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類編目。經過整理的清代檔案有16,054卷(件),

其中漢文檔案4 , 8 0 3卷(件),蒙文檔案7 9 6卷

(件),滿文檔案10,374卷(件),已經翻譯成 漢文的有1,980卷(件)。另外還有5,533卷民國檔 案,全部是漢文,民國檔案每卷又包括若干件,

總共至少有十萬件。從內容上看,民國檔案應視 為清代檔案在民國時代的自然延續。4,803份清 代漢文文書,按內容被分為軍事、行政、人事、

政法、土地、財經、生產、外交、氣象、旅商、

備台、文教、房地契、圖表15類。滿文譯件則分 為內政類、財政類、法律類、軍事類、文化教育 類、宗教類。蒙文以家譜,寺廟香火地畝冊、圖 冊等為主。

    從 形 制 上 看 , 清 代 漢 文 檔 案 大 致 可 分 成 兩 類 。 一 類 是 正 式 的 文 書 , 這 類 文 書 。 一 般 紙 質 光 滑 , 字 跡 工 整 。 一 類 是 非 正 式 的 文 書 。 非 正 式文書一般紙質粗糙,字跡也比較潦草,有的還 帶 有 明 顯 的 修 改 痕 跡 。 非 正 式 文 書 又 可 以 分 成 兩種,一種是稿件,另一種是謄抄存檔的檔案。

檔案封面上有時標有「戶」、「兵」字樣,大概 當時是按戶司、兵司的分類存放。上面提到的日 本人編的書中,就按兵司之部、戶司之部編排,

大抵可以證實我的推測。所有摺件外面都包著一 個封皮,用滿文書寫,明顯是後來貼上去的,大 概是存檔時寫下的提要。漢文檔案,並不完全是 漢文,在漢文文書後面,通常還附有一份滿文文 書,兩份粘在一起。根據篇幅推測,大概有的是 內容摘要,有的是同樣內容,滿漢文一式兩份。

通常這樣的文書在土默特旗內部各衙門之間比較 常見。附有滿文的漢文文書有越來越少的趨勢,

這從一個側面反應了滿文的衰落。關於滿文受漢 文影響的情況,在檔案內容中也有所反影,如乾 隆五十三年,一份文書中抄錄了皇帝的諭旨:

…… 大 凡 翻 清 必 須 滿 文 取 意 方 可 , 令 人 易 曉 , 不 然 棄 舍 滿 文 語 氣 , 因 循 漢 文翻譯則竟至失卻滿文舊規,將此通行 各處,嗣後一切翻譯清必遵朕屢次訓旨

……3

  下文主要介紹一下漢文檔案的情況。目前檔 案的分類是按照當代的標準做的,與歷史上檔案 自身的結構有較大出入,不過為了行文和研究者 利用檔案的方便,本文還是按照檔案現在的分類 系統進行介紹。

一、軍事類231件

  其中涉及乾隆年間西北用兵、軍糧運輸、行 程安排、清末練兵、鎮壓義和團、保護洋教等內 容。如雍正十三年的一份文書中提到:

……行文廂紅旗廂藍旗察哈兒總管選派 就近住牧之蒙古勘定水草,俟前項官兵 出口時按起指引行走嚮導送出各管境內 地方並行文歸化城都統丹(津)等自入 土木特境內地方起至歸化城止選派蒙古 勘定水草,指引前項官兵至歸化城,其 由歸化城前赴軍營令都統丹(津)處選 派熟悉道路水草之嚮導,照依總兵官李 分定起數,每起派給嚮導一名,送至軍 營至所需嚮導烏拉票張……4

二、行政類482件

三、人事類318件

  行政類和人事類檔案主要涉及詔令、人事調 動、吏治以及官府頒發的政令等內容。

四、政法類800件

  內容以偷牛盜馬案為主,

五、土地糾紛與爭執類共544件

  這類檔案包括大量關於土地和爭水的訟狀。

從中透露出很多民間社會的寶貴的信息,如光緒 二十四年的一個案件:

……據巴佐領下領催格海呈稱,緣小的 家賞戶口地畝當差養贍,充膺兵差,近 日村中甲頭張六九會首趙德明等向小的 言說,托府主出諭由各村捐辦義穀,勒

令小的入社隨同伊等攤辦雜差,小的再 四思維蒙民各別各有各社,各當各差,

先人以來充膺兵差,是正差,而民人雜 差是民人分應,斷無有兵民混當差事,

兵應民差,而民應兵差之理,小的與甲 會理教,而伊等以稟明托廳拘鎖到衙,

責打關押,那時看你入社不入,說完揚 常而去,小的誠恐伊等到托砌詞妄控,

控 情 誣 稟 , 至 小 的 盆 冤 莫 白 , 情 迫 無 奈,只得星夜來城呈報,實情叩懇恩准 作主,俯賜移咨托廳遵照舊章,分析蒙 民各隨各社,各當各差,俾蒙民相安而 杜混牽施行等情,據此查土默特蒙兵,

自種戶口地畝糊口當差以抵餉糈,遇有 徵調,對敵衝鋒冒鏑差使,故屬繁重,

而今該村甲會等任性牽連蒙兵充膺民社 差使,殊屬不合,相應呈請牌飭托克托 通判限文到日,迅即曉諭,該村蒙古等 嗣後再不准牽連蒙古攤派民社差使以使 拖累,而歸平允並請移咨……5

類似的案件檔案中還有若干,這裏僅舉一例。

六、財經類753件

  內有有很多土默特旗各類財政稅收的收支清 冊。如馱價生息銀和六成地生息銀。此外還保留 了一些當時物價和銀錢比價的記錄。如修繕房屋 用的沙磚、木料、黃土和各類糧食的價銀。又有 乾隆五十年、五十二年、五十六年、五十七年,

