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臺 灣 地 區 國 民 小 學 舞 蹈 資 優 學 生 鑑 定 中 ,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與 舞 蹈 術 科 測 驗 之 相 關 研 究 , 主 要 研 究 價 值 如 下 :
一 、 瞭 解 國 民 小 學 舞 蹈 資 優 學 生 鑑 定 之 現 況 。 二 、 瞭 解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之 內 涵 。
三 、 探 討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與 舞 蹈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是 否 相 關 。
四 、 探 討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與 舞 蹈 術 科 測 驗 對 學 生 入 學 後 整 體 表 現 之 預 測 力 。
五 、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建 議 , 可 做 為 舞 蹈 資 優 鑑 定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與 教 學 相 關 單 位 課 程 研 究 之 參 考 。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針 對 舞 蹈 才 能 優 異 、 藝 術 學 習 傾 向 、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 及 國 小 學 童 舞 蹈 優 異 的 特 質 及 實 作 表 現 相 關 的 文 獻 加 以 探 討 , 依 序 包 括 : 第 一 節 、 舞 蹈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之 特 質 ; 第 二 節 、 藝 術 學 習 傾 向 之 特 質 ; 第 三 節 、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之 內 涵 ; 第 四 節 、 國 小 舞 蹈 優 異 學 生 之 特 質 ; 第 五 節 、 舞 蹈 表 現 實 作 評 量 之 內 涵 。
第 一 節 舞 蹈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之 特 質
舞 蹈 資 賦 優 異 的 學 生 其 人 格 特 質 早 已 備 受 國 際 教 育 學 者 之 重 視 , 著 名 學 者 普 雷 托 ( P l a t o w, 1 9 8 4 ), 布 列 兒 ( B l a i r &
o t h e r s , 1 9 7 4 ) 及 耶 史 列 德 ( Y s s e l d y k e & A l g o z z i n e , 1 9 8 7 )、
托 倫 斯 ( To r r a n c e , 1 9 7 4 ) 等 對 舞 蹈 資 優 生 特 質 有 以 下 幾 種 主 張 :
十 一 、 P l a t o w ( 1 9 8 4 ) 曾 指 出 七 種 舞 蹈 資 優 者 的 特 性 :
( 一 ) 能 用 肢 體 作 為 表 達 的 工 具
( 二 ) 能 自 由 運 用 肢 體 和 控 制 肢 體
( 三 ) 能 運 用 肢 體 的 活 力 創 造 動 作
( 四 ) 能 安 排 空 間 以 創 造 舞 蹈 、 設 計 架 構
( 五 ) 能 組 織 時 間 以 創 造 韻 律
( 六 ) 能 用 原 始 活 力 與 創 造 力 來 表 達 意 義 和 情 感
( 七 ) 能 巧 妙 的 運 用 動 作 、 韻 律 和 設 計 架 構 來 表 達 意 義 和 情 感
十 二 、 周 素 玲 ( 1 9 9 3 ) 歸 納 B l a i r 等 在 美 國 新 墨 西 哥 州 對 於
2 . 堅 持 不 懈
