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將運用兩年的時間,預定在第一年進行第一次全國性電話訪問,以 及焦點團體研究法,探討台灣民眾的台灣認同之起源以及測量方式,並運用所 的成果,建構測量工具,進行大規模的抽樣調查。第二年則運用前一年所蒐集 資料,分析台灣人認同對於民眾政治態度以及政治行為的可能影響,並進一步 研擬測量工具,進行第二次的全國性電話訪問。由於焦點團體研究法在國內政 治學界的運用並不多見,因此,以下將詳述這種研究方法的特性以及本研究採 用的原因。
壹、研究方法:電訪與焦點團體
一、電話訪問
本研究採用「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進行全省電話訪問來蒐集 資料。訪問對象是以設籍於台灣、年滿二十歲、具有投票權以及居住於住宅或 住商混合區之電話用戶為訪問母群。以下針對本次調查訪問之調查訪問範圍、
母群定義、資料蒐集方式及抽樣方法,茲分述如下。
(一)調查訪問範圍
訪問範圍為台灣地區(不含金門、馬祖)年滿二十歲以上的成年人為本次 調查的訪問對象,對於台灣民眾的族群認同、兩岸關係、和黨派立場等政治態 度,以及相關的政治行為,做系統的資料蒐集。
(二)抽樣方法
本研究的抽樣方法為電話簿抽樣法。分別以「中華電信住宅部 94 年版電 話號碼簿」、「中華電信住宅部 95 年版電話號碼簿」為兩次全國性電訪之母體 清冊,依據各縣市電話簿所刊電話數佔台灣地區所刊電話總數比例,決定各縣 市抽出之電話個數。先以系統抽樣法抽出各縣市電話樣本後,為求完整的涵蓋 性,再隨機修正最後二碼及四碼,以求接觸到未登錄電話的住宅戶。電話接通 後再由訪員按照戶中抽樣的原則,抽出應受訪的對象進行訪問。本研究為獨立 樣本電話訪問。
二、焦點訪談法
本研究另將採用焦點團體發的研究方法,探探索上述問題。有關焦點團體 法在國內政治學界的應用並不多,其中,系統性地對焦點團體介紹以及應用者
以游清鑫(2002)以及鄭夙芬(2004、2005)為代表。此處,僅簡單介紹焦點 團體法的歷史沿革、其優缺點以及分析策略。
(一)焦點團體的定義與應用
焦點團體研究法較為通用的定義是:一群具有某些特定特質(例如人口學 特徵、性格特徵、經驗、態度、信仰或行為)的人們(通常是 6~8 人),於一 個舒適輕鬆的環境裡,在主持人(moderator)引導之下,透過團體討論的方式,
提供與研究主題相關之質化資料的一種研究方法。其目的是去探索人們對某個 特定主題的態度及感覺,從而瞭解隱藏在其行為背後的原因。這個定義指出焦 點 團 體 是 一 種 有 具 有 特 定 目 的 、 大 小 、 組 成 份 子 及 程 序 的 特 殊 型 態 團 體
(Krueger and Casey, 2000:4)。換言之,焦點團體研究法的精神在於:(1)參與 者必須有相同的特質,以營造心理上可以分享經驗及意見的舒適環境;(2)主持 人不是參與者,其工作是依照設定的討論主題,提出問題讓參與者討論;(3)必 須是一種團體討論的形式,研究者方能觀察意見的形成過程及擷取團體互動的 效果;(4)產生的資料是質化資料,必須經過仔細謹慎且系統化的分析,團體討 論的資料才能提供一個意見、態度、產品或服務如何形塑的過程及發現探究其 內在的解釋因素。
在過去的廿年中,焦點團體研究法受到學術界的廣泛注意與應用,許多關 於焦點團體研究法的書籍與文章都指出,焦點團體是學術界最經常用來蒐集質 化資料的研究方法之一(Barbour and Kitzinger, 1999、Bloor et al., 2001、Byers and Wilcox, 1991、Greenbaum,1998、Krueger and Casey, 2000、Morgan, 1996、
Vaughn et al.,1996)。焦點團體研究法之所以成為一種廣泛應用的研究方法,
與其蒐集質化資料的能力、所蒐集之資料的性質、以及與應用上的多元性有 關。就蒐集質化資料的能力而言,焦點團體研究法強調塑造一個讓參與者願意 及可以談話的環境,以鼓勵參與者針對研究者有興趣的主題互相對談、問彼此 問題、對彼此的經驗或觀點做出評論,此一研究方法的精神即在於透過討論的 集體行為,來蒐集與人們意見及行為有關的資訊。而在資料的蒐集過程中,誠 如 Byers 與 Wilcox (1991:64)所言:「焦點團體提供研究者看到過程進行的機 會,研究者得以觀察變遷如何在參與者之間及討論之中發生、參與者如何回應 問題,以及他們彼此間的互動情況。」因此,不論就資料提供者的提供方式或 研究者的觀察角度而言,焦點團體研究法都是一種相當有效的研究工具。
就焦點團體所蒐集之資料的性質而言,Kitzinger 與 Barbour (1995:5)也認 為:「焦點團體非常適合用探索人們的經驗、意見、期望及關心的事,尤其有 利於讓參與者自發性的塑造自己的問題、構想及概念,並以自己的言語來說明 自己的重點。」因此,以焦點團體研究法所蒐集的資料,相當符合質化資料在
