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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基於以上考量,本研究中針對現行規範中有關木構造高度、混合式構造、以 及直交集成板等規定進行檢討,並提出適當之修訂建議。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重 要 性

木構造建築物除可提供其它構造難以達到的舒適性之外,建材本身所具備之 永續、環保特性與絕佳的固碳能力遠非其它傳統建材所能比擬。尤其近年來世界 各國對於全球暖化及碳排放量等議題日益重視,更突顯出木構造相對於其它建築 工法之優勢。由於先進國家對於現代木構造建築型式及工程木材在耐久、耐震、

耐候、及防火等性能方面已累積了相當多的研究成果、並發展出各式工程技術及 應對策略,各國政府已逐漸放寬都會區木構造建築之高度限制,大幅提升了木構 造之建築誘因。

受到木材來源有限及材質不甚穩定之影響,木構造在國內一直未能成為主要 的建築型式之一,加上現行法規對於木構造之構造形式、高度、與設計方面之規 定不甚完備或不合時宜,導致木構造建築物在國內推廣不易。為提升業主之使用 意願,本研究中將參考國內外相關規範及技術發展現況,針對現行法規中不合時 宜或未臻完備之處提出修訂建議。預計之工作項目如下:

1. 檢討現行木構造建築物之高度及樓層數規定 2. 增列「混合式構造」相關規定

3. 增列「直交集成板」相關規定

4. 檢討現行木構造設計規範中有關載重組合之規定

5. 檢討木構造 (及混合構造) 之結構系統韌性容量 (R 值) 計算方式及合理性 6. 檢討現行法規中所引用之 CNS 或其他國家材料標準之適用性及更新之必要性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本研究預計採取之研究方法如下:

1. 蒐集北美、日本等地相關木構造之法規(見圖 1.1 及 1.2)與實際案例

蒐集最新版美國 IBC[9]、ASCE [10]、AWC[12~15]等機構所出版之木結構設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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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與規範、以及日本木質構造設計規準等資料加以摘要及翻譯。CLT 之研究 主要參考北美NDS、CLT Handbook,日本 CLT 關連告示等解說書、CLT 建 築施工設計手冊,及歐盟 EN 16351:2015 Timber structures-Cross laminated timber. Requirements,進行相關章節爭增訂;

2. 進行美、日、台木構造法規比較與研析

以我國現行法規為主,將美、日法規與其進行比較與研析,了解其中之差異,

以利進行修訂;

3. 並以美國木構造法規作為主要參考依據,研擬法規修改草案

以美國現行法規為主,除因國內有關木構造建築的建材,以北美木材的市佔 率最高,無論是制度、法規、設計資料等皆相當完備 (日本現行之「框組壁 工法」亦是源自北美(2 × 4)之木構造建築工法);

4. 徵詢並匯集產官學研各方意見

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本案所提出之法規修正建議進行座談以檢討相關建議之合 理性。

相關步驟請參考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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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9] (b) ASCE 7[10]

(c) Manual for Engineered Wood Construction [12] (d) SDPWS[13]

(e) National Design Specification [14] (f) NDS Supplement [15]

圖 1.1 美國(木)建築構造主要設計法規及美國木材學會(American

Wood Council)出版之木構造設計手冊及規範[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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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DS (b) CLT Handbook US Edition

(c) CLT 關聯告示解說書 (d) CLT 建築施工設計手冊

(e) EN 16351:2015 Timber structures-Cross laminated timber. Requirements

圖 1.2 CLT 專章研擬及建議之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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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3 研究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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