( 三 ) 創 造 力 方 面 1 . 善 於 表 現 2 . 動 作 的 質 地 3 . 即 興 創 作
十 四 、 J e r o m e M . S c h n i t t ( 1 9 8 8 ) 認 為 舞 蹈 是 一 種 創 造 性 藝 術 。
他 引 述 H u f f( 1 9 7 2 ) 針 對 舞 者 、 運 動 員 及 一 般 生 測 量 對 節 奏 韻 律 的 聽 覺 和 視 覺 , 包 含 對 聽 覺 和 視 覺 的 自 動 反 應 , 發 現 舞 者 的 反 應 最 佳 , 表 示 對 節 奏 韻 律 的 敏 感 度 是 舞 蹈 優 異 的 特 質 表 現 。
綜 上 所 述 , 舞 蹈 才 能 優 異 的 學 生 多 半 具 有 敏 銳 的 空 間 知 覺 , 善 於 運 用 肢 體 動 作 來 表 達 意 義 和 情 感 , 有 良 好 的 協 調 性 與 組 織 力 , 對 節 奏 與 韻 律 的 反 應 敏 捷 , 具 有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與 創 造 力 , 極 佳 的 注 意 力 與 記 憶 力 , 獨 到 的 審 美 觀 念 , 兼 具 知 性 與 感 性 的 人 格 特 質 。
第 二 節 藝 術 學 習 傾 向 之 特 質
資 優 生 是 一 群 具 有 傑 出 特 質 者 , 而 此 特 異 稟 賦 常 表 現 於 智 力 、 創 造 力 和 工 作 專 注 力 三 方 面 。 廣 義 的 藝 術 才 能 包 括 : 音 樂 、 美 術 、 舞 蹈 、 文 學 、 電 影 、 建 築 … 等 任 何 與 藝 術 相 關 的 特 質 與 能 力 ; 藝 術 才 能 優 異 則 是 指 在 視 覺 或 表 演 藝 術 方 面 具 有 卓 越 潛 能 或 傑 出 表 現 者 。
有 關 藝 術 學 習 傾 向 之 特 質,國 外 專 家 學 者 提 出 多 種 主 張:
( 六 ) 在 音 樂 、 韻 律 等 活 動 上 具 有 鑑 賞 與 表 現 的 能 力
( 九 ) 能 評 量 事 情
( 十 一 ) 能 模 仿 他 人 或 動 物 。
綜 上 所 述 , 藝 術 學 習 傾 向 學 生 的 特 質 , 具 有 較 高 的 智 能 , 在 早 期 生 活 中 就 表 現 出 超 常 的 藝 術 才 能 ,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在 視 覺 藝 術 及 表 演 藝 術 上 具 鑑 賞 力 、 創 造 力 與 表 現 力 。 在 舞 蹈 及 戲 劇 方 面 , 則 是 喜 歡 藉 由 表 情 及 身 體 的 各 部 分 去 表 達 、 溝 通 概 念 和 感 情 , 包 括 表 情 的 調 整 、 肌 肉 動 作 及 平 衡 、 韌 度 、 強 度 、 速 度 、 靈 巧 度 的 表 現 情 形 , 及 巧 妙 的 表 達 意 念 和 情 感 等 , 擅 於 模 仿 與 表 演 , 喜 歡 觀 眾 的 回 饋 與 反 應 。
第 三 節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之 內 涵
藝 術 才 能 優 異 係 指 在 視 覺 或 表 演 藝 術 方 面 具 有 卓 越 潛 能 或 傑 出 表 現 者 。 其 他 特 殊 才 能 優 異 係 指 在 肢 體 動 作 、 工 具 運 用 、 電 腦 、 棋 藝 、 牌 藝 等 能 力 具 有 卓 越 潛 能 或 傑 出 表 現 者 ( 教 育 部 , 2 0 0 2 ) 。 由 上 述 定 義 可 知 , 藝 術 及 其 他 特 殊 才 能 學 生 之 特 質 與 視 覺 - 空 間、 音 樂 、 舞 蹈 、 戲 劇 、 動 作 技 能 等 表 演 藝 術 及 特 殊 技 藝 息 息 相 關 。 然 而 , 現 階 段 國 內 藝 術 才 能 資 優 教 育 服 務 的 類 別 以 音 樂 班 、 美 術 班 、 舞 蹈 班 居 多 , 是 以 編 製 者 在 編 製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時 , 主 要 以 評 量 音 樂 、 視 覺 - 空 間 及 肢 體 動 作 能 力 學 習 之 傾 向 為 主 。
