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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界定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界定

一、 研究範圍

地理環境部分,鹿谷鄉位於南投縣西南部,東與信義、水里鄉接鄰,北以濁 水溪和集集鎮相隔,西南與竹山鎮相接,面積約 141 平方公里,34境內多山,地 勢由西北向東南逐漸升高,有東埔蚋溪和清水溝溪流經,地形多樣變化大。35本 研究劃定以現有行政村落作基準,共計有:初鄉、鹿谷、彰雅、廣興、內湖、竹 林、竹豐、和雅、鳳凰、永隆、秀峰、清水、瑞田等十三村,如下圖 1-3-1。

在時間範圍,本研究從清代開發算起經日治、光復後至今,惟早期開發史料 較不足,故將重點放在清代中葉後至今的三個階段。廟宇部分,本研究所定義土 地公,是指聚落居民所立廟奉祀的土地公,即一般所謂的「土地公廟」、「福德正 神」,至於墳墓旁的后土,與民宅商家中、工廠或私壇供奉的土地公神像,則不 列入統計範圍。另外在山林荒野中因早年開發所設立,如今已荒廢棄置無人祭拜 的土地公廟,以及屬於「地基主」性質者亦不列入本研究中。36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鹿谷鄉土地公廟與聚落發展的關係,試圖重現清代至今土 地公信仰變遷與社會發展的相關脈絡。田野調查法有其特殊性,常能在訪查過程 中發現意外的研究收穫,或探詢到未曾被發現的史料證據。因此,本研究主要採 用田野調查法來蒐集鄉內十三個村落的土地公信仰資料,以觀察描寫的方式投入 研究現場,透過本身的參與來觀察紀錄土地公廟的設置緣由、外觀型制、神像配 祀、區位分佈、角色機能、信仰組織、神蹟史誌、與周遭環境的變遷繃,利用照 片與表格記錄等方式保存相關資料,以便整理撰寫。此外,本研究輔以土地公信 仰與聚落開發的文獻探討,尋求詮釋訪查結果的初步概念,進而歸納出本鄉土地 公信仰與聚落間的實質內涵,作為將來分析探討的基礎。

田野調查法是以實地踏勘觀察和訪談為主要蒐集資料的研究方法,以下簡述 本研究使用方法:

34 羅美娥等:《臺灣地名辭書》卷十《南投縣》,頁 334-335。

35 林朝綮:《南投縣地理志地形篇、地質篇稿》,頁 265。

36 地基主指的是過去留在這塊土地的亡魂。因為臺灣是移民社會,以前有人為了生活奔波、戰亂、

意外等等原因而客死他鄉異地荒郊田野,因為我們無法知道這些過去的事情,、、因此在建房 子之前,就先拜這些「地基主」。房子建好後或每逢年節,仍要固定祭拜。參看張珣、葉春榮:

《臺灣本土宗教研究:結構與變異》〈厝、祖先與神明-兼論漢人的宇宙觀〉,台北,天南,2006,

頁 38-39。

(一)實地踏勘觀察

人類的生活遺跡往往銘刻於空間之中,觀察生活空間可以讓我們更深刻而細 膩地看到歷史的痕跡。土地公信仰在鄉間田野中即是廟宇的具體型態以及居民的 各種祭拜儀式來表達,透過實地的踏勘觀察,不僅能將各村落土地公廟的風貌完 整呈現,對建築型制與廟庭周遭環境進行解讀,也能發現聚落居民人與土地公信 仰的真實互動。

(二)訪談法

本研究使用「半結構式」與「無結構性」的訪談等二種。

1. 半結構式的訪談:為事先擬定訪談大綱,對本次訪談的主題和問題已清楚載 明,通常用於特定人物,如:村鄰長、地方耆老、廟宇祭祀組織負責人等,

此種方式的優點在於可讓受訪者事前準備,回憶故事內容及整理思路,且透 過關係人士的引介,增加受訪者講述的意願,並能安排一段完整的時間與完 善的環境接受訪問,使訪問過程順利流暢。

2. 無結構性的訪談:屬於「非正式的對話訪談」,主要是使受訪者能自由表達 自己對某些事情的看法或感受,訪談的對象是隨機選擇,主要針對到廟宇祭 拜的信眾或附近居民等。此種方式雖無半結構式訪談具穩定成果的優點,但 卻往往有意外的驚喜,例如:在田地裡採訪時,受訪者一面工作一面述說,

並能指出事件發生的地點,增加故事採集的真實性,有時也會因講述環境的 不同,讓受訪者回想起更多寶貴訊息。

上述二種訪談主要針對於土地公廟的沿革演變、信仰組織、神蹟逸事以及聚 落產業發展等,有助於釐清信仰與地方聚落的實質互動關係,輔助廟宇硬體外觀 記錄的不足。

因土地公屬常民化的信仰,一般留下的碑記文獻紀錄有限,加上先民在草闢 台灣之際,文風不盛,文字紀錄一定遠不及口傳心授,何況古今人事,非文字可 及載錄,37所以,下面研究中筆者引用許多聚落居民的口述,來呈現本鄉各地的 開發概況與土地公信仰風貌。鄉土聚落的發展是富有地方色彩的歷史,而當地居 民更是實際和土地接觸的第一線,因此,透過他們的生活經驗分享,將可具體瞭 解人們對在地歷史與信仰文化的詮釋。

37 吳學明:〈鄉土史料與鄉土史教學〉,《「鄉土文化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 199。

圖 1-3-1 鹿谷鄉各村分佈圖

資料來源:摘自《臺灣地名辭書》卷十《南投縣》,頁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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