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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旨在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運用合法化的概念來釐清本研究中課文和學生 使用語言建構理論事物之實在時所處的社會脈絡。合法化概念是分析的主軸;合法 化包含客體化、意義化和合理化;所做的討論分別針對合法化的媒介、目標和過程。

最後,將從合理化的兩個面向─論證和意義整合─來詮釋技術性建構。

當學習被置於社會脈絡下來檢視時,社會和個人之間的辯證關係就會被突顯出 來,「社會…一方面它是人類的產物,另一方面它又不斷地影響著它的生產者 (Jarvis, 1992/2002, 頁 18)。」這個辯證關係意味著社會以各種方式建構了與人生存息息相關 的各種實在。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關於理論事物的教學和學習也就是將它外 化和內化的過程,無論外化或內化都涉及合法化 (Berger & Luckmann, 1966; Jarvis, 1992/2002)。「合法化就是使事情看起來自然和正確的過程 (Jarvis, 1992/2002, 頁 27)。」知識社會學合法化的概念來自 Berger 和 Luckmann(1966)的分析。本節要從 三個面向探討合法化的內涵,這三個面向是:客體化(objectivation)、意義化和合 理化。最後探討技術性建構與合理化的關係。

為了將理論事物客體化成為社會中的客觀實體,需要透過媒介,典型的方式有 二:語言和測量結果。將理論事物合法化的目標就是指出代表理論事物的術語或測 量結果有所指或與其他記號有所別,這就是意義化,也就是使該理論事物免於合法 性危機。合法化的過程即合理化。在 Toulmin 的論證架構下,合法化可分為三類任 務:僅作事實陳述的、提出無支柱保證的和提出有支柱保證的(圖 2-3-1)。

理論事物之合法化

目標:

免於合法性危機

過程:

合法化任務 媒介: 能指

意 義 化

有所指 有所別

合 理 化 客 體 化

術語 測量結果 事實 無支柱的

保 證

有支柱的 保 證

圖 2-3-1:理論事物合法化之概念內涵

一、合法化之媒介:客體化

「合法化可說是意義的第二階客體化 (Berger & Luckmann, 1966, 頁 110)。」

在教學情境裡,對理論事物合法化的目的是要使學生接受該理論事物。要能夠 做到此,該理論事物自然要成為教師和學生都共同能夠獲取的事物,也就是把該事 物客體化。指稱理論事物的形式基本上有二種:其一透過符號,如:口語、文字、

數學符號、圖表等;其二透過測量等科學活動(即一套測量該事物的操作步驟)而 獲得之結果。在最低的合法化層次上,我們可以說:「我都能這樣那樣地說或表示它 了,它還不存在嗎?」或者:「都可以測量到了,它還不存在嗎?」

Berger 和 Luckmann (1966, 頁 85)指出跡本(sedimentation)需要符號化才能成 為客體的,也才會是真正社會的,而能世代相傳。人類經驗只有極少部分會殘留在 意識中,所謂跡本指的是那些被牢固地保留下來而沈澱在認知與記憶之中的經驗。

符號,特別是語言,具有跨越「此時此地」的能力,能使沈澱的經驗從具體的個人 生命史的脈絡中分離出來,賦予匿名的性質,而為所有人所共享,甚至為未來的人 所分享。基於此,經驗成為可傳遞的 (Berger & Luckmann, 1966, 頁 49-61)。從社會 學的角度來看,心理學所指的「抽象」乃是「可分離性」。由於可分離,才能成為客 體的。而語言「分類」和「定型」的能力,其社會學意涵就是「匿名性」。語言把各 種經驗匿名化的意思就是使該個人經驗不再是「我的」,而是「大家的」。前者使經 驗跨越時空,後者使經驗跨越個人。

儀器測量是科學的特徵。以儀器測量,如:用溫度計來量溫度,就是把比較的 標準外化。測量就是把物體的性質抽離出來,使之呈現在外在的儀器上。如此一來,

測量的結果就可以互相比較。某些測量是可觀察事物間的比較,例如:長度。但是 像力、能量、溫度這類事物是無法直接觀察的,測量結果並不是該事物的「直接」

顯現,而是以別的事物的變化作為指標(在這種情況下,測量結果跟這類事物之間 還存在著因果關係需要被說明)。

不過,測量活動是「此時此地」的活動,測量結果如何能成為客體呢?首先,

在科學裡為了說明測量活動之進行,有一套習用的體裁用以進行程序說明,也就是 把測量活動化為語言。其次,測量活動中要使用的儀器材料等都是客體。最後,在 實際的操作活動中,測量成為習慣,於是能從「此時此地」分離出來。於是透過共 同的測量方式,例如:大家都使用彈簧秤來測量力,「力」於是被客體化,成為測量 的「結果」。

術語和測量結果是將理論事物合法化的媒介。從合法化的角度來看,客體化的 效果中最重要的就是使社會中的成員不假反省地接受這些理論事物為存在的現實。

二、合法化之目標:意義化

「在客體化的過程中,最關鍵而獨特的狀況,可說是意義化,也就是人類對記 號之產製 (Berger & Luckmann, 1966, 頁 50)。」

用以客體化的符號和測量結果都是記號。從記號學的角度來看,當理論事物的 合法性需要被解決(出現危機)的時候,就是在探問用以指涉理論事物的記號是否 有意義。根據 Saussure 的記號意義模型(圖 2-3-2),意義有兩種類型:指義

