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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臺灣本土文化主要於解嚴(1987)後開始受到重視,至今已逾二十五載。其間,臺 灣本土文化之面貌逐漸轉變,而臺灣音樂之內涵亦隨之變換,並反映於學校教育之中。

有關臺灣音樂之類別,陳郁秀(2008)將之分為原住民音樂、漢族傳統音樂、當代音樂、

流行音樂等四類,因此本研究以高中音樂教科書為研究對象,探究其臺灣音樂教材內 容,透過研究者自編之類目表,分析目前國內六家出版社高中音樂教科書之原住民音 樂、漢族傳統音樂、當代音樂、流行音樂等臺灣音樂內容。

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三節分別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四節針對相關名詞進行解釋,第五節則說明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文化是人類社會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之文物、制度等,英國文化研究學者 William 於 1981 考察字源,認為「文化」一詞有「全部生活的方式」及「藝術與學習」

兩種意涵(引自黃俊銘,2010)。藝術於文化中提供非語文的溝通形式,使人們分享源 自生活的思想與情感,是人類文化的結晶,也是人類生活重要的一環(教育部,2008a)。

音樂在各類藝術中有獨特之表現方式,其發展與人類文化緊密交織。由其起源來 看,音樂有時是一種溝通方式,有時伴隨著宗教儀式出現;或許是來自勞動時的節奏模 式,也可能是由社交活動而來之歌舞(Bailie,1999)。由於音樂自人類生活互動中產生,

與文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在不同區域民族的歷史文化與地方人文影響下,會以 其獨特之文化風格表現出來,形成各地特有原生型音樂,即該地之本土音樂。此種音樂

產生於民間,是一方水土養育出來的文化果實,它不僅是當地百姓自娛自樂的主要方 式,還兼有傳授知識、風俗禮儀、社會交往等功能,是該地域文化之呈現(龔妮麗,2000;

Reimer,1989)。

臺灣音樂的形成,主要受到原住民、漢族之生活文化,以及荷蘭、西班牙、明鄭、

清廷、日本、國民政府等統治政權之影響。現存最早之臺灣音樂是由南島語系移民帶入 島內,即現稱之臺灣原住民音樂;漢族移民則於明鄭治臺(1661-1683)後大量移居臺 灣,帶來閩南、廣東的民間音樂,由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末間蓬勃發展,留下豐富的漢 族傳統音樂。在明鄭勢力進入臺灣之前,臺灣的地理位置先後吸引西班牙和荷蘭登臺殖 民,於傳入基督教的同時帶來教會音樂,西式音樂一度出現於臺灣;其後,西式音樂於 清領期間(1683-1895)透過教會學校之西樂教學打下基礎,並在日治期間(1895-1945)

透過學校教育在臺灣生根發展。1930 年代,新的通俗歌曲在社會大眾間廣為流行,至此 開啟臺灣流行音樂之發展(陳郁秀,2008;簡後聰,2000)。

在不同族群與政權文化之滋潤與衝擊下,臺灣音樂發展出豐富多元之樣貌與內涵,

然而,過去為配合統治政策之需求,臺灣音樂未必能以完整全貌呈現,此情形在日治、

解嚴前之學校音樂教育中可見一斑。日治時期,日人在臺逐漸建立起教育體制,並以教 育文化事業作為鞏固政權、控制思想之手段,一方面於音樂課程中傳授西方音樂理論,

另一方面則透過日本歌曲傳遞日本文化,達成「皇民化」之教育目的。國民政府遷臺

(1949)後,學校音樂教育同樣是以西方音樂為主,並配合反攻大陸政策之需要,以強 調民族意識、發揚愛國情操之愛國歌曲、中國樂曲作為主要素材。上述政權之學校音樂 教育皆有強化國族意識之目的,並以西樂理論為主要教學內容,奠定西式音樂在臺發展 之基礎,而臺灣原住民、漢族傳統音樂在教學中則少被提及(林瑛琪,2010;林蘭芳,