嘉慶四年,咸豐七年的各廳當鋪名冊,不但有當 鋪的名稱,還記錄了當鋪主人的姓名和籍貫,十 分有助於瞭解這一時期本地商業發展的情況。

七、生產類36件

  此類留下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九年,十年中 六年的秋禾實收分數摺,如其中乾隆三十九年的 一份:

清水河通判開報秋禾實收分數摺

乾隆三十九年分秋禾實收分數理合揩者

呈送須至摺者

計開 單位每畝/倉斗

東鄉 上地   中地    下地 豐年 一石四斗 一石二斗  一石 本年 九斗八升 八斗四升  七斗 實在收成七分

南鄉 上地   中地   下地 豐年 無    一石    七斗 本年 七斗   四斗九升 實在收成七分

西鄉 上地    中地    下地 豐年 一石五斗  一石三斗  一石 本年 一石五升  九斗一升  七斗 西鄉實在收成七分

北鄉

俱系蒙古地畝,不分等則,秋禾遇豐年 每畝收京倉斗七斗,

本年每畝實收京倉斗四斗七升 北鄉實在收成七分6

八、外事類48件

  相當一部分是關於晚清傳教士到口外傳教領 取照票的文件。另外就是義和團在這一帶活動和 有關民教衝突的記錄。如:

光緒二十七年,洋教士宇嗣安函稱該教 堂於七年正二三月內在托廳北鄉山蓋村 買到土默特地六十頃,嗣經拳匪擾害,

焚毀教堂,將契紙一併毀滅,今年春季 土默特民保保等將好地耕種,亦有轉賣 他人者,前將此事稟知托廳。至今不為 理論,請劄飭該廳早為辦理,並移咨都 統飭令蒙民將地退歸教堂等因准此合行 咨請貴都統查照稟內事理,飭令蒙民敢 將前項地畝退還教堂,以息訟端,而清 教案,除劄飭托廳遵照外,擬合咨明,

請煩查照施行須至咨者。7

九、氣象類84件

  記載本地日食,月食,雨雪,黃河結冰,開 河等內容。

十、旅商類94件

  旅商即旅蒙商人,清廷規定凡商人到蒙古地 方行商,必須到歸化城都統衙門處(後來是副都統 衙門)領取照票,照票一般由各廳代為申領。除口 外五廳也有新疆迪化等處官府申領照票。申領的 程式十分複雜。這些在檔案中都有反映。申領照 票的呈文後面往往計開商人的姓名、年齡、籍貫 及攜帶的貨物名單。有些甚至連商人的樣貌都有 描述。如乾隆四十六年一份檔案中記載:

為 申 請 給 發 照 票 事 兵 司 案 呈 本 年 十 月 十二等日,據桂花城同知申報據商民德 盛印、蘇天佐等呈報,由本城馱載貨物 前往喀爾喀、禿什公等處貿易,懇祈查 驗貿易請給照緣由到廳據此查現奉部議 令卑職驗明貨物數目申請大人核給照票 前往各處貿易,今卑職驗得蘇天佐等均 系實在商民,並非假充亦無夾帶禁物,

擬合給文各該商等親賫人名貨物馱只數 目清摺前赴都統大人轅下核給照票十三 張等請前來據此本司核查無異,除將送 到清摺十三扣備案外,相應呈請大人給 票施行。8(筆者按:後附粘單,計開商 人籍貫,年齡,和攜帶貨物)

十一、備台類70件

  主要涉及驛傳、郵遞、遞送公文等事宜。

十二、文教類61件

  記載了土默特蒙古由最初的只能參加翻譯考 試,只有一所學校,到後來學校廣建,土默特蒙 古的教育得到重視的歷史過程。如光緒十二年,

張之洞在一份奏疏中提到:

關外士子無多,半屬寒峻,若令同赴大 同應考,長途往返,資斧維艱,勢必惜 賈畏難,致多退阻,殊非朝廷體恤寒士 鼓舞邊氓之意……

擬 請 明 歲 開 考 除 豐 寧 二 所 照 舊 隨 棚 應 試外,其歸、薩、托、清、和五所文武 生童考試,仿照甘肅口外章程,量加變 通,請於學臣按臨大同府之先預將生童 題目封遞歸綏道,由道扃試,即將試卷 呈送學臣,照額取進填榜發道張貼……9

  口外七廳在光緒十年之前,雖由山西統轄,

但並不是山西省的正式機構,所有來口外謀生的 民人,都屬客籍,參加科舉考試要返回原籍。光 緒十年,時任山西巡撫的張之洞力主七廳改制,

客民立籍,他的建議被朝廷採納,此後口外七廳 由理事廳變成撫民廳,客民亦隨之在當地落籍。

這份奏疏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從奏疏內容我 們可以得知,七廳改制之前,民人需長途跋涉,

回原籍應考,這使得絕大多數民人無力科舉;改 制之後,民人可直接在口外參加考試,從而爲更 多民人上升爲士紳提供了機會。但這還不是清末 口外士紳增多的唯一原因,更爲重要的是,伴隨 著朝廷對儒家教化的推廣,越來越多的民人願意 通過參加科舉,獲得功名,從而提高自己的社會 地位。

十三、宗教類

  此類文檔很少,只有1 9件。但其中有些記 載,已經可以傳遞清末喇嘛教衰敗的信息。

  還有兩類就是房地契和圖表。房地契起於乾 隆五年,迄於宣統三年。對研究土默特兩翼地區

  還有兩類就是房地契和圖表。房地契起於乾 隆五年,迄於宣統三年。對研究土默特兩翼地區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