(signification)和值義(value)(Culler, 1993; Fiske, 1990/1995)。據此,意義化就有 兩類:指義和值義的意義化。意義化是合法化的目標。以下分別對兩種意義化進一 步加以說明。

圖 2-3-2:Saussure 的意義元素 (心理概念)

記號

能指 加上 所指 (記號具體存

在的形式)

的組成是

實在 指義

(一)指義的意義化

指義指的是記號(包含能指和所指)和實在的關係(Fiske, 1990/1995, 頁 65)。因 此指義的意義化就是指出記號有所指。如果某記號有所指,那麼該記號就是有意義 的,也就是合法的。

科學裡的理論事物一般理所當然地被預設為有所指,但是如果沒有適當地解 釋,學生就會只知道這些術語有所指,而不知道它們是什麼。長久下來,科學的神 秘形象於是形成。此情況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當我們質問:「力指的是什麼?」或「彈 簧秤指標指在 100 克重的地方是什麼意思?」「彈簧的形變為什麼可以代表力?」像 這類問題被提出的時候,就是對「力」這個詞或測量結果的指義產生質疑。像力這 樣的理論事物無法透過感官而知覺,這使得指出相關術語有所指的工作,變得相當 困難 (Herron et al., 1977)。雖然如此,如果我們能提供說明,指出「力」或測量結 果確有所指,那麼就能夠解除意義化的危機。

根據前一節中 Halliday 對學習所持的觀點,解決此一難題的契機就在於運用日 常語言中一致式的表達方式對科學術語進行拆解的說明。例如:在「質子拉電子」

這個具體例子中,「靜電力」的所指也就是「拉」的所指。一致式表達中語詞的意義 是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已經發展出來的,正是學生進入科學理論的門階。

(二)值義的意義化

值義指的是在同一個系統中,透過記號與記號間的差異而呈現出來的意義。

Saussure(1973/1996)指出要瞭解一個記號的意義必須從「它不是什麼」來著手,也就 是透過該記號與別的記號之間的對照而得以界定其經驗範圍。例如:紅色是相對於 非紅色的其他顏色而確定其意義。這也就是 SFL 關於系統的概念(見 2-1-2 節)。據 此,值義的意義化就是在指出某個記號和別的記號有所別。也就是說,某個記號之 所以是合法的,乃是因為它跟別的記號有別,它有別的意義,它無法被取代。

在科學裡,術語的運用講求準確,避免歧義;不同的理論事物,名稱也不相同。

理想上,學生不應混淆不同的理論事物。然而,研究顯示下列語詞常被學生視為同 義詞,這些詞包含了:力和動量 (Yeo & Zadnik, 2000)、力和能量(Kruger, Palacio, &

Summers, 1992; 李哲迪 & 楊文金, 2003)、溫度和熱 (Carlton, 2000)等等。這些誤解 顯示學生沒有認識到這些語詞其實是處在知識樹(知識結構)的不同「分支」下,

是分屬不同的分類階層,學生把它們錯置在同一階層。也就是說,力作為一種「作 用」,沒有和「別的作用」放在同一階層對照比較,其值義沒有以這種方式被建立。

不僅如此,它還被誤以為就是動量或能量,這些語詞的意義在學生的認知裡是交疊 的,它無法清楚地和這些事物區隔開來,這顯示它是面目模糊的,同時也顯示它是 可取代的,可有可無。

雖然科學用詞嚴謹,但科學術語往往與日常生活所使用的語詞有所重複,這種 情況往往也是這些科學語詞被學生誤解的原因 (張筱莉 & 林陳涌, 2001)。例如:日 常用語重量一詞被賦予科學意義後,等同於重力,但學生往往認為重量是重量,重 力是重力,兩者是不同的事物(Galili, 2001; Watts, 1982)。這個現象存在兩種可能的 解釋,其一是學生先對兩者有所誤解,然後認為它們是不同的事物;其二是學生先 認定它們是不同的事物,然後對兩者有所誤解。前者是一般研究的假定,但後者並 非不可能發生。因為「重量」和「重力」名字就不一樣,據此,它們本來就應該是 不同的東西。學生可以合理地堅持重量不可被重力所取代,拒絕重量被力學理論重 新詮釋,並且強為兩者的差異尋找理由。

那麼,科學術語的值義可以如何被建立?根據第二節的分析,理論事物的建構 可透過隱喻事件(話語)來完成,也可以透過從隱喻事件到技術事件的語法隱喻轉 換(技術性建構)來完成(示意圖 2-2-1)。按此,任一術語的值義也可透過兩種方 式來對照出差異,其一是透過隱喻事件,其二是透過技術事件(圖 2-3-3)。透過隱 喻事件來對照差異也就是在談論不同的理論事物時使用不同的話語。例如:力有力 的話語,能量有能量的話語,它們各有對應的話語來建構隱喻事件。能區分這兩個

那麼,科學術語的值義可以如何被建立?根據第二節的分析,理論事物的建構 可透過隱喻事件(話語)來完成,也可以透過從隱喻事件到技術事件的語法隱喻轉 換(技術性建構)來完成(示意圖 2-2-1)。按此,任一術語的值義也可透過兩種方 式來對照出差異,其一是透過隱喻事件,其二是透過技術事件(圖 2-3-3)。透過隱 喻事件來對照差異也就是在談論不同的理論事物時使用不同的話語。例如:力有力 的話語,能量有能量的話語,它們各有對應的話語來建構隱喻事件。能區分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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