2002;康瓊文,2000)。

對於臺灣原住民、漢族傳統音樂之重視,肇始於本土運動之興起。1951 年美國國會 通過《共同安全法案》(Mutual Security Act),提供臺灣政經支援,而美國文化亦隨之進

入,影響臺灣藝文發展。1960 年代末期,文學界出現對西方文化入侵之反思,掀起本土 運動風潮,引發知識份子開始廣泛重視包括音樂在內的民間藝術,如許常惠與史惟亮於 1966 年發起民歌採集運動,即為「尋根」、「回歸鄉土」思潮之表現;1970 年代由青年 學子主導之校園民歌運動以「用自己的語言,創作自己的歌曲」為口號,亦為對西方文 化之反動。在民國七十六年(1987)戒嚴解除後,社會各層面開始解構變遷,隨著政黨 競爭、社會多元及國際局勢改變,各界對於教育改革之訴求日益強烈,鄉土教育便在這 樣的環境背景下興起(徐麗紗,2008;許嘉文,2005)。

鄉土教育首先出現於國中小階段,起初以地方政府倡導之母語教學政策為主,其後 影響力擴及中央政府。民國八十二年(1993)、八十三年(1994)教育部修訂發布國小、

國中課程標準,揭示「愛家、愛鄉、愛國」之目標,並於其中增設國小「鄉土教學活動」

及國中「鄉土藝術活動」等科目,將臺灣原住民、漢族傳統音樂定位為鄉土藝術,納入 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課程。隨著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鄉土教育不再單獨設科,而是融入 各學習領域課程中。由於鄉土教育強調學生對於生活周遭人事物之關懷,因此在藝術與 人文學習領域中,相關內容主要出現於第一、第二學習階段之分段能力指標(吳俊憲,

2008;姚世澤,2003;施韻涵,2003;教育部,2008a),而第三、四階段則將範圍擴大 至不同文化之藝術風格。

高中階段方面,亦可看見鄉土教育內涵出現於課程標準中,就音樂科來看,民國八 十四年(1995)修訂之《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即在欣賞教材中提出「介紹鄉土及其他民 族的音樂」作為呼應。為銜接九年一貫課程,高中課程於民國九十三年(2004)修訂課 程暫行綱要,鄉土教育之內涵於其中亦有所改變,以音樂科而言,欣賞教材中指出教材 內容應包含「本土民族音樂之聆聽與賞析」,以「本土」取代象徵家鄉情感之「鄉土」, 凸顯出相對於外來文化之特性。在上述課程修訂中,有關臺灣音樂教材之規範主要出現 於欣賞教材中。在民國九十七年(2008)修訂之課程綱要中,為強調審美與欣賞之重要 性,將審美與欣賞教材由原先之排序第四改列於第一,以本土音樂、世界音樂、西洋音

樂等音樂風格作為欣賞教材之類別,並明確標示本土音樂之內容包括臺灣原住民音樂、

臺灣傳統音樂、臺灣當代音樂、臺灣當代作曲家及作品之認識與賞析,提供臺灣音樂教 材具體指引(教育部,1996;教育部,2004;教育部,2008b)。綜觀中小學課程沿革,

學校教育對臺灣音樂之推行由原住民、漢族傳統音樂等鄉土面向逐漸擴大,範圍涵蓋當 代音樂,補足日治、解嚴前臺灣音樂之空缺,以較完整之面貌呈現於學校音樂課程。

根據研究者之教學經驗,學生面對臺灣音樂時,常將之視為傳統、不符合時代的,

因而學習意願較低。然而,臺灣音樂是臺灣本土之文化遺產,除了反映各時期族群生活,

更與歷史發展、社會變遷緊密交織,可說是這片土地之重要瑰寶,除了須加以珍視、保 存,更應藉由學校課程予以傳承,拉近學生與臺灣音樂之距離,使學生領略臺灣音樂之 內涵與美感。

