進行,底下將針對近十數年幾個主要研究進行回顧、整理及分析。
柯嚴賀(2001)使用問卷調查方法進行研究,以高雄市國小教師為施測對象,
分析當時國民小學教師考績制度之施行與問題及未來可能的改進方向,同時也探 討實施教師專業評鑑之現況以及與考績制度結合之可行性。其研究結果發現以下 數點:1.國小教師之考績考核為優等者佔絕大部分,11根本無法確實達到評量的 功能;2.國小教師對於「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之瞭解普遍不足;3.以委員會形 式來共同決定考績是可行的方式;4. 並未真正落實對於教師之平時考核以及輔 導改進考績欠佳者;5.國小教師普遍對「考績決定過程」與「獎金發放」感到滿 意;6.擔任不同職務、及教學年資不同之國小教師對考績現況的感受差異並不 大;7.未來考績制度應該朝向「客觀標準」與「多元程序」兩大方向改進;8.教 師不能認同企業式的考績改進方式;9.有兼任行政職務之國小教師比較能夠接受 考績制度之改進方案;10.國小教師普遍認同現行之專業評鑑有提昇教學品質之 效果;11.高雄市實施教師專業評鑑的評鑑項目仍然有很多項要確實落實執行;
12.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瞭解度較好,也比較支持。而研究者根據 以上結論,認為在教育政策制訂方面:1.要依客觀標準與多元途徑之原則,改進 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2.要確實執行「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中有關「平時考核」
之規定;3.高雄市實施教師專業評鑑之經驗,值得推廣到全國各縣市;4.要結合 教師分級制,有效激勵資深績優教師;而在學校行政方面:1.要兼重形成性教師 評鑑,落實教師平時考核;2.要有效應用年度教師成績考核結果,輔導教師建立 專業成長計畫;3.經常表揚教學績優教師,以激勵教師工作士氣;4.擴大教師參 與校務層面,適時提供教師回饋,有效促進教學、行政溝通;5.實施校內「小組 評鑑」,宜多留意小組成員之代表性與專業性;最後,在教師方面則要:1.兼顧 教師「專業化」與「自主性」的理念,致力提昇教學品質;2.主動參與各項校務 工作,營造團體意識提高參與感;3.積極爭取在職進修機會,建立適切可行的專
11 事實上,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中,並無明文區分為優等、甲等、乙等
業成長計畫。
吳天方、廖德昭(2003)則以文獻資料分析法,針對國立高中職校教師成績 考核辦法進行探討,認為:1.目前教師的考績制度功能不能彰顯出來,常見的現 象是只要不違背該辦法中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的消極條件,幾乎每個教師 皆符合;2.對於「平時考核」及「輔導改進考績欠佳者」並未確實落實;3.辦法 中較抽象的部分,例如:教學是否優良、訓輔是否得法、服務是否熱忱及品德是 否良好等方面之評估,並不容易進行;4.多數教師滿意現行「考核獎金」之發放 結果。此外,該研究認為教師專業評鑑與教師成績考核是兩種不同之概念,各有 其不同之目的,專業評鑑主要是要輔導教師改善教學,應該要由教師法來規範,
以落實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成效之目的;教師成績考核則強調工 作之績效,以處理薪資晉級、獎金發放事宜以及執行行政上獎懲等相關措施,所 以應該要回歸到教師待遇條例草案中研訂。
呂美花(2003)的研究認為技職校院的教育品質可以從教師的教學服務表現 察覺出來,而技職校院教師的功能主要是「教學」與「服務」,故以問卷調查方 式建構了「我國技職校院教師教學服務考核指標」,其所建構之「教學」考核指 標分為「教學準備」、「教學實施績效」、「課後輔導」、「教務行政配合」、
「教學績效評量」、「進修研究」等六大核心層面,此外,各層面又再細分共四 十個細項;而「服務」考核指標又分為「全校性服務」、「系科所服務」、「推 廣服務」、「學生輔導服務」、「校外服務」等五大核心層面,各層面再細分共 二十八個細項。
黃勝輝(2003)以問卷調查法探討國民小學教師對現行績效考核制度的瞭 解、考核公平性之知覺、修訂意見及其工作態度,並探究考核公平性與工作態度 之相關。其研究結果發現國民小學教師:1.對於績效考核制度之瞭解程度偏低;
2. 除了考績比例設限及獎金依總額彈性發給兩者外,對於教育部績效考核制度 的修訂其餘部分均超過半數同意;3.對於績效考核公平性的同意程度為中等偏 高;4.工作態度各變項的滿意或同意程度為中等偏高;5.績效考核公平與工作態 度間的關係,除「實際績效」對「留職承諾」外,其餘均呈顯著正相關。
黃宏展(2003)以臺北縣九大視導區中之三重區(含臺北縣三重市、蘆洲市)
九所公立國民中學教師為對象,採用問卷調查法針對當時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成 績考核辦法」之施行現況進行調查,試圖了解其所存在之問題,以及探討當時教
