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水設施之保水機制探討
第二節 生態城鄉保水概念
前面諸節介紹了保水設施、產品之種類及保水機制,然應該如何配置才符合
「生態城鄉之保水概念」實為一重要課題,故本節將參考國內外之相關文獻,並 根據前面之內容來探討此概念,以作為後續規劃之依據。
近年來隨著工商業的發展伴隨而來的是城鄉的都市化,城鄉開發不透水化的 結果導致大地喪失了雨水涵養的能力,使地表逕流增加而水災頻傳。然而這些水 患並非不可避免,城鄉區域也並非完全不可開發;事實上,只要加強城鄉區域的 保水設計就可緩其弊害。過去的防洪觀念,都希望把自家的雨水儘速往鄰地排 出,並且認為政府必須設置充足的公共排水設施。這種「以鄰為壑」的觀念,造 成都市公共排水設施的莫大負擔。這種不考慮土地保水特性的治水方式,為一不 符合「生態城鄉」的保水方式。
為探討城鄉都市化與產生之地表逕流間的關係,在此引用「自然排水」的概 念;所謂自然排水方法即利用保水設施,配合土地特性(即土壤之入滲能力),
貯存、入滲地表逕流,以排除產生於現地之逕流。歐美有些國家,即是利用此「生 態保水」概念,規定區域基地必須保有貯留雨水之能力以吸收部分逕流量,而達 到城鄉保水之目的。本計畫認為生態城鄉之保水概念主要可分為下列五點:
y 逕流體積之抑制 y 尖峰流量之衰減 y 高流量延時之縮短 y 水質之改善
y 自然生態環境之維持
圖2-2 為集中末端處理治水方式示意圖,圖中逕流歷線 A 為地區開發後之歷 線,而開發後不透水面積增加導致逕流體積量增加,且尖峰流量亦比開發前之流 量高。欲使開發後之尖峰流量與開發前相同,傳統上是以集中末端處理的治水方
線B 所示。
第二章 保水設施之保水機制探討
圖 2-3 滯留型保水設施滯蓄雨水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滯留型保水設施在降低逕流體積上具有極大的功效,但在降低尖峰流量上相 對於滯洪型保水設施則需要較大之設置容量;因此在設置滯留型保水設施後,如 仍無法回復開發前之尖峰流量,則需設置以滯洪功能為主之保水設施。圖2-4 中 D 部分為經滯留型保水設施滯蓄之雨水,故逕流歷線 E 為使用滯留型保水設施
「滯蓄」雨水後之逕流歷線;逕流歷線E 再經過滯洪為主之保水設施「調節」雨 水後,始可回復開發前之尖峰流量(如逕流歷線F 所示)。所以經以整體規劃、
分散配置不同型式之保水設施後,城鄉區域之逕流狀況可回復到近開發前的狀 態,區域水環境亦可得到改善。
若將「基地保水系統」與自然界對比,自然界河川的流水就能顯現出土壤或 樹木所具的雨水保持機能;雨停變成晴天時,經過大規模下雨後,常可看到暢流 的河川,降於大地的雨水,除了蒸發外,一部份為草木的葉或根所保蓄,一部份 則滯留於地表低窪處,滲透到土中的雨水成為地下水,少許的逕流進入河川,大 地真可說是自然的保水設施。
滯 留 之 逕 流 體 積
流 至 下 游 之 逕流體積
時間 流
量
開發前之 尖峰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