根 據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專 家 Va n Ta s s e l - B a s k a ( 1 9 9 4 ) 之 研 究 指 出 : 資 優 生 之 藝 術 教 育 應 著 重 不 同 領 域 藝 術 能 力 之 整 合 學 習 及 表 現 。 據 此 觀 點 , 藝 術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在 音 樂 、 視
覺 - 空 間 及 肢 體 動 作 能 力 各 方 面 也 應 具 有 統 整 表 現 的 能 力。亦 即 說 , 音 樂 資 優 生 不 應 只 是 具 有 優 秀 的 聽 覺 能 力 ; 美 術 資 優 生 不 應 只 是 具 有 優 秀 的 視 覺 表 現 能 力 ; 舞 蹈 資 優 生 也 不 應 只 是 動 作 能 力 優 異 而 已 , 而 是 要 有 統 整 表 現 藝 術 的 能 力 , 因 此
, 藝 術 傾 向 測 驗 的 設 計 應 由 整 合 的 觀 點 評 估 藝 術 才 能 及 特 殊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所 需 共 同 具 備 的 能 力 。 郭 靜 姿 等 ( 2 0 0 7 ) 分 析 各 類 資 優 所 需 具 備 之 能 力 特 質 , 以 為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內 容 建 構 之 依 據 , 如 表 1 所 示 。
表 1 左 欄 依 據 C a r r o l l , J o h n ( 1 9 9 3 ) 之 研 究 結 果 , 列 出 以 往 在 評 量 音 樂、視 覺 - 空 間 及 肢 體 動 作 能 力 所 使 用 的 測 驗 項 目
( 排 除 無 法 以 紙 筆 或 電 腦 化 評 量 的 項 目 );各 類 資 優 所 必 須 具 備 之 能 力 , 初 步 分 析 以 * 號 標 示 , 而 國 內 性 向 測 驗 已 有 評 量 的 能 力 以 ○ 號 標 示 , 術 科 測 驗 所 要 評 量 的 項 目 以 □ 號 標 示 ; 據 以 歸 納 出 各 類 資 優 共 同 必 備 的 能 力 , 以 藍 色 襯 底 勾 勒 出 ( 郭 靜 姿 等 , 2 0 0 7 )。
表 1 各 類 資 優 所 需 具 備 之 能 力 特 質 一 覽 表
註 : 1 . * 表 示 各 類 別 資 優 所 需 之 能 力 初 步 分 析 2 . ○ 表 示 國 內 性 向 測 驗 已 評 量 的 能 力 3 . □ 表 示 術 科 測 驗 評 量 的 項 目
4 . 藍 色 標 示 為 各 類 資 優 共 同 必 備 的 能 力 資 料 來 源 : 郭 靜 姿 、 何 榮 桂 ( 2 0 0 7 )
由 表 1 可 發 現 幾 項 能 力 為 各 類 資 優 所 需 共 同 必 備 的 能 力 包 括 : 1 . 空 間 定 向 ( S p a t i a l O r i e n t a t i o n ); 2 . 知 覺 速 度 ( P e r c e p t u a l S p e e d ); 3 . 系 列 統 整 ( S e r i a l I n t e g r a t i o n ); 4 . 視 覺 記 憶 ( V i s u a l M e m o r y )。 取 之 與 表 2 「 一 般 非 語 文 測 驗 」 之 項 目 相 較,發 現 注 意 力( A b i l i t y t o F o c u s )與 聽 知 覺( A u d i t o r y R e c e p t i o n ) 為 未 納 入 的 部 分 , 而 注 意 力 為 訊 息 接 收 之 第 一 步 能 力 , 編 製 者 認 為 必 須 納 入 , 因 此 , 將 注 意 力 增 列 為 藝 能 傾 向 共 同 必 備 之 能 力 ( 郭 靜 姿 等 , 2 0 0 7 ), 如 表 2 所 示 。
