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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構造物維護管理準則之研究

標準 分級

3. 港灣構造物維護管理準則之研究

進行構造物之維護管理,首先應充分瞭解不同構造物破壞的原 因,針對構造物的各種損壞模式進行有系統的檢測,並做相關健全 度評估分析,若調查結果認定構造物已有劣化情形或是預測將有劣 化情形產生,就必須充分考慮構造物殘存耐用年限,從強化檢測、

維修補強、解體及拆除當中選定實施對策。

現就檢測、評估及維護分別說明如下。檢測是以平時巡檢、定 期檢測及特別檢測等為主體來調查構造物的狀態、損傷狀況、殘存 功能等的行為。評估主要是依據檢測結果來評估構造物健全度及判 斷是否需要維護的行為。而維護可分為維修及補強兩類,期中維修 是抑制、防止構件產生劣化的因素,藉以減緩以劣化構件未來劣化 的進行速度,及提升構造物耐久性為目標的的行為。而補強勢對性 能下降的構造物做局部的重建,使得構造物性能提升或恢復到設置 目的所要求的功能。

港灣構造物的維護管理工作,是根據維護管理計畫,實施檢測 調查及設施的健全度評估,然後在必要時進行修護。構造物的檢測 作業其考慮要點包括檢測範圍、檢測頻率、項目、精確性、方便性 與經濟性等。依港灣構造物檢測實施之時機,可分為平時巡檢、定 期巡檢及特別檢測等三種,另外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若定期檢測或 特別檢測無法準確掌握構造物的劣化原因及擬定適當維修對策,需 依檢測評估有問題的項目辦理更精確的檢測。特別檢測是在重大災 害發生或施工時因故造成之結構破壞等情況下,實施的不定期檢 測,如大型颱風過後,或重大地戰發生時,或碼頭營運中發生可能 造成碼頭結構安全受損之重大事故(如大型船隻操船不當而碰撞)。定 期檢測依檢測目標可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構造物的功能性調查,其 檢測頻率要夠密,一般其檢測方法及評估方式較為簡易。第二類為 構造物的安全性調查,其檢測頻率可以長一點,其檢測及評估較為 複雜。平時巡檢主要是巡檢構造物的功能性,藉以維持港灣正常營 運。上述三項檢測作業,主要是由港務局的工務權責單位負責辦理

檢測及維修工作,另外碼頭構造物的平時巡檢工作,得再指派管理 使用單位(非專業工程人員)執行平時每日的目視調查,其進行方式適 當現場作業人員發現構造物及設備有異常或損毀時,立即向工務權 責單位提出通報,再由權責單位指派具相關專業背景的工程師至現 場勘查,以確認劣化的程度,並依急迫性擬定適當的維護對策。

當構件的劣化程度超過容許範圍,依構件的劣化特性及結構物 的受損狀況,判定維修工作是否有急迫性和時效性的需要,由此可 將維修分成年度維修及緊急維修。第一種為年度維修,是當評估構 造物受損狀況無立即性危險,且構造物或構件性能不會短時間內快 速下降,此時可採用年度維修,在年度預算內檢討辦理,或編入下 年度預算內適時辦理維修。第二種為緊急維修,是當評估構造物損 傷狀況會造成立即性危險,或構造物劣化度在短時間內會快速下 降,此時考慮時效性及急迫性,應立即進入緊急維修,在短時間進 行維修、補強、設計及施工。

由上述說明,此研究所提港灣構造物維護管理工作的流程,如 圖 3.7 所示,首先是資料閱讀,接著進行平時巡檢、定期巡檢或特 別檢測及評估,當評估構件劣化,損傷超過容許範圍,則須進行維 修、補強,反之則採用年度維修,適時辦理維修工作。最後將檢測、

評估維修等資料儲存,以利後續的維護管理。

資料調閱

3.2 港灣構造物檢測程序建置

3.2.1 港灣構造物檢測類型、頻率、注意事項與程序

為確保港灣設施之完善、確保船舶停靠安全及維持其功能,各港 灣養護單位必須確實執行巡檢工作,隨時瞭解碼頭狀況並填具報告表 陳報。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則應以專案或緊急案件處理,以確保航運 安全,其巡檢範圍為碼頭(以本體與其所附屬之設施為主)與防波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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