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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發生時,政府權責機關能夠妥善管理來自各方的協力組織(或團 體) 。

二、研究結論

3、 災害發生時,政府權責機關能夠妥善管理來自各方的協力組織(或團 體) 。

本研究認為即使上述分析結果所呈現之標準差、平均數並未在不同群組 受訪者中達到高度共識標準,但其個別所獲之分組標準差、平均數數值確有 一些題項是獲得高度共識標準。同時,對照深度訪談的分析結果,也形成相 當程度上的契合,因此,仍須將其列入後續觀察的面向之一。

此外,有部分意見指出目前現行的災防法未將民間重要組織與企業明確 列入災防主體,僅流於鼓勵參與性質,責任義務不夠明確。也提供給我國災 難管理機制在法制配套層面的參考依據之一。

(二)災難管理現行問題之溝通協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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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各種層級的政府中,如災難管理的辦公室或機關都逐漸呈現 出網絡結構的型態。然而,雖然災難管理的政府相關單位具備了廣泛的網絡 關係,但是在網絡中相互影響的協力組織或單位,其互動的方式卻有限。本 研究運用深度訪談方法蒐集資料之後,歸納結果呈現出以府際關係或跨部門 治理模式作為因應災難管理的協力活動將十分強調協調溝通。此外,雖然災 難管理者身處在一個廣泛的協力網絡中進行運作,但所有的政府單位和非營 利組織之間都至少呈現出兩種或是以上的協力形式,然而,政府部門與許多 私部門行動者可能會在互動上有所限制。這會產生的問題在於政府部門該如 何與私部門組織合作,而且在不同的組織文化之下,他們到底可以合作得多 緊密、該如何適當引介私部門組織的力量注入災難管理體系之中等,都是應 顧及的層面。

然而,對照前述組織面的分析,在協調面中,「學術領域」與「實務領域」

之專家學者對於某些層面具有高度共識,以「學術領域」來說,學術領域之 受訪者認為政府權責機關能夠妥善分配各方災害防救資源,但以「實務領域」

的受訪者而言,並未在此構面上具備高度共識。然而,即使有不同群組之受 訪者認為政府權責機關能夠妥善分配各方災害防救資源。但也有部分意見認 為,在復原重建過程中,政府部門、非營利組織與災區居民間,在工作分工 上仍需要更充分的對話與相互理解。正因如此,在復原重建階段,目前的災 難管機制尚未有效運用民力及整合資源。此亦值得相關單位予以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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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即使學術領域群組與實務領域群組針對協調分配資源上有所歧異,

但在深度訪談過程,以協調面向來說,不管是學術領域,抑或是實務領域的 受訪者,都不約而同談到協調面必須要一個職位與層級夠高的跨域管理者之 角色擔任,這個跨域管理者的角色必須要在整合與調和方面具備相當之能力,

且在組織中的位階能位居上層,受訪者則以「high level decision making」稱 之。而實務領域的受訪者也認為中央之災防單位層級必須提高,以利達成跨 部門協調的目標。由此可知,透過深度訪談的質性分析結果也與德爾菲問卷 調查結果有所差異,但經由質化分析與問卷調查兩邊結果的交叉分析,則能 看出整體與個別群組所關注的面向與課題,皆可提供我國災難管理機制在未 來發展的策略。

(三)災難管理現行問題之資訊整合面

運用災難管理的跨部門治理觀點進行質性分析之後,發現如果災難管理 者能在體系外成功地與眾多參與者與志願者一同分享災難管理資訊與事務,

對於災難管理來說將是相當重要。另外,在體制內部,災難管理者也應該要 注意如何整合資訊分享體系,例如:中央的災防辦、災防署,以及地方政府 的災難管理單位之間該由誰主導發布、整合。權責單位要將跨部門協力的制 度設計導入體系之中,藉以解決問題,針對緊急災難做出快速地回應和復原。

然而,即使本研究所施測的兩回合德爾菲問卷調查,從問項的一致性檢定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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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以及問卷填答者對各構面、次構面及其所轄問項給予的回覆結果,都達 到相當程度的可信度、穩定性與共識程度。但在協調面中,「學術領域」與「實 務領域」之專家學者在德爾菲問卷整體分析結果中,不管是整體或是個別群 組所呈現之標準差、平均數皆未達高度共識標準,此表示不同群組織專家學 者對於中央與地方災難管理組織體系的任務對應與專責協調上仍抱持相當的 懷疑。據此,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之資料蒐集,其中有意見認為在現行災害 防救法下,管轄災難管理事務的政府單位對於跨部會協調與管考權責仍受到 限制,各部會、地方政府及相關組織尚缺乏配合與溝通協調之平台。

此外,在深度訪談期間,有專家學者認為就目前我國災難管理機制的資 訊面而言,尚缺乏一個能夠整合防救災資訊的平台,因此認為應由消防署建 置防救災資訊網,平時則進行防救災觀念之宣導,而災前、災中、災後的防 救災資訊發佈平台則由內政部為主辦機關,其他如交通部、經濟部、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行政院通訊傳播委員會、各縣市政府等為協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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