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貢獻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在全球民主國家中,有將近 62%的國家為採用直選總統 的制度。而由於總統大選才是決定一個國家執政權的最終歸依,在人民具有直選總 統權利的民主國家中,不論是在總統制還是半總統制國家,總統大選都會比國會選 舉來的重要,或是一樣重要。而什麼樣的制度條件會影響政黨參與總統大選的決定 便是值得關注的研究問題。不同於過去的研究著重在總體層次的面向,本文更關注 在個體層次,這是因為政黨的參選決定不僅會影響到國會中的政黨體系,更會進一 步影響民主制度的運作(李鳳玉,2018)。
本研究在文獻回顧與理論假設推導上,主要參考自李鳳玉(2018)的研究,並 使用經本文大量修正後之West & Spoon(2013)的跨國跨時跨黨資料,以及採用 政黨在最近一次國會中持有的席次率作為其實力判定標的,進行更為合理的驗證。
此外,本研究在立基於李鳳玉(2018)的理論上,也更進一步針對現任者有無參選 與聯邦制對不同實力政黨參選決定的影響,提出不同於West & Spoon(2013)更 為合理的假設。
根據既有文獻及資料可知,大黨不只在意勝選,小黨也並非只在意追求政策實 現、加入內閣(Laver & Hunt, 1992; Laver & Shepsle, 1996; Wagner, 2012),顯示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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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學者基於大小黨參選誘因有所差異所進行的理論推導並不合適。且使用本研究 修正後較為正確的資料以及較為合理的大小黨界定方式,對West & Spoon(2013)
的模型進行再驗證的結果,也顯示兩位學者大多數的假設皆無法得到實證上的支 持,甚至在影響方向上完全不同。詳細的模型再驗證分析請參見附錄四。
根據Samuels & Shugart(2010,)當一國的總統是由人民直選產生,且具有任 期保障時,總統大選會比國會大選來的重要,政黨不論實力大小,都會有誘因參與 總統大選。然而,根據李鳳玉(2018)的理論,政黨基於擁有的資源及實力不同,
其勝選機率也會有所差距,參與總統大選所能得到的好處也不全然相同。在上述的 條件下,政治制度因而對不同實力政黨的參選機率有不同的影響效果,以下將概要 呈現本文的研究發現。
不同於West & Spoon(2013)使用二分變項,並僅僅以 5%來區分政黨大小,
本研究使用政黨最近一次參與國會大選所獲得的席次率衡量政黨實力,進一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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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為直接民選且享有固定任期時,總統大選的重要性會高於一切。臺灣目前現 行的政府體制,根據Elgie(2018)及 Shugart & Carey(1992)的分類,屬於半總 統制下的總統議會制,選舉時程則採同時選舉,在此種制度組合下,根據本文模型 的估計結果,大黨參選的機率近乎百分之百。然而對於實力較弱的小黨而言,例如 時代力量黨,在立法院中所佔席次率僅4.42%,同時選舉時程並不會提升其推派總 統候選人的機率。即便在總統議會制下,總統擁有的權力較大,小黨基於成本效益 考量,較會選擇將所有資源投入在投資報酬率較高的立委選舉上。本研究的理論與 實證發現相當程度上說明了,儘管時代力量目前已成為臺灣政黨體系中的第三大 黨,還是會因為現有的制度設計,而無法增強其投入總統大位競逐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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