除 上 述 五 個 共 同 評 量 的 能 力 之 外 , 編 製 者 亦 考 慮 到 各 類 資 優 才 能 特 定 能 力 之 需 求 , 增 列 必 要 的 評 量 項 目 。 因 此 , 另 就 各 類 別 資 優 才 能 之 所 需 , 增 列 兩 項 分 測 驗 , 以 評 量 該 類 別 重 要 且 必 備 之 能 力 , 而 這 些 能 力 是 在 性 向 測 驗 及 術 科 測 驗 中 未 評 量 到 的 部 份 , 但 能 以 團 體 測 驗 方 式 實 施 者 , 為 增 列 之 優 先 考 量 ( 郭 靜 姿 等 , 2 0 0 7 )。
表 2 非 語 文 測 驗 ㄧ 覽 表
資 料 來 源 : 郭 靜 姿 、 何 榮 桂 ( 2 0 0 7 )
由 上 可 知 , 藝 能 傾 向 測 驗 之 內 涵 主 要 係 針 對 藝 術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在 音 樂、視 覺 - 空 間 及 肢 體 動 作 能 力 各 方 面 應 有 的 統 整 表 現 能 力 , 分 析 各 類 資 優 之 能 力 特 質 , 找 出 共 同 所 需 之 能 力 特 質 項 目 為 1 . 空 間 定 向 ( S p a t i a l O r i e n t a t i o n ), 2 . 知 覺 速 度
( P e r c e p t u a l S p e e d ), 3 . 系 列 統 整 ( S e r i a l I n t e g r a t i o n ), 4 . 視 覺 記 憶 ( V i s u a l M e m o r y ), 並 納 入 ㄧ 般 非 語 文 測 驗 項 目 之
注 意 力 ( A b i l i t y t o F o c u s ) 與 聽 知 覺 ( A u d i t o r y R e c e p t i o n ),
再 加 上 依 各 資 優 類 別 所 需 能 力 之 不 同 , 各 增 列 兩 項 分 測 驗 , 以 性 向 測 驗 及 術 科 測 驗 未 評 量 到 , 而 能 以 團 體 測 驗 方 式 實 施 之 紙 筆 測 驗 為 考 量 , 以 評 量 該 資 優 類 別 重 要 且 必 備 之 能 力 特 質 , 整 合 之 測 驗 內 涵 包 括 空 間 定 向 、 知 覺 速 度 、 系 列 統 整 、 視 覺 記 憶 、 注 意 力 與 聽 知 覺 。
第 四 節 國 小 舞 蹈 優 異 學 生 之 特 質
臺 灣 地 區 舞 蹈 教 育 自 1 9 8 7 年「 特 殊 教 育 施 行 細 則 」公 布 施 行 之 後 , 正 式 納 入 特 殊 教 育 資 優 教 育 類 的 行 列 , 根 據 教 育 部( 2 0 0 6 )「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標 準 」修 正 條 文 , 對 於 藝 術 才 能 優 異 學 生 訂 定 之 鑑 定 標 準 調 整 如 下 :
藝 術 才 能 優 異,指 在 視 覺 或 表 演 藝 術 方 面 具 有 卓 越 潛 能 或 傑 出 表 現 者;其 經 鑑 定 後 應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標 準 之 ㄧ :
( 一 ) 前 述 任 一 領 域 藝 術 傾 向 測 驗 得 分 在 平 均 數 正 二 個 標 準 差 或 百 分 等 級 九 十 七 以 上,或 術 科 測 驗 表 現 優 異 者 , 並 經 專 家 學 者 、 指 導 教 師 或 家 長 觀 察 推 薦 , 及 檢 附 藝 術 才 能 特 質 與 表 現 卓 越 或 傑 出 等 之 具 體 資 料 。
( 二 ) 參 加 政 府 機 關 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舉 辦 之 國 際 性 或 全 國 性 各 該 類 科 競 賽 表 現 特 別 優 異 獲 前 三 等 獎 項 。
( 教 育 部 , 2 0 0 6 )
根 據 美 國 N a t i o n a l A s s e s s m e n t o f E d u c a t i o n a l P r o g r e s s i n