育部已在訂定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服務成績考核辦法草案」,藉由探 究新、舊制度間對於考核項目與晉薪方式的差異狀況以及其合理性,研究結果顯 示:1.仍有相當多數比例的教師不了解當時教師考核制度的內容、精神與運作方 式;2.國民中學教師大都能認同當時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的精神 與運作方式;3.多數的國民中學教師並不希望以教學評鑑的方式來取代現行教師 考核制度;4.改採「績效評量」的考核方式在教師改變其將考核視同福利的認知 前,仍難以達成「為激勵教師專業成長,提昇教育品質」評量指標;5.新訂定的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服務成績考核辦法草案」並不能立即解決我舊辦法 中所存在的問題及發生的原因;6.新辦法中將「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職權移 付「教師評審委員會」來執行,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應該更能統一事權,
明快決斷;7.對於新辦法擬將晉級規定與績效獎金分別處理,大多數教師並不支 持,傾向於維持現制;8.教師們對於自我評量的能力深具信心;9.授權學校自定 績效獎金發給原則,將造成教師之間相互猜忌;10.在教師考核的法制化過程中,
大多數的教師並不希望另訂新法。
駱奕穎(2005)提出績效評鑑制度,以問卷調查法為主,並以文獻分析法及 訪談法為輔。問卷調查之施測對象為台北市和台北縣之國民小學教師,訪談對象 則為 8 位國民小學校長、主任與教師,其研究結果發現:1.教師績效評鑑之目的 必須同時考量教師專業發展與績效責任;2.評鑑標準要兼顧教師教學專業表現與 學生學習成效;3.評鑑的方式與方法要多元化;4.由學校層級來辦理較為恰當,
並應該協同教育評鑑專業團體,嘗試採取授權增能模式,並加強評鑑人員之專業 培訓;5.最後,教師績效評鑑制度內容宜力求完整,評鑑目的可先從提升教師專 業發展著手,接著再強調績效責任,最後則力求二者合而為一。
高啟順(2006)同樣以問卷調查方式探討國民小學教師對現行教師成績考核 制度的實施現況、發揮成效、實施困境以及革新意見等層面的認同程度。其研究 分析發現:1.教師成績考核制度實施現況的層面,會因為教師的服務年資、學歷、
職務、是否擔任成績考核委員以及學校是否有成立考核委員會等而有差異,但不 會因為教師的性別、學校的規模、所在地區以及創校歷史等因素而有差異;2.教 師成績考核制度所發揮成效的層面,因教師的服務年資、學歷、職務、是否擔任 考核委員以及及學校的創校歷史、是否成立考核委員會等而有差異存在,但不因
施困境的層面,會因為教師的學歷、職務及學校之規模、所在地區、創校歷史等 而有差異存在,但不因教師的性別、服務年資、是否擔任考核委員及學校是否成 立考核委員會而有差異存在;4.教師成績考核制度革新意見的層面,因教師的學 歷、職務、是否擔任考核委員及學校的規模、所在地區、創校歷史等而有差異,
但不因教師的性別、服務年資及學校是否成立考核委員會而有差異;5.各國民小 學成績考核制度「實施現況」及「發揮成效」之相關情形,從統計結果發現各面 向間大部分都有相關,且兩個層面整體是屬於高度正相關。
劉恬妏(2009)採用問卷調查法,以台北縣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探討 台北縣國小教師對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之意見,研究 結果顯示:1.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的評鑑內容,以 班級經營與輔導、敬業精神及態度為重點;2.教師自我評鑑與教師同儕評鑑為教 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之最佳評鑑方式;3.教師成績考 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的評鑑方法,以教學觀察、自我評鑑檢核 表與教師同儕的評鑑最為適切;4..教師代表為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制度整合後最受支持之評鑑人員;5.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制度整合後的辦理單位,宜設置學校教師評鑑委員會;6.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
劉恬妏(2009)採用問卷調查法,以台北縣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探討 台北縣國小教師對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之意見,研究 結果顯示:1.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的評鑑內容,以 班級經營與輔導、敬業精神及態度為重點;2.教師自我評鑑與教師同儕評鑑為教 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之最佳評鑑方式;3.教師成績考 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整合後的評鑑方法,以教學觀察、自我評鑑檢核 表與教師同儕的評鑑最為適切;4..教師代表為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制度整合後最受支持之評鑑人員;5.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制度整合後的辦理單位,宜設置學校教師評鑑委員會;6.教師成績考核制度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