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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癌症發生率之研究

第二節 癌症發生人數方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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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 癌症新發生人數準則比較

由上圖 4-5 可以觀察到,扣除根據 HV_CD 以發卡做為新發生判定準則外,

本文所使用的其他判定準則估算出的癌症新發生人數皆相對低於癌登資料庫所 公布的人數,本文認為可能原因為符合癌登資料庫所納入的醫療院所在進行申報 時,該病患可能尚未抑或未申請到重大傷病癌症卡,但是已有診斷出癌症相關病 症,故官方資料相對本文利用健保資料庫所估算出來的癌症新發生人數會高一些。

接著本文要針對納入 HV 檔後進行新發生判定時,有部分年份(2004、2007、

2011)的發生人數相對前一年度下降的現象進行探討。

第二節 癌症發生人數方法驗證

上一節介紹完四種癌症新發生判定準則後,本文挑選其中三個準則在本節進 一步進行驗證,以評估該準則是否具有足夠可信度。

本節所使用的驗證方式為,檢驗該方法所判定出來的癌症新發生病患,在接 下來的年度再度被判定為新發生的誤判比例有多少。由於本文對於新發生的定義 為第一次被判定為癌症才為新發生,若有第二次癌症病患或產生癌症轉移等現象,

不被本文列為新發生病患中,故利用此一驗證法可以幫助檢驗準則是否能準確的 判定癌症新發生人數。以下我們分別就三種準則進行檢驗。

一、根據 HV,今年領有重大傷病癌症卡之病患中,前兩年沒有任何癌症領卡記 錄者,判定為癌症新發生病患:

由下圖 4-6 可以看到,根據此準則對癌症新發生人數進行估算,誤判率非常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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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即利用此法對重大傷病癌症的新發生人數估算應有足夠的可信度。

圖 4-6 癌症新發生病患人數誤判率(根據 HV 計算)

二、根據 HV 與 HV_CD,今年領有重大傷病癌症卡之病患中,前兩年沒有任何 癌症領卡記錄或癌症就診記錄者,判定為癌症新發生病患:

由下圖 4-7 可以發現,根據此準則對癌症新發生人數進行估算,誤判率亦非 常低,在接下來的年度幾乎不會再被重覆判定為新發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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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7 癌症新發生病患人數誤判率(根據 HV 與 HV_CD 計算)

三、根據 HV 與 HV_CD,今年領有重大傷病癌症卡之病患中,前兩年沒有任何 癌症領卡記錄或癌症就診記錄者,判定為癌症新發生病患:

由下圖 4-8 可以看到,此準則誤判率雖稍高於前兩種準則,但是整體誤判率 皆為高於 1%,表示此準則的可信度亦高,但仍可能存在本文在前一節提到的問 題,此法會忽略有領癌症卡但是沒有癌症就診記錄的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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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8 癌症新發生病患人數誤判率(根據 HV_CD 計算,以就診判定)

經過以上分析後,本文選擇根據 HV 與 HV_CD,今年領有重大傷病癌症卡 之病患中,前兩年沒有任何癌症領卡記錄或癌症就診記錄者,判定為癌症新發生 病患做為癌症新發生判定的準則;在資料已去除死亡未除籍的狀況下,以當年度 有領卡作為依據,同時考慮過去有無重大傷病癌症領卡記錄以及癌症就診記錄,

作為本文的判定依據,並在下一節利用此準則進行癌症發生率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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