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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三

在文檔中 卷第四十四 志第三十 (頁 154-184)

           

新唐书       ·772· 

     

卷第五十三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  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 

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  史隶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 

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  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  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  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文武官职事九  品以上及二王後,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  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  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参官。 

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 

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 

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否。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  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  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嗣  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  者,居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 

             

新唐书       ·773· 

 

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之下,县公居四品之  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  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  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 

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凡出,不逾四面关则不辞见。都督、 

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 

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  于侧门。两班三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  涖之。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  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 

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  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  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两台御史, 

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以  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 

岁中以尚书省隶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  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  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都留  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  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  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 

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  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  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硃衣、纁裳、 

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  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 

             

新唐书       ·774· 

 

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次一  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 

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 

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 

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  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视  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  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  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 

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承  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  奏事不至殿庭;正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 

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  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巡  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绝  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 

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 

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御  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 

故事,御史台不受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 

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  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  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  轻矣。建中元年,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  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  限。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 

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武 

             

新唐书       ·775· 

 

后文明元年,置殿中里行,后亦颛以里行名官;长安二年,置  内供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核台务,主公廨  及户奴婢、勋散官之职。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有主事二人。 

台院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  人。殿院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有计史三十四人, 

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  兵皆隶焉。正班,列于閤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 

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  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  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  内供奉。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  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  司纲目。 

  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  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 

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  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 

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凡战伐大  克获,则数俘馘、审功赏,然后奏之。屯田、铸钱,岭南、黔  府选补,亦视功过纠察。决囚徒,则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莅  之。国忌斋,则与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观。莅宴射、习射及大祠、 

中祠,视不如仪者以闻。 

  初,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  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监 

             

新唐书       ·776· 

 

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繇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  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 

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  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曰六察官。开元十  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三院御史,皆初领繁  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  为监左藏库使。 

  凡诸使下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居正台监察御史之上。 

  ○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 

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  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 

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  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  太庙。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  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  乐县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初, 

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  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  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  常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修七祀于西  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过  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  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 

             

新唐书       ·777· 

 

  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  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  从齿。凡樽、彝、勺、冪、篚、坫、簠、簋、登,钘、笾、豆, 

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  行诸陵,则主其威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八寺录事品同。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  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赞者四人,祝史六人,赞者  十六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  人。 

  △两京郊社署 

  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 

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冪,而太官令实之。 

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 

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  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 

罍、篚、冪、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坐二十四人,以  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 

罍、篚、冪、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坐二十四人,以  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 

在文檔中 卷第四十四 志第三十 (頁 15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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