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並非每個病人在家屬同意後都能如願地進行器官捐贈,器官捐贈工作像是跟 時間賽跑,講求時效,但家屬卻需要經歷悲痛、掙扎與時間的沉澱,才能回過神去 思考這樣意義重大的一件事。在家屬幾經掙扎的決定後,未完成器官捐贈,不只是 醫療團隊覺得惋惜,對於好不容易做出決定的家屬而言,心中的遺憾及錯愕更是需 要被持續地關懷。
以上案例都是研究者實際接觸的個案,透過實務經驗的器官捐贈案例整理分 享中可看見,當面對病人生命的不確定性或是即將消逝,家屬內心的預期性悲傷、
焦慮、慌恐、不知所措等複雜情緒是可想而知的。目前屍體器官捐贈的主要來源為 腦死病人,大多因車禍、高處跌落、溺水等意外而造成無法回復之頭部外傷、中風、
顱內出血、腦部病變、腦缺氧症等(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2010;李宥儒,2016;
柯 文 哲 , 2003 ) 。 而 從 Holmes 與 Rahe (1967) 的 社 會 再 適 應 量 表 ( 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SRRS)1中可見,當親人遭逢意外或面臨死亡等重大變 故,個人是處於最高層次的危機當中。在這一個突發的危機事件,醫務社工與家屬 的工作就更顯重要且有其絕對的必要性。另外,Berntzen 與 Bjørk (2014) 提及在 器官捐贈期間,照顧家屬被當作是最具有挑戰性的。因此,醫務社工如何引導家屬 適時地表達抒發情緒,並協助發展應對方式是非常值得進一步探討。
在台灣,醫務社工於器官勸募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王思涵,2012),然在研 究者的實務工作經驗中,也經常背負著醫療團隊的期待,擔負起器官勸募的重大責 任,而產生了不少勸募數量的壓力。除此之外,當背負著醫療團隊的期待去面對充 滿哀傷情緒的家屬時,內心容易產生拉扯的衝突,不知如何向家屬開口勸募,因此
1 1967 年由二位精神科醫師 Thomas Holmes 和 R. H. Rahe 發展出社會再適應量表(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SRRS),其列舉每個人可能經歷的生活變動事件,並計算個人於某時期 所承受壓力的程度。
引發了研究者想要探討醫務社工與家屬工作中所遭遇的困境挑戰,以及因應的策 略方法。再者,了解醫務社工本身對於器官捐贈的看法,對與家屬工作態度及成效 的影響為何。
在器官捐贈實務工作經驗中,經常遇到病人生前未表明意願,以至於必須交由 家屬做決定,研究者以臨床經驗歸類,發現家屬考量同意或拒絕器官捐贈的原因有 許多,例如:家屬以想保留全屍、不捨病人再次開刀、本身反對器捐等理由拒絕;
即使病人曾口頭表明器官捐贈,且大多數家屬也認同,但由於家中具有權威的人物 反對而拒絕。然而,仍有家屬認同器官捐贈理念,以替病人積功德、希望對社會有 貢獻、幫助更多的人、病人生前善解人意、孝順、有愛心、熱心助人等特質,來揣 測其會贊同器捐等原因,而主動提出器官捐贈;此外,縱使家屬本身不認同器官捐 贈,但為了完成病人器官捐贈之心願而答應器官捐贈;以及,癌末病人在接近生命 末了時,想要對社會有所貢獻,和家屬溝通討論後,自行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而捐 贈眼角膜等。然而,上述第二個案例的媽媽因無法得知器官捐贈是否為病人所願 意,而心裡感到忐忑不安及猶豫不決,由此可見,病人若曾主動表明器官捐贈意願,
家屬做決策時也會更加肯定及有力量,然在華人社會中,談論死亡是一大禁忌,較 少在家人間討論,因此引發研究者想了解醫務社工在民眾未習慣表達個人意願、保 有全屍等風俗觀念的挑戰情境中,如何進行器官勸募工作?
於急迫且短暫的時間內,讓家屬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有賴於社工與醫療團隊 間的積極合作。器官捐贈採取醫療團隊合作的工作模式,而在整個器官勸募及捐贈 過程中,醫務社工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除了要面對本身的價值 觀及內心衝突外,也必須學習如何與醫療專業團隊人員進行溝通協調;再者,擔任 主要與家屬工作的專業人員,過程中必須面對病人即將死亡的事實、家屬悲傷且不
知所措的情緒,如何給予家屬情緒支持、心理輔導等關懷服務,以及在適當時機進 行器官勸募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研究者針對從事器官捐贈工作的醫務社 工,與捐贈者家屬的服務經驗做一深入的探討,透過此研究了解不同醫院的社工與 家屬工作的獨特經驗及做法,並尋找對器官捐贈未知的答案,以增進實務工作能力 及技巧,並提供有心從事器官捐贈之醫務社工明確的指導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