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室內裝修材料之火災危害
1. 熱對材料之效應
熱對材料主要有下列效應:
(1)昇溫
在火熱下,材料之溫昇速率、到達最高溫度等特性是影響防 火性能的最基本性質;後述之熱分解、著火、燃燒或變形、破壞、
強度降低等性質,均與材料之昇溫特性有密切關係。在火場中,熱 的供給來自材料四周外部,包括火焰之輻射與對流,燃燒氣體之熱 傳導或對流,及與熱源鄰接部位之熱傳導。另外,表面有披覆材料 或塗料時,則藉經由這些材料之熱傳導也可獲得熱的供給。材料因 加熱所表現之昇溫舉動,及昇溫速率及上昇溫度之變化,受到熱供 給速率、溫度梯度、材料之比熱、熱傳導率、熔融及氣化之潛熱及 其他物理性質所影響。
材料昇溫的過程可視為一乾燥脫水過程;隨著溫度增高,內部 自由水、結合水,甚至結晶水將逐漸釋出。有機材料通常在 100~200
℃溫度下,內部水分已完成蒸發而變得乾燥,同時開始熱分解階 段,而不少無機材料之組成含有結晶水,如混凝土、石膏、石綿,
一旦昇至高溫,結晶水放出,強度即急速減低。
(2)熱分解
所有有機材料在高溫下均會發生熱分解現象,通常熱分解所 需的溫度越高,其耐熱性能越好,發生著火、燃燒的可能危險性就 越低。此外,熱分解過程中所生成之有害氣體及煙粒子,對於人員 之危害性亦不可忽視。因此,有機材料在熱分解階段之熱分解開始 溫度、分解潛熱、熱分解機制及速率、可燃及不可燃氣體之生成量、
煙生成量(含固體、液體微粒子)、固形炭殘渣生成量等特性,應 特別注意。
有機高分子材料在熱分解階段前後,有時會有軟化、熔化、融 滴、焦炭化等現象,另外,無機質材料,如石灰岩、大理石等石灰 質材料,在大約 800℃的溫度℃即開始分解而釋出碳酸氣體,此時 材質趨於崩解,強度亦顯著下降。
(3)著火、燃燒
材料本身或部分組成成份若為有機質材料,在特定溫度下,若 因熱分解產生足量可燃氣體且空氣供給充足,又有適當引火源時即 可點火發火(Pilot ignition)而開始燃燒,若材料本身具高能量,
甚至可自發著火(Spontaneous ignition)。
(4)變形破壞 a.軟化、熔化
大多數熱可塑性高分子材料在溫度上昇至 200~300℃時,即會 軟化、熔化而發生變形、融滴、脫落,同時喪失原有的強度、機能。
因此,用於建材之塑性高分子材料,除儘可能提高軟化點或熔點外
(效果有限),另採用不燃性纖維摻混其中,如玻璃纖維,除能強 化常溫時之機械性能亦可改善高溫時之耐熱、耐燃性。無機材料之 玻璃、金屬類材料在相當高溫下時亦會發生軟化、熔化,例如一般 建築物平板玻璃之軟化點約 730℃,鋁合金之熔點約 650℃。鋼材 熔點在 1400℃以上,鋼合金熔點在 910℃以上,在一般火災溫度下 不必擔心熔化問題,然而在 400~500℃則有潛變變形之虞。
b.龜裂、脆化
材料一遇火熱常發生龜裂、變形、脆化的主要原因,乃是熱 膨脹、熱收縮所致。有機材料中熱固性高分子材料及木質系材料,
高溫下不會軟化、熔化而是炭化、龜裂,無機材料則因內部組成份 之熱膨脹、收縮特性不一致,或水分(水蒸氣)釋出,亦常見龜裂、
脆化,甚至碎裂等現象。
(5)結構強度變化
特別應重視高溫下強度性能者,主要是結構柱、樑、耐力壁等 之構成材料。這些結構用材在承受到火災溫度的情況下,仍需保持 原有的安全強度。木構造採用之大斷面膠合集成材,則需依目標耐 火時效設計安全斷面尺寸。木材一遇火熱,表面即炭化、龜裂,但 外部炭化層能提供阻隔熱與空氣功能,可保護內在完好木材,如斷 面過小的話,仍然有安全顧慮。
綜上所述,材料在受熱或處於高溫環境下時會有不同反應特 性,這些特性在火災進展過程中會遞次出現,對於火災危害因子效 應或助長或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