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照明耗電評估

第二章 相關文獻回顧

第二節 照明耗電評估

美國能源局(U.S. Department of Energy,簡稱 DOE) 鑑於提高能源效率對 國家具有高度經濟成本效益,自 1994 年開始與業界聯合開發有關測量和認證能 效的方法,並於 1996 年發布國際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協定(International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 Verification Protocol,簡稱 IPMVP),該協定並非強 制型之律法,但近年來已成為許多國家作為業界測量和認證的標準方案。該認證 方案之內容主要針對節能及節水,並 説明監測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實施效果與改善 建築物的室內空氣品質;其中對於能效的評估採用節電量和節約的最大負荷可以 通過比較節能專案實施前後的電量和負荷來確定。一般情況下,可以採用下面公 式:

能源節約量=基準年的能源使用量-改善後的能源使用量± 調整量 (公式 2-7)

美國綠建築協會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 (USGBC)在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綠色建築認證體系中,亦將IPMVP納入得分 項目,在NEW CONSTRUCTION EA Credit 5: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中達到 IPMVP時申請者將得到LEED分數一分。

美國冷凍空調協會 ASHRAE(American Society of Heating, Refrigerating,and Air-Conditioning Engineers)提出之 Guideline 14-2002 Measurement of Energy and Demand Saving 技術文件中亦提到量測需依賴連續監控系統記錄其資料後,再加 以計算其節能效益。其節能計算公式

Savings = (Baseline energy use or demand projected toPost-retrofit conditions) minus (Post-retrofit energy use or demand)

節能=(基準線能源使用或需求預計將發表改造條件)減去(改造後的能源使用 或需求) (公式 2-8)

圖 2. 6 節能改善效益示意圖

(資料來源:ASHRAE Guide 14-2002)

我國綠基會 ESCO 亦推動辦公室之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方法參考文件,並在 2007 年提出之照明節能改善之節能績效與驗證方法中提及:照明改善之驗證有 二種,一為提供併含安定器及耗電量燈具文件;一為需量測基準線與與燈具瓦 數,藉以建立電力消耗數據,其公式如下:

kWh Savings =Σu[(Hours of Operation baseline – Hours of Operation

post )×(kW/Fixturebaseline × Quantity baseline)] t, u (公式 2-9) kWh Savings t = 改裝時期時距 t 內的瓦特-小時節省量

kW/Fixture baseline = 使用群組 u 之每一燈具的照明基準線需量

Quantity baseline = 使用群組 u 中,於照明改善前經不作動與非使用照明燈具調整 過之受影響燈具數量

Hours of Operation baseline = 使用群組 u 中,燈具改裝前期間內之總運轉時數 Hours of Operation post = 使用群組 u 中,燈具改裝後期間內之總運轉時數

耗電評估方式除上述採用監測外亦可以電費平均用電量來估算,電費依據台 電表燈非時間電價計價項目如表 2.3,電費金額除底度外,流動電費即根據該表

19

表 2. 4 國內照明耗電評估相關文獻探討

ANSI/ASHRAE/IESNA 共同訂定 Standard 90.1. 1989 中提出,其中在 Energy Efficient Design of New Buildings Except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Section 9.3.1.2 提出將相異照明空間採用照明功率密度 LPD(Lighting Power Density,簡 稱 LPD,單位 W/ft2,我國採用 W/m2)值來評估其節能之效,意即根據建築物 室內空間使用類型與面積來逐一檢視,並非全區加總;該項規範持續修正至 ANSI/ASHAE/ IESNA 90.1-2004 已成為美國各州之節能標準,並逐年將數據向下 修正。

(公式 2-10)

21

表 2. 5 ASHARE 90.1-2010 建築面積型式照明單位面積強度

(資料來源:ASHARE 90.1-2010)

新加坡之照明節能則採用單位面積照明用電密度值(Light Unit Power Density,簡稱 UPD),該評估方法僅適用全面照明方式且照明區域要求相同照度 之地點。

(公式 2-11) 建築型態 照明能源效率密度(W/ m2

汽車工廠

9

會議中心

12

法庭

11

餐飲:酒吧、休息室/休

閒空間

11

餐飲:自助餐館/速食店

10

餐飲:家庭

10

宿舍

7

運動中心

9

體育館

11

保健診所

9

醫院

13

旅館

11

圖書館

13

製造工廠

12

汔車旅館

9

電影劇場

6

表 2. 6 新加坡照明用電密度 UPD 值 使用型態 UPD(W/m2

辦公室 20

教室 20

禮堂/講堂 25

商店/ 市場/百貨店 30

餐廳 25

大廳 10

樓梯 10

停車場 5

工廠 20

倉庫 15

走廊 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日本自 1994 年 8 月 1 日起採用照明能耗係數(Coefficient of Energy Comsumption for Lighting,簡稱 CEC/L),以年實際消耗能量或計畫耗能量作為 年照明耗能量與規定的標準耗能量之比來評估照明節能並加以立法支持。

(Kcal/年)(公式 2-12) 表 2. 7 建築物的基準值

單位 一般基準值 獎勵基準值

事務所、學校、醫院 CEC/L≦1.0 CEC/L≦0.9 飯店、商店 CEC/L≦1.2 CEC/L≦1.1

(資料來源::日本照明學會)

根據內政部建研所舊有建築物照明節能技術應用之研究中提到:照明節能可 透過下列步驟進行,依序為:現況調查、檢討照明方式及維護、檢視低效率光源 及燈具、汰換高效率光源及燈具、檢視照明功率密度、檢討照明控制、評估改善 效益、照明節能改善施工與驗收。為提高節能效益並建立各類用途建築物用電的 參考指標,協助建築物使用者進行自我耗電診斷,經濟部能源局在 2006 年發布

「建築用戶用電參考指標」,以用電指標耗能強度(Energy Usage Intensity,EUI)

23

所有居室燈具效率係數 IER=(Σni×wi×Bi×Ci×Di)/(Σni×wi×ri)(公式 2-15)

25

理站 運輸站)

門廳/梯廳 10(註 2) 觀眾/座位區-(體育館、運動

競技場、電影院)

5

工廠實驗室、研究室 22 精密製造區(精密機械,電子

零件製造,印刷工廠極細之視 力作業區如:裝配、檢查、試 驗、篩選,設計,製圖等空間 )

25

工廠作業區 20(註 2)

自動化設備區 16

註 1:基準值包含屋頂牆面、立柱燈之固定式一般照明,但不包括活動式檯燈、局部投光、櫃檯櫥窗之照 明。

註 2:該數據以樓高 1~2 樓為主(7m 以下),樓高 3F 以上北增一層樓高(3.5m)可增加 20%

註 3:不在表列空間不予評估

(資料來源::綠建築評估手冊)

27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