課程為實現教育目的之方案,教科書則是傳遞課程的媒介,廣義而言,包括課本、

學生習作、教學指引,及隨同各科課本使用之各種媒體教材;狹義來說,則是指依據政 府公布之課程標準或綱要所編輯之學生課本。作為教育的工具,教科書在教學過程中擔 負重要的角色,既是教師教學之重要依據,也是學生獲得知識的主要來源,除此之外,

在課程綱要之指引下,教科書承載精選知識,形塑社會價值,是文化、教學、出版和社 會的交會點,因此,深入分析教科書,將有助檢視其知識選用、教材設計等相關內容(周 珮儀,2006;鄭世仁,1992;藍順德,2006)。

國內音樂教科書分析之學位論文,研究對象方面以國中小階段為主,共計 30 篇,

有關高中階段僅 1 篇,後者之研究對象為 2004 年課程綱要修訂前之高中音樂教科書(李 慧美,2004)。上述研究中,與臺灣音樂教材相關之研究共 4 篇(朱維珍,2007;李慧 美,2004;林錦慧,2009;林蘭芳,2002),另外,則有 4 篇研究之分析內容涉及臺灣 音樂教材(李依玲,2006;李宛蓁,2008;汪怡琳,2007;康瓊文,1999),透過此 8 篇研究,可知臺灣音樂教材於解嚴後份量漸增,且教材漸趨生活化,然而教科書仍存在 偏重西洋古典音樂,或選材之音樂類型、教材類別分布不均之情形。

高中音樂課程自 2004 年發布修訂發布暫行綱要,迄今已近 10 年,其間於 2008 年 修訂一次,然觀看國內音樂教科書分析之研究,尚未出現以高中音樂課程暫行綱要或正 式綱要為依據之研究,因此,本研究欲探知現行高中音樂教科書,包括三民、育達、泰 宇、華興、新文京、謳馨(依筆劃排列)等六個版本之臺灣音樂教材內容。由於臺灣音 樂包括原住民音樂、漢族傳統音樂、當代音樂、流行音樂等四類,且各類中又涵蓋不同 樂種,因此本研究欲探討教材之音樂類型;另外,依據高中音樂課綱提示,音樂教材包 括審美與欣賞、歌唱與演奏、即興與創作、音樂知識與練習等四類,因此本研究欲針對 臺灣音樂教材之教材類別進行探究;除了分析音樂類型與教材類別外,由於音樂人物與 曲目是反映歷史脈絡及構成音樂發展之重要部分,因此本研究將列表彙整各版本之音樂 人物、曲目選材,並進行類目之劃記分析。研究者期能透過本研究建構現行高中階段臺

高中音樂課程自 2004 年發布修訂發布暫行綱要,迄今已近 10 年,其間於 2008 年 修訂一次,然觀看國內音樂教科書分析之研究,尚未出現以高中音樂課程暫行綱要或正 式綱要為依據之研究,因此,本研究欲探知現行高中音樂教科書,包括三民、育達、泰 宇、華興、新文京、謳馨(依筆劃排列)等六個版本之臺灣音樂教材內容。由於臺灣音 樂包括原住民音樂、漢族傳統音樂、當代音樂、流行音樂等四類,且各類中又涵蓋不同 樂種,因此本研究欲探討教材之音樂類型;另外,依據高中音樂課綱提示,音樂教材包 括審美與欣賞、歌唱與演奏、即興與創作、音樂知識與練習等四類,因此本研究欲針對 臺灣音樂教材之教材類別進行探究;除了分析音樂類型與教材類別外,由於音樂人物與 曲目是反映歷史脈絡及構成音樂發展之重要部分,因此本研究將列表彙整各版本之音樂 人物、曲目選材,並進行類目之劃記分析。研究者期能透過本研究建構現行高中階段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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