提 出 的 資 優 鑑 定 工 具 T I I ( 1 9 9 3 ), 對 國 小 舞 蹈 資 優 學 生 有 明 確 的 定 義 及 標 準 :
( 一 ) 技 巧 ( S k i l l s )
1 . 身 體 的 控 制 ( P h y s i c a l C o n t r o l )
2 . 協 調 性 和 敏 捷 性 ( C o o r d i n a t i o n a n d A g i l i t y ) 3 . 空 間 知 覺 ( S p a t i a l Aw a r e n e s s )
4 . 記 憶 和 反 應 ( M e m o r y a n d R e c a l l ) 5 . 節 奏 感 ( R h y t h m )
( 二 ) 動 機 ( M o t i v a t i o n )
1 . 注 意 力 ( A b i l i t y t o F o c u s ) 2 . 堅 持 不 懈 ( P e r s e v e r a n c e )
( 三 ) 創 造 力 ( C r e a t i v i t y ) 1 . 善 於 表 現 ( E x p r e s s i v e n e s s )
2 . 動 作 的 質 地 ( M o v e m e n t q u a l i t i e s ) 3 . 即 興 創 作 ( I m p r o v i s a t i o n )
綜 上 所 述 , 國 小 舞 蹈 優 異 學 生 之 特 質 , 表 現 在 技 巧 方 面 的 , 包 括 對 身 體 的 控 制 、 協 調 性 、 敏 捷 性 、 記 憶 和 反 應 ; 表 現 在 感 知 覺 方 面 的 特 質 , 包 括 對 音 樂 刺 激 、 節 奏 和 動 作 的 感 覺 與 空 間 知 覺 ; 表 現 在 創 造 力 方 面 的 特 質 , 包 括 動 作 形 式 、 編 舞 、 即 興 創 作 等 , 將 思 想 、 動 作 與 情 緒 的 整 合 達 到 一 致 的 呈 現 。
第 五 節 舞 蹈 表 現 實 作 評 量 之 內 涵
1 9 8 1 年 , 臺 灣 地 區 成 立 舞 蹈 教 育 實 驗 班 , 設 班 以 來 , 對
5 . 以 起 跑 至 檢 起 第 二 塊 木 塊 衝 回 起 跑 線 所 需 時 間 為 成 績 。 成 績 以 0 . 1 秒 為 計 算 單 位 。
( 二 ) 彈 性 測 驗 方 法 :
1 . 伸 直 手 臂 於 牆 上 點 一 記 號 。
2 . 雙 臂 向 後 向 前 振 擺 , 屈 膝 全 足 著 地 , 身 體 前 屈 9 0 度 , 當 雙 臂 向 前 上 振 時 , 迅 速 躍 起 , 全 身 伸 直 , 手 臂 伸 直 , 於 最 高 點 時 在 牆 上 劃 一 記 號 。 如 圖 3 及 圖 4 所 示 。
3 . 以 兩 點 間 之 垂 直 距 離 作 為 成 績 , 以 公 分 為 計 算 單 位 。 4 . 試 跳 三 次 , 取 最 好 的 一 次 成 績 。
5 . 足 跟 離 地 就 算 一 次 起 跳 。
圖 1 敏 捷 性 測 驗 a 圖 2 敏 捷 性 測 驗 b
圖 3 彈 性 測 驗 a 圖 4 彈 性 測 驗 b
( 三 ) 立 位 上 身 體 前 屈 柔 軟 度 測 驗 方 法 :
1 . 測 驗 參 加 者 直 立 於 台 上 , 雙 足 併 攏 , 足 尖 與 台 前 緣 對 齊 , 如 圖 5 所 示 。
2 . 雙 腿 伸 直 上 身 緩 緩 前 屈 , 雙 臂 下 垂 , 雙 手 五 指 併 攏 伸 直 ,
如 圖 6 所 示 。
3 . 測 量 手 指 尖 與 台 面 的 距 離 , 以 公 分 為 計 算 單 位 , 指 尖 低 於 台 面 所 測 得 的 成 績 為 正( + ), 指 尖 高 於 台 面 所 測 成 績
3 . 測 量 手 指 尖 與 台 面 的 距 離 , 以 公 分 為 計 算 單 位 , 指 尖 低 於 台 面 所 測 得 的 成 績 為 正( + ), 指 尖 高 於 台 面 所 測 成 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