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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定義與分類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

2.3.1 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定義與分類

根據美國商業部(BEA)的定義[43],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指「提供服 務時融入科學、工程、技術等的產業或協助科學、工程、技術推動之服務業」。

而依照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於 2001 年的定義[2],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則是 指「那些技術及人力資本投入較高的產業」,包括有金融、保險、租賃、專業 科學及技術服務、支援服務業等。

除了相關組織外,學者 Miles et al.(1995)[4]、Herton and

Bilderbeek(1998)[6]、Tomlinson(2000)[7],亦對知識密集型服務與其產業範圍 有較清楚的定義,本研究整理如下:

表 2 知識密集服務業定義與產業範疇一覽表

定義

知識型服務(Knowledge-based Service Industries)定 義為提供服務時融入科學、工程、技術等的產業或

2.網際網路/Telematics(如VANs、線上資料庫)、電信(尤 其是新商業服務)、軟體、其他電腦相關服務(如設備)

Herton and Bilderbeek

(1998) [6]

範圍

OECD(1999) [1]

範圍

Tomlinson(2000)

[7] 範圍

銀行與金融、保險業、附加金融服務、不動產經紀、

法律服務、會計服務、其他專門技術服務、廣告、

電腦務、其他商業服務、郵政服務、電信等服務業。

Czarnitzki and Spielkamp

(2000) [8]

Muller and Zenker

徐作聖(2007)

[46] 定義

將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分為週邊服務、專業服務及創 新密集服務三大部份。

1. 週邊服務業包括有技術交易服務、交易市場建 構、智財權保護;

2. 專業服務則有技術管理顧問、風險管理顧問、技 術仲裁、組織創新、銀行資金借貸。創新密集服 務。

3. 創新密集服務業則和過去製造業密切相關的服務 業,如研發服務業、資訊服務業、工業設計、測 試驗證、電子商務、物流、運籌管理、資訊分析 等。

資料來源:徐作聖(2007)[46]

根據上述對於相關文獻整理後,以了解知識密集服務業在興起發展過程,

介於工商業與服務業兩種產業之間,是一種以專業知識為基礎的產業,提供廠 商專業諮詢服務,並互相溝通與學習,以提昇雙方生產效益、服務經驗的累積,

進而協助減低工業發展後所造成的外部成本,或是提升創新產業研發的專業服 務。藉由知識密集服務業定義與生產者服務業定義之文獻回顧,發現國外學者 界定KIBS之定義與範疇時,與生產者服務業是有相同之處,但這之間仍有差 異存在。本研究以徐作聖(2007)與OECD(1999)之分類與定義為主,歸納兩者之 差異性及共同點,做其定義的延伸。

台灣製造業在毛利不斷被壓縮之際,造成了產業轉型的需求不斷,因此,

需要導入高科技服務業的新發展型態,來提高製造業附加價值,並進一步滿足 市場需求。國內地區生產者服務業大部分都是為金融保險業、運輸通信業、法 律會計廣告業、不動產等,1999年知識經濟時代後逐漸注重「知識密集型服務 業」,增加專業、科學與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諮詢顧問等行業調查,當 然還包括倉儲運輸業、金融、投資、法律、會計、通信、保險等高附加價值產 業。因此本研究將以「知識密集型服務業(KIBS)」,包括運輸倉儲業、通訊服 務、金融保險、研究與發展、專業科學與技術服務業、投資、顧問、法律、會 計等行業之發展變遷作為出發點,進而架構出強調技術創新服務為策略思維基 礎的分析模式。分析過程中,吾人將以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為主要研究對象,將 焦點集中於其核心的創新密集服務業;綜合各類創新密集服務業理論模型與管 理思維,建構一套具備整體性、系統性且具備創新的分析方法,進一步進行創 新密集服務業產、官、學、研間互動關聯性的釐清;促進創新機制與機構網絡

多元化,透過知識交流,進行經驗累積和知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