發現探索新事物(exploration and discovery)、瞭解意見態度的背景脈胳及深度 (context and depth)以及提供詮釋事件之資訊(interpretation)等三方面的優點。
Morgan(1997:2-3)認為焦點團體研究法在應用上有三種不同的層次:(1)可 以是一個獨立(self-contained)的資料蒐集方式:即研究的資料蒐集完全藉由 焦點團體的訪問取得,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研究之基礎,研究成果則完全基於焦 點團體的資料;(2)可以是一個補助性(supplementary)的資料蒐集方法:焦點 團體方法經常在以量化方法為主的研究中,做為一種提供輔助性資料的來源,
例如提供調查研究問卷設計所需的資料,或為發展應用計畫及發明提供所需之 具體內容;也可以做為一種為主要研究方法提供後續資料的來源,例如可以在 對調查結果瞭解甚少時,做為繼續追查的方法,或以之評估一個計畫或發明的 成果;(3)可以是一個採用多重研究法(multimethod)的研究中的資料蒐集方法 之一:採用多重研究法的目的,在於擷取各種研究法對於幫助研究者瞭解研究 中各種現象,所能提供的個別貢獻,而焦點團體在此一混合性方法的研究中之 相對地位,取決於研究者對資料的需要、田野環境的情況與限制等因素。就焦 點團體的三種應用方式,可以組成幾乎可謂無限制的研究方法組合。本研究即 利用焦點研究法的上述特性,蒐集有關民眾台灣人認同形成、持續與變遷的相 關資料,據以建構新的測量工具,並結合量化的抽樣調查,讓質性資料提供量 化結果的深度,也讓量化資料得以驗證質性資料的廣度。
(二)焦點團體研究法的優缺點
對於焦點團體研究法優缺點的討論,通常都與此一研究法的本質與執行過 程相關。綜合而言焦點團體研究法大致有下列六種優點:(1)參與者不受限制地 發表意見:通常一個執行正確的焦點團體鼓勵參與者公開及自由地發表其觀 點、經驗及態度;(2)主持人有較大的彈性:相較於個別訪問,焦點團的主持人 可以就列舉的主題去傾聽、思考、探索、發掘及形塑參與者的直覺及意見;(3) 易於控制情況:焦點團體在探索調查研究所無法觸及的關聯性問題上有其可檢 驗性;此外,主持人也可以視團體討論現場之情況,若有問卷上所列之外的重 要問題出現時,可以試圖另闢途徑來探索之;(4)節省時間:同時找來多位參與 者在一至兩個小時的時間內進行訪問,比起個別訪問同樣數目的受訪者,在時 間上有效率得多;(5)資料的可詮譯性:雖然焦點團體資料通常包含相當廣泛的 回答,但在仔細的分析之下,參與者對事件的看法及採取何種立場的原因,通 常是相當清楚的,亦即透過團體成員的互動,提供研究者理解參與者立場,以 及解釋一致性及差異性的寶貴資料;(6)提供基本的探索性資訊:當對於所要調 查的目標所知甚少時,焦點團體可以提供建構研究問題及假設的基礎(Byers and Wilcox 1991;Holly Edmunds 1999;Morgan 1996)。
至於對焦點團體研究法的批評,集中在:(1) 成本問題:進行焦點團體的 支出,除了參與者的出席費、提供的餐飲費用及錄音錄影耗材之外,還可能會 包括主持人的費用、場地的租用費、錄音資料轉換成書面資料的費用、資料處 理及分析費等等,因此研究之經費可能不會低於調查研究的支出;(2)主持人對 團體討論的影響:在焦點團體的討論中,主導討論的議程及主題的是主持人而 不是團體本身,而且主持人對於焦點團討論的控制,可能會打斷團體的互動;
再者,焦點團體參與者的談話情境是製造出來的,結果可能流於僅是成為一種
「會議」的形式。然而 Morgan(1996:139, 145-46)認為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主 持人應採用對團體的動態控制較少的方式,允許參與者依其意願多談或少談,
而且在清楚地界定研究目的的原則之下主持團體的討論,則主持人的效應很少 像在調查訪問及個人訪談中的訪員效應一樣,對焦點團體的工作產生限制
(Morgan 1996:139, 145-46)。(3)團體效應的產生:參與者可能因為團體的規 範而比較傾向符合社會道德的回應,或者因為團體中多數人持同一意見,即使 自己有不同的看法,也轉而附合多數人的意見;此外,參與者的態度也有可能 會因團體的討論而改變、強化或兩極化;(4)分析結果不適合用於推論:焦點團 體的參與者是自願性的,有可能比一般以抽樣而來的受訪者具有較為外向、直 率、好交際的特質,若以焦點團資料的分析結果來行推論,會有偏差的結果產
(Morgan 1996:139, 145-46)。(3)團體效應的產生:參與者可能因為團體的規 範而比較傾向符合社會道德的回應,或者因為團體中多數人持同一意見,即使 自己有不同的看法,也轉而附合多數人的意見;此外,參與者的態度也有可能 會因團體的討論而改變、強化或兩極化;(4)分析結果不適合用於推論:焦點團 體的參與者是自願性的,有可能比一般以抽樣而來的受訪者具有較為外向、直 率、好交際的特質,若以焦點團資料的分析結果來行推論,會有偏差的結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