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協助個案規劃建置 KMS,並分析紀錄個案特殊的情境,

歸納出符合內部創業團隊建置 KMS 的考量因素。延續第二章文獻探討的方向與 本研究的目的,盡可能的找尋多種資料來源,以期研究結果的完善,將採行「個 案研究法」、「深度訪談法」與「觀察法」,從實務面探究個案真實的背景、環 境與需求。

第一節 研究方法 一、 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Case Study)是以一個整體的社會單位為對象,該單位可能是個人、

家庭、社會團體、社會機構,採用各種方法,收集有效的完整資料,並對所研究 的個體作深入探討與分析(王文科,1990)。引述學者 Benbasat, Goldstein & Mead (1987)比較了Ying (1985)和Bomona (1985)對個案研究的目的分為幾階段的看法(引 自張紹勳,2004)。Benbasat 等人發現單一個案研究比較適合理論產生的初期以及 理論測試的晚期,研究的個案具有啟示性,同時,對某些理論的測試是關鍵的;

而多個研究比較是合作敘述性分析,或者理論的建立與測試。下頁表3-1整理出不 同學者對於不同個案研究階段與個案數目選擇之間的看法。

表3-1 個案研究的階段

研究階段 Ying(1985)架構 Bomona(1985)架構 個案數目

探索階段 敘述階段 瞭解階段 單一或多個

隊中幾名成員訪談。如此,能夠盡量滿足需求的涵蓋性,並確保與負責人的思維 一致。

三、 觀察法

觀察研究法(Observation Survey)屬於一種科學的質性研究方法,研究者可透過觀 察法立即實地觀察到現象或行為的發生(蔡保田,1987)。依觀察者與被觀察者的關 係,可分為參與觀察研究(Participant observation)及非參與觀察研究(Non-participant observation)。本研究因研究者於該部門實習,成為部門團體中的一份子,實際參與該

Pinchot(1985)將內部創業(Intrapreneurship)定義為:公司內部的創業精神。

換言之,當個人確認組織需要以創新來達到變革時,他會在組織內倡導

那麼有無可能找到勇於承諾、專注於巨量資料技術的團隊與組織呢? 幸運地,

過去五年籌辦本土社群活動的經驗,讓我有機會接觸到許多勇於投入巨量資料 產業的組織與團隊,經過進一步互動與對組織文化的瞭解,選擇加入 B 部門 的團隊。因為團隊有對社群開放的網路基因,無論是投入開放政府資料或生活 資料科學團隊等計畫,都是非常具體的證明。其次,B 部門的產品能延續我過 去在系統管理方面累積的知識,該團隊也最認同這些知識的價值。最後最重要 的是 B 部門團隊的三大靈魂領導人物願意給我見習的機會,而且B 部門的團 隊技術高手雲集,是一個很活潑而有活力的團隊…。」從該員工以上的發言可 以發現,B 部門確實是一個組織內部長成的新創團隊,而本研究中,為強調此 部分,則稱 B 部門為新技術部門。

所謂的新技術是指在 Apache 軟體基金會(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ASF)中某個專案所開發。B 部門除了藉此技術開發自有產品拓展國內外市場,

也透過 A 公司與相關的國際技術大商結下聯盟,試圖擴大市場版圖。Apache 軟體基金會(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ASF) 創立於1999年,是專門為支援開 源軟體專案而辦的一個非營利性組織。在它所支援的 Apache 專案與子專案 中,所發行的軟體產品都遵循 Apache 授權條款。

二、 顧客知識管理系統

B 部門目前提供客戶的服務大多傾向「專案式」的顧問服務,因此,客 戶的意見反饋會是部門間跨團隊溝通的重要項目。除此之外,對部門來說,每 個專案的執行也會從顧客端獲得重要的產業資訊,而這類資訊會經由部門成員 內化為個人的知識,再轉而外化分享給部門其他的成員。這也是部門欲建立知 識管理系統的主要目的,從協助不同產業客戶的各個專案中,累積各個產業的 知識,發掘各產業在 Big Data 技術的需求與應用,轉而開發出更符合市場需 求的產品。

本研究為強調 B 部門期望能將個別員工在顧客端收集的資訊,轉化為知 識後分享在團隊中,故稱之為顧客知識管理系統。

第三節 研究限制

二是研究者會刻意選擇某些特別突出的資料(Miles & Huberman,1994;Shweder,

1980)。研究者的主觀反應則是指研究者對於研究對象或環境產生的影響,例如訪

三、質化研究的內外部推論限制

本研究採取個案研究法,範疇確實僅依據 B 部門的情境,屬於質性研究。

對於質性研究而言,若欲透過研究結果進行推論,則釐清內部推論與外部推論的 不同是很重要的(Maxwell,1996)。所謂內部推論指的是對於研究情境或對象的推 論;而外部推論指的則是研究結果可以推論到研究以外的對象或情境。若是研究 對象或情境為特殊案例,不具普遍性,那麼研究的發現便有可能不具有外部推論 性。

關於質性研究究竟能否進行外部推論並無定見。Ragin (1987)、Yin (1994) 等 學者曾指出「質化研究通常是基於可推及其他案例的理論發展而來的,而不是建 立於經過特別方式抽樣得來的案例,故具有可推論性」;Hammersley (1992) 則列 出了支持質化研究外部推論的特質,包括「其他情境中類似的動力與限制」、 「研 究現象的普遍性或深度」等。然而,儘管由上述學者分析可以證明質化研究的外 部推論應有其可信度在,但其終究無法如同隨機抽樣的研究一般可精確地利用研 究結果進行推論,故此亦為本研究的限制之一。

四、個案公司第一手資訊有限

個案公司雖屬於上市公司,部分資訊可從年報得知;但仍有少數與研究相關 的資訊不得從而得知,例如:公司內部運作實況。本研究屬於單一個案研究,且 因需求來自組織中單一部門,並考量時程的限制,並無擴大研究範圍至整個公司,

故,初級資料的採集僅限於 B 部門,對 A 公司的認知僅透過次集資料或是有限 的觀察記錄,容易落入主觀判斷的偏頗問題。另外,在研究的過程中,受時程與 成本等資源有限的情境所限,可能導致最終開發或選用的系統,無法全然滿足個 